2009年5月13日 星期三

春琴 抄 2004-10-09 21:27:06

以愛之名,一切都可以是盲目的。

一直在想,所謂的S與M的關係中,很多時候是在初識時就註定要互相折騰對方了,主僕之間不也是一種SM?即便是眼盲了,主子還是主子,很多事是不能逾越的,即便愛,也是。春琴,我不知道她懂不懂愛,或是說,對於她來說,愛與恨也不過就是交融在一起的感覺,融合著接近自憐的暴虐,或是說,是一種驕矜吧;沒有什麼比愛更可恥的。

只是真能為了愛一個人而將自己的雙眼弄瞎,我不能懂;這麼說吧,當小說中寫到春琴被燒傷的那一剎那,我心裡幾乎是暗暗叫好,也或許是因為一開始是同情她,而後反而成了另一種厭惡吧....厭惡那種過於自憐的驕矜及殘暴。也或許在她的心中,自己是不該殘的(但事情在她九歲時就發生了,又何苦不認命呢?)也或許對於藝術上有所成就的人都要有些不為人所瞭解的怪旦性格(一如地獄變中親眼見到女兒被燒死在牛車中的良秀)一旦人與人的相處間,除了主僕之外,又多了另一種暴虐的行逕時,又要人拿出多少同情心呢?

這麼說好了,愛情之中的主奴關係,就躍然紙上,比起我的野蠻女友來,春琴的愛又何嘗不野蠻?而佐助的一味順從,除了愛外,難道是沒有一些同情,一些畏懼和一些被虐後的快感?一個人到了這樣,已經不是用常理可以去看的,而是除了愛之外,是不是因為另一種盲目的崇拜,反而讓他臣服在以愛之名的暴虐下?

愛情是多麼美好的一切,即便是這樣的折磨,愛,還是愛嗎?墓碑上的銘文終就還是愛情的終點,只是到了臨終,仍是近似自虐地用著師徒相稱;施虐與被虐之間,也不過就是如此;沒有人能說愛是對是錯,即便是虐與被虐;也是雙方的甘願,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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