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我並不打算買下《符號與想像》的,但經過了五天的續借,我不斷反覆地讀著『作家與寫家』與『符號與想像』這兩篇,我發現我高估了自己的理解力與閱讀力。我以為經過了三年,我應該可以再試著讀羅蘭巴特,但沒想到才讀兩個篇章,再度被巴特擊倒。
原本在讀《神話學》的時候,我連擦保養品都還得想著那些廣告符碼是如何被解構的;卻沒想到在『作家與寫家』我得思考的是語言本身的存在與所被賦與的意義為何。巴特當然是很簡單地將『作家』和『寫家』分別定義;『作家具有神父的特性,寫家具有士夫的特性;前者的言語是個不及物的動作(因而,就某方面看來,可謂是個態勢),後者的言語則是個活動。弔詭的是,社會在消費及物言語時比消費不及物言語時態度要保留許多;即使今日寫家多如雨後春筍,但相形於作家卻遠顯得妾身不明。』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卻很難為『作家』、『寫家』與『寫手』做個分明的解讀。對我而言,這三個工作都與處理語言有關,但語言的意義乃是源於作品所賦與,也就是說語言固然有其生命力,但也只能是在作品上有生命與意義;就像外國人學中文時永遠搞不懂為什麼『打』電話是『打』、『打』工是『打』、『打』人也是『打』。同一個字也都同樣是動詞,卻又各不相干;而同樣是『打』這個動作在不同作品中出現,又可能是不同景況。羅蘭巴特的結構主義從來就沒有讓任何事情簡單化過,這篇評論再度獲得映證。
而到了《符號與想像》,我只想要拿根繩子把脖子往上套,或是把他大哥從墳裡挖出來鞭屍。首先符號學就不是什麼容易的東西,《玫瑰的名字》固然精彩,但要解得箇中精妙之處方需要對符號學有基本的認識。而該死的巴特不但是談象徵,還順便東拉西扯了縱聚合意識、橫組合性意識。這些文字組合在一起固然是唸得出來的,但是當要解讀就全然不是那麼回事;總要去思考這些文字的含義是什麼,而這些符號在不同的地方所象徵或隱喻的是什麼;而當符後置換成了文字的時候所指的又是什麼?JFM才子當年說是結構來解構去,無趣。說真的讀一篇文章讀到象徵來,透視去;傳喚、配列、觀;巴特大哥固然能解其中三昧,但活老百姓如我只能看著他的文字發呆,心想這個人的人生也真是無趣到了極致。
距離當初說的五年還有兩年時間,但我深深懷疑我是否還有勇氣再挑戰一次巴特的任何一部作品?我當然知道《戀人絮語》的文本是《少年維特的煩惱》,但我不知道的是結構解構到了最後,文字究竟還是不是文字?語言還是不是語言?讀巴特,最終考驗的還是我那低得可憐的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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