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7日 星期三

關於惡俗及其思考


去廣州出差時買了 Fussell 的《惡俗:或現代文明的種種愚蠢》。之前其實並沒有讀過他的作品,但在讀書介時被他的論點打動,那感覺好像之前在讀狄波頓的《我愛身份地位》一般,但 Fussell 顯然是再尖銳,某種程度上甚至可以說是機車。如果這本書放在台灣,也許書名應該要叫《假掰》才是。

且不管是惡俗也好,假掰也罷,總也都是做作的姿態;當然在媒體的操作之下,許多事情看起來好像就應該是那樣,然而我們又怎不知道我們活在一個宅男女神多到可以開萬神廟的時代;觸目所及的媒體訊息看似萬家爭鳴,但在光鮮亮麗的圖像背後淨是虛弱且單一的內容。但儘管如此,我們還是活在這樣的世代,儘管 Fussell 所批判的是美國,石濤先生在序中批判的是中國,台灣的現況難道不是如此?

住在台灣並沒有什麼不好,但這一年下來我一直在思考自己究竟住在一個什麼樣的地方?接下來又會往那個方向去。以往我從不上街抗議,今年破例上街了兩次;以往覺得在網際網路發達的狀況下,是不是去外地發展並不那麼重要,去了兩趟大陸驚覺了自己的不足與淺薄。〈儘管一直都覺得自己不足,但現在已經變成焦慮與不安了〉住在台灣很好,我可以不用花漫遊費用或是千辛萬苦翻牆而過,只為了看一下外面的世界怎麼了;關心身邊所發生的事情不是不好,但更重要的是這些事情為什麼會發生?我們還能怎麼做?不應該是這樣嗎?但看著電視與報紙卻愈來愈讓我感到心驚,是為了什麼我們必須要容忍一群人用著尖銳的聲音在錄影棚中用著極其貧乏的內容與論點討論民生與政治?當然在這樣不景氣的時代,能夠把小日子過好就很好,但是在那些個小日子、小確幸的背後,到底還有多少事情其實是人們本來應該知道,卻被選擇性忽略;有多少事情更值得人們去思考與探究,卻被一件又一件表面上看來很大,事實上卻無足輕重的小事給淹沒〈想想李宗瑞案的宣判吧!這個案子和美國大選與中國十八大誰重要呢?〉

能說這不是一座惡俗之島嗎?美食、正妹與名車……使用的媒體資源遠遠大於國計民生,在財團與政府之前土地正義往往不值一提;惡俗餵養了人們的訊息是味精,讓人們越吃越渴,忘了那原來並非世界的真實樣貌。我們的教育鼓勵著我們過好小日子,只要能夠吃好穿好,捧好鐵飯碗,其他事情並不重要。於是人們進入書店,渴求的很少是書,而是包裝書的紙袋;人們愈來愈少進行思辨,因為日子這樣就好,對現世再怎不滿,讓別人出頭就好。小日子、小清新、小確幸,在某種程度上會不會就是惡俗,讓人們以為這樣就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