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8日 星期日

這樣work真的很不work

「你喜歡自己現在的樣子嗎?」這是兩個月前讀完某一本書時給自己的提問,好好地思考了兩個月,答案是:「沒那麼喜歡。」不滿意自己的工作總是做不完,每天總是睡不飽;總是趕不上倒垃圾的時間,和朋友相約也永遠遲到……某種程度上可以用一句話總結,就是:「因為加班所以遲到,因為遲到所以加班。」

當我翻開《這樣 Work 才 Work!》的一開頭,便忍不住用力點頭:「今天,不管我們創造了多少價值(無論是用金錢、業績、貨物或零件來衡量),永遠都不夠多,所以我們跑得更快,一次做更多件事,加更多的班,愈來愈晚下班。」;「我們對於自己生活中脫軌的地方百般容忍,包括根本掌握在自己手上的事。我們太不關心核心需求,浪費太多精力在抱怨和互相指責。」此刻的你也點頭如搗蒜嗎?

三位作者給的解決方法是:「建立我們真正需要的習慣,就能夠讓我們更滿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建立習慣?又來了,每本成功法都要我們正面思考、養成習慣,這本和其它書又有什麼不一樣?當然有。一、每天早睡一小時,早起半小時去運動;身體不動則廢,動得不夠多和睡眠不足所造成的傷害是一樣多的。再者,從神經學研究中指出:「表現好的人其實睡得更多,而非更少。」二、每個人的能量周期是有一定的,並不是每天都適合做需要動腦或是決策性的工作。三、試著幾個小時不要理電子郵件吧!這些只是其中的一小部份。

但他們要為所有工作者帶來的震撼其實是:「我們希望成為什麼樣的人?」這是一個老闆不會問我們,卻是影響我們生命的最根本原因。我們之所以對自己不滿意,不正是因為自己的價值觀和自己在做的事有了差異,讓我們有了失落感所造成的嗎?

關於工作和生命的疑問,當然不是一本書就能夠完全解答得完。但如果有這樣一本書,它不要我們寫手帳、畫心智圖;而是要你關上電腦和手機幾小時,早點起床去運動,肚子餓的時候就吃點東西…重新找回生命的節奏,重新思考我們的工作與人生;也許,就能夠重建我們與工作之間的關係;更重要的是,還能夠讓自己的身體更健康!

《拖延心理學》---不對號入座都不可能

每個人或多或少有拖延的經驗。小時候總是到寒暑假前幾天才猛趕作業,邊寫還會在心中暗自發誓下次一定要提早,而下次放長假時同樣的戲碼一定也會重演;又或者是遇到了不想赴的約、不想做的事總是先擱到不能再擱了才願意回覆或動手。

身邊每一位(包含我)看到《拖延心理學》時都忍不住要對號入座:「沒錯!我真的對於 XX 就是沒輒,就是一定會拖。」、「啊!這根本就是為我而寫的…」,幾乎所有人都曾為拖延所累,最後總會感到沮喪和焦慮。

拖延並不單純是時間管理問題;兩位心理學家多年的研究說明了「拖延的戲碼本質都是相似的,發生的的原因各有各的不同。」拖延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我們自我價值認定與自我接納能力的問題;而你我也清楚知道自我價值認定其實受到週遭人事物的影響甚大,包含了童年的經驗(只有成績好才會得寵?),身處社會的普世價值觀(要瘦一點才好看?)…有的時候我們拖延,並不是因為我們不想做,很可能是因為我們希望把事情做到完美導致於拖延,但更多時候是因為我們基於不同的狀況以此進行反抗;還有一種可能性是我們的腦受傷了或生病了,只是我們不自知罷了。

不拖延是許多人(包含兩位作者)的願望;瞭解拖延如何形成,也接納我們其實並不完美的事實時,拖延之痛就有可能被解決。當然,解決拖延問題非一蹴可及,因為我們總也會有想偷懶的時候;但最重要的是,別遲疑,學著去做!就像兩位作者坦誠:「這本書的第一版足足比預定出版日晚了兩年,這次進步到只延了四週。」總是會進步的!

2011年11月27日 星期日

無間對決

總算等到王子與哈利間的大對決了這是我對魔鬼的法則》最大的期待。其實我很少對同一個故事的 N 部曲有這麼大的期待感(除了奇幻小說之外),基本上對於名偵探這回事,我的敏感度也不怎麼高;也或者說,在遇到哈利霍勒之前,只有金田一耕助是我唯一願意所有故事全都讀完的名偵探故事。當然,橫溝正史和 Jo Nesbø處理的題裁畢竟不同,不能與之相提並論。
但我還是忍不住要把金田一耕助和哈利霍勒拿來做個對照:兩個人都有絕佳的邏輯推理能力,都有著不堪回首的過往;兩個人都不善交際也不是太修邊幅,最重要的是對真相有異於常人的執著,暫且不論真相揭露後有多麼醜惡。為什麼會扯到金田一耕助?也許是因為《魔鬼的法則》不但讓我不忍釋卷、無法呼吸;甚至在放下書後過了幾小時讓我想起多年前讀《犬神家一族》的反應,但不同的是《魔鬼的法則》一開始我就知道會惡有惡報(其實本人還蠻希望哈利能夠以暴制暴的。)我甚至於覺得在兇案發生時的符碼則是另一條讓哈利正面槓上王子的軸線,但到兇案真相越發明朗時便越發現自己原先的推論錯得離譜,甚至於我最關切的點從兩人的大對決轉移到連續殺人案,這是我完全始料未及的。
Nesbø筆下誰最後變成兇手都不會讓人意外,基本上如果王子是兇手所指使的我也不會太意外。但老實說,同樣是壞人,洛斯可還是比王子有意思多了。同樣的說帖從洛斯可口中出來,效果就是不一樣,就會讓人感受到一股「純惡」的魅力。某種程度上你也可以說洛斯可就是琛哥,王子基本上則是差劉健民一截(看過《無間道》的人一定都能懂這個梗)

但,哈利霍勒並不是陳永仁。
也或者說,從讀完《魔鬼的法則》後再回顧到一開始的《知更鳥的賭注》,我不禁打了個寒顫;原來,這世上最駭人的殺人動機竟是愛。且不論是露水姻緣、或非卿末嫁(娶);甚或是民族家國。當愛變質,當背叛發生,也就埋下悲劇的種子。然而關於背叛,在某種程度上卻又是一種主觀認定;多數時刻我們相信善有善報,我們努力成為一個好人;為了我們真心所愛,我們也往往努力滿足他們,大體來說,因為能夠付出,所以我們自我感覺都會很良好;被背叛的那個人往往不知道事情是怎麼會發生在自己身上(通常台詞不脫:「我對你不好嗎?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或者是「為什麼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諸如此類的)大多時候我們發現了,大多數會選擇接受甚至離開(過程不見得太愉快);背叛者在大多情況下也都心懷愧咎(嗯,只是頻次高低問題。)。沒有人預期愛會變質,多數人倒也可以接受愛是有可能「質變」的;但問題是,你怎能期望天長地久?如果你自己也不能夠保證一生一世?更何況,對方也沒有給你太多承諾?
哈利當然還是理智的,他要的復仇只是親自抓住兇手送上法庭。他面對的兇嫌們卻顯然不那麼理智,有幾次我甚至以為哈利就要掛在壞人手上,我只能暗自祈求最差就是同歸於盡(我心裡真正的想法其實是:「死在王子的手上也太峱了吧!」)但好在酒鬼哈利還是贏了,雖然真兇讓我十分意外,雖然某種程度上這場勝利也不算完全乾淨;但這世上哪有絕對乾淨的勝局呢?

2011年11月20日 星期日

純粹運算,無關揭密

電腦出現在人類歷史上也不過百來年時間而這幾十年來改變人類的生活尤其劇烈尤其在網路高度發展後更是;每隔十年就要發生一次大變動也就不足為奇了。賈伯斯、Larry PageSergey Brin及馬克祖柏各引領了不同的風潮;但影響人類文明最為劇烈的,也許應該就是Larry PageSergey Brin所創造出來的「Google」。

當然這也沒有什麼好爭議了吧!搜尋本來就是人類文明演進上一直出現的行為,只是Google的出現改變了多數人的想像和生活。突然要查個東西嗎?google一下就有了;想聽音樂或看短片解悶,上Youtube找一下就能找到了許多有可看性的片子。怕信箱容量不夠?gmail目前看來容量還不斷擴增中,要把它弄爆也不是太容易。怕迷路?google map查一下,至少可以讓你赴約時少走點冤枉路。也或者我們可以算一下,一個google帳號到底可以享受到多少服務?目前開啟速度超快的瀏覽器Chrome已經悄悄地拿下了全球第三大瀏覽器的位置。Picasa相簿,雖然沒有Flickr那麼多人用,但它的介面簡單好用,整理個人電腦中的圖片功力更是一流。Blogger,在台灣使用者不算多,但操作或管理上都簡單,比起wordpress的操作更友善,任何人都可以隨便就搞出一個版型不難看的部落格。沒裝Ms Office?沒差,Google文件和試算表也能夠達到你的需求,更重要的是還可以多人協作,再不用傳來傳去,搞不清楚到底改成第幾版了。想知道自己經營的網站的使用者狀況?google analytics能幫你看到的可多了(解讀就要看個人功力了。)……其它還有google calendar (雖然本人放棄它了,因為寫字比打字快多了。)google翻譯(當然還不是太好用,但查查單字是蠻好的。)google talkAdsense、還有飽受爭議的google圖書與近日上線的google+……原則上除了廣告之外,個人用戶使用的google服務幾乎都是免費,只要你登入就可使用。Google總能讓使用者驚喜,但偶爾,會有些驚嚇。

我當然是個google服務的重度使用者;因為工作所需,其中至少有三樣以上的服務是每天都用的,個人生活就更不用說了;目前我最常使用的私人信箱是gmail,我的部落格使用的是blogger;如果沒有了google,我的生活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我不是很確定,但我想會最讓我心疼的還是我曾經努力發表過的部落格文章吧。某種程度上,我也餵養著這家公司;同樣做這件事的人也絕對不在少數。十年前沒有人想過沒有Google的生活,但十年後的此刻若google癱瘓絕對是全球性的災難。Larry PageSergey Brin或許也沒想過,有這麼一天,他們創造的網站會搞成現在這個規模,但更有可能是,他們其實是知道的,只是沒想過會來得這麼快。

Google當然是個純工程產物,它所創造的其實是速度,更快找到答案,更快開啟網頁,更好找到信……老實說,google創造出來的東西外觀都很陽春,但它的易用性和速度總是能帶給所有使用者驚喜;Google這家公司當然是個用天才和數學構築出來的神話。相較於Apple,我對於google的好感度是高的;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便是開放。當然,我不是個蘋果使用者,這個評論有欠公允,畢竟軟硬體相互整合並沒有什麼不好;只除了有一天你需要昇級或是改動時除外。Google當然並也沒有辦法把所有使用者的問題全數解決,在姿態上也只就像多數的資訊工程人員一般,不斷地產出新東西,然後讓使用者決定要不要使用它。這是它唯一能做的,而它不能夠作到的其實是控制使用者的意願,其中包含了怎麼使用它。產品本身是中性的,它的產生原意是為使用者服務,但因為每一個人的目地不同,及每一個社會各自擁有的獨特性與文化背景,讓我們在使用google時感到困惑。

也許google給當代帶來最大的震撼並不只是知識的傳播速度,而是文化爭議。所有人都知道google出來的一切其實就是人們最想知道的事,那一切不全然乾淨,在goole頁面上所呈現的是許許多多台電腦經由計算、歸納出來的結果,換言之,我們所面臨的所有不愉快,其實不也正是我們所必須承擔之惡?當所有人對於「憑什麼姐」的價值觀嗤之以鼻,並高舉道德旗幟要求節目製作人不要再讓她或是同類型的人物上電視以免「敗壞社會風氣」的同時,當週google的關鍵字排行前十名不啻賞了我們一耳光。當我們為了確認某人是否值得信任時,我們google他,發現了他的某些蠢事(或是比我們想像中再更糟一點的事),我們的動機可以說是良善嗎?又或者Do not be evil.實際上要提醒的並不是google公司中上上下下所有人,而是要提醒我們自己?

Google總部大揭密》當然是一本商業書,它所揭示的當然不外乎數字即證據及追求完美解決之道的工程師思維,及外界最好奇的獲利模式與組織文化;但當我一邊讀著它時,卻不得不一邊省思著自己近日面臨到號稱「過不去的那關」及所有人都在關切的台灣產業議題(管它是有形、無形,是一碗泡麵、一本書、一條愛瑪仕絲巾、一雙Prada鞋或只是燈光、空間氛圍甚或只是一個微笑。我們到底是要提供給顧客什麼?我們想改變什麼?最重要的是,你是為了自己的一己之利而將你的所做所為合理化嗎?又或者你其實已經知道目標了,只是還沒找到方向?)我不想探求這家公司為何成功或是失敗,對我來說,少了它,頂多就是退化到十年前的生活。但就精神面來說,我不想失去它;google就像是當代的一面鏡子,甚至可能是你我未來需要面對現實的「呈堂證供」存放之地。但它的存在讓我明白原來自由所需要付出的自制與代價永遠比想像中高;而另一個讓我們看到的是,道德的至高點與股價市值並不衝突,會有衝突的,永遠是人的欲念;靈魂的事,永遠是最難以解決的,這就是為什麼並不是所有公司都能持續偉大。要寫下或是說出「初衷」很簡單,但要能夠咬牙堅持,從來就只有萬分之一的可能性。

2011年11月13日 星期日

約定,是兩個人的事

單身了兩年多身邊週圍的人難免要為我擔心了起來我的生活始終保持著單純假日基本上也都用在整理家裡與到妹妹家看書基本上平淡到差不多就可以被視為修道院等級倒也不是自己就完全沒有外出或是其它的交際活動,與朋友的吃飯聊天總是有,也會去看電影、看表演;只是三十好幾了,總難免被問起這樣一個問題:「是不是該去談個戀愛?」或者「不想結婚嗎?」

不管是「是不是該去談個戀愛?」或者「不想結婚嗎?」對我來說都有點難回答。因為要進行這兩個動作(我實在不知道要用哪個詞了)先決條件便是要有個對象先出現,但目前這個所謂的「對象」還沒有出現,所以也不太可能進行到下一個動作。
但另一個難以回答的問題也出現了:「會不會是因為妳太挑?條件設太高?」嗯,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回答了。

不管是談戀愛或是結婚,原則上就不是簡單的事,我相信沒有人是不挑的;每一個人也有其條件或是原則,條件不可能不變,原則也不太可能一輩子完全沒調整,如果說是用「太挑」來當成一個解答,恐怕也是牽強的。

真的不想談戀愛或是有個伴嗎?也並不是不想。但重點是,該是一個什麼樣的伴?又或者是什麼樣的關係?對我來說又是一個更困難的課題了。經過了這些日子的冷靜(不免還是要再重覆提,在 HGZ 的日子,開啟了我對生命的不同想像,及擁有了一群最不可思議的朋友!)我慢慢理解,很多事情並不是光靠一個人的力量就能夠解決的;很多生命中的課題,也不是投入一段戀愛又或者結婚就能夠解決的。當我讀 Elizabeth Gilbert 的《約定》時,我也一邊思考著,關於迷戀與愛,瘋狂與清醒,及最重要的「責任」。

多半剛邂逅一個新對象時是很難清醒、往往瘋狂;無時不刻都會想和對方說些什麼、對方的每一個小動作,即便我們再怎麼無法接受,也都很可能會努力說服自己去接受…所有一切都是可以被合理化的,因為你戀愛了;你瘋狂地愛上了一個人(想想《戀人絮語》吧!「人們認為任何一個戀人都是瘋子。但誰能想像一個瘋子戀愛:絕不可能。我的瘋狂充其量只是一種貧乏的,不完全的瘋,一種隱喻式的瘋狂」),你希望這個人也和你抱有相同的熱情;迷戀使人瘋狂。直到發現那一切並不美好時,又再度進入了另一次的瘋狂。當然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會因為幻滅而選擇分開,多數人還會是試著去調適,接受,只為了能夠維繫;這時「責任」進來了,因為愛情的不美好。

瘋狂並沒有什麼不對,那畢竟是人生的一部份;戀愛也是。但我們並不能夠企求談一場戀愛就能夠解決寂寞,要知道和一個並不真正懂你的人在一起只會讓你更加無助;但問題是我們往往以為我們願意釋出最大的包容,願意走進(或是讓對方走進)彼此的內心世界,而事實上我們只關心自己的寂寞和需求(別不承認了。)最後我們總要問自己這樣一個問題:「這真的是我要的嗎?」

「可是這真的是你自己選的……」

原本只是一個人的寂寞,最後卻擴大成兩個人(甚至是兩個家庭)的災難;如果我們一開始就能夠多做點功課,像 Elizabeth Gilbert 一樣不斷思考與探索著自由與歸屬之間的關係與答案,也許會好點;但會不會也讓人更不容易投入一段關係呢?也許會。但快慢重要嗎?老實說,我也不確定(當然就現實面來說,如果我要生個孩子就是真的要快了。)

2011年11月6日 星期日

瘋子和偏執狂都能改變世界

最近生活中遇上了一些小危機。說是危機也不盡然,也不過是自己的價值觀和現實生活有了些岐異;以往都還在自己忍受範圍內,但這次看來好像距離大了些。很多人說,老天爺會在冥冥中給你一些指引,我也相信是如此;但我不能確定老天爺這次要給我的指引是不是在《賈伯斯傳》裡。

賈伯斯是個不世出的天才,不管你承不承認;即便是我這種非蘋果迷也忍不住要被蘋果的產品吸引。Safari 之於我就是個明證。老實說 Chrome 和 Opera 都不比 Safari 差,甚至於要比它更好,流暢度高,又不吃資源;但 Safari 的介面卻是沒有任何一個瀏覽器趕得上的,儘管我厭倦極了它時好時壞的表現,但我只能默默承受,誰叫我用的是 PC 而不是 Mac?在 Mac 上可就沒這種問題了。是的,賈伯斯創造了一個 Total Solution,但僅限於蘋果的使用者,也沒什麼不對,但就做為一個使用者來說,我並不是很能接受這樣的控制,當然說「控制」是有點過了,只是對我來說,是有被制約的感受沒錯。

賈伯斯生前沒看傳記的手稿也許對他來說是好的,畢竟這真的不是一本歌功頌德之作,另一方面 Isaacson 的敘事手法也很縝密,他筆下的賈伯斯絕對不是個神,是個人;完全就可以感受到其實賈伯斯在個性上就是個徹頭徹尾的王八蛋,除了”Asshole”之外,我真的找不到其它單字可以形容這個人的個性。也難怪賈伯斯自己說可能在看完就會被氣死,但在歷史上多的是王八蛋,賈伯斯不會是第一個,也絕對不會是最後一個;他卻可能是唯一有能力而且也真的改變了世界的王八蛋。儘管他的功過應該是要再過個幾十年才能夠蓋棺論定,但沒有人能否認,如果不是這個王八蛋,科技業永遠就只會是一個毫無美感可言的行業。

我不確定在現實生活中,我是否有辦法接受他的管理模式?但事實上我也清楚以我自己的斤兩,應該只會被他歸為 C 咖一類,而 C 咖是進不了他的團隊的,所以也沒有什麼好假設不假設的;但就實際上來說,如果可以選老闆,我會情願我的老闆是葛洛夫而不是賈伯斯。葛洛夫沒有像賈伯斯那般光芒萬丈,但他的價值觀和行事風格是讓我更尊重的。市面上有很多書在教如何像賈伯斯一樣思考或是賈伯斯式的思考術…之類的,但其實這些書真的都可以不用看,因為賈伯斯唯一專注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完美的產品」,而這點正是許多企業做不到的。

也或者說,所有企業一開始都是卯足全力做出「完美的產品」,「產品」指的可能是衣服、餐點、空間氛圍、服務…當規模擴張了,多數企業為了下一季、甚或只是下一個月的成長,便整個失焦了。成長本身當然不是壞事,但是,成長的背後往往是失焦。到最後,這家公司所提供的產品,往往和所有市面上的產品無差異;在職場上工作也是,一剛開始的初衷到最後變得糢糊了,自己能做什麼?該做什麼,往往到最後也變得不清楚了。什麼都變得不上不下的時候,也就是可以被取代的時候。關於這點,賈伯斯和葛洛夫都清楚,” Only the Paranoid Survive”,這世界上從來就不缺少產品,但永遠缺少顧客要的「完美產品」。

而顧客在意你這家公司年營收多少?成長率多少嗎?老實說,顧客真的一點也不在意。但詭異的是,我們總是用很簡單的數字量化顧客的需求,或是我們自己的生命價值;當我讀著馬庫拉說的:「你的產品應該是你相信有價值的東西。」和賈伯斯與蘿琳的洗衣機理論:「我和我太太常討論到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家電,以及該如何取捨。我們也談到設計和家庭價值。我們最在意的是喜衣要多花一倍時間嗎?或者我們希望衣服洗完變得柔軟而且能穿得更久?我們在意洗衣機省水嗎?有兩個星期,我們每天吃晚餐的時候都在討論這些問題。」我突然感到一陣沒來由的感動。

是啊!「價值」是唯一沒得商量的事,重點是你打算要提供的是一個什麼樣價值的產品?如果是人生呢?我的存在又應該是什麼?我還是不喜歡賈伯斯這個人;我也不希望自己成為那樣的人。但我羨慕極了他那毫不懈怠地追求簡單的精神;也許人生就應該是要簡單的,但追求簡單的過程卻往往不簡單。賈伯斯也絕對不會告訴我們:「有為者亦若是」那些屁話。他要我們記得的是”The people who are crazy enough to think they can change the world are the ones who do.”面對生命,有時候需要的,是瘋狂,而不是單純的勇氣。

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

沒有任何服務是不可被取代

超過十天沒進統一的通路消費,也並不代表這中間沒有過動搖或是遇到急需的危機;也所幸自己身在台北,並沒有什麼服務是一定不可被取代的;近日對我來說最大的困擾也許將會出現在「網購取貨」這件事上面,但至少到十月底前都還沒這個問題就是了。

整理了一下九月到現在還有留存的發票,九月份我進7-11消費次數是十九次(以發票數計,但事實上因為我老在捐或丟發票,所以我實在不確定這個數字的正確性有多少?)總消費金額是八百八十九元,消費的品項果然是以咖啡為最大宗,平均消費金額則是五十五元。我沒有什麼耐心集點,有集到就有,沒有集到足額也無所謂。也許是因為工作的關係,我在意的點並不是它能夠給我什麼贈品,而是它能夠滿足我什麼樣的需求,我的罩門是咖啡;集滿十點可以到星巴客去買一送一,這招對我永遠有效。

第一個沒有統一集團提供咖啡的日子,我在妹妹家中附近的小咖啡店買了單品咖啡,嚴格來說比7-11貴,但因為是單品的豆子,又是手工現沖,以那樣的價格能買到一杯單品咖啡,其實算是相當便宜的。家裡附近是辦公商圈,能買到咖啡的店也不算少,唯一的困擾是在週日幾乎不開店,僅開的那家店賣的咖啡其實又較7-11稍酸(我討厭酸的咖啡…);但總之,咖啡問題並不是無法解套,只是習慣養成問題。

至於臨時碰的的困境則是在上週日因為要幫朋友列印幾張文件,家裡附近的萊爾富又偏偏沒有可用隨身碟選取輸出的服務,硬著頭皮走了幾百公尺到了全家便利商店,在店員的協助下,我總算順利解套。回程的路上,我不禁思索著這幾百公尺的距離被後的意義,也思考著為了便利所付出的成本究竟該如何衡量。

不諱言,7-11在台灣人,尤其是台北人的日常生活中佔有極重的份量。它們所提供的熟食與各樣食品足以餵飽不是太挑食的人們的腸胃;窮極無聊需要打發時間時,你也總能在那邊買到幾本閒書、雜誌可看。至於購票、影印、訂位、網購取貨…就不用說了。7-11對於台灣其它產業也並不是沒有貢獻與影響,御便當、關東煮…等鮮食所使用的米、蔬菜與水果至少讓一部份農民有了固定收入(但我無法確認收購的價格是否合理;甚至於最後是不是直接買了農地,農民從自耕農成為收取固定薪資的僱傭者。)全台4,000多家門市所聘僱的工讀生與正職人員也幫助了不少人的家計(輪班的工作很辛苦沒錯,但這世上本來就沒有不辛苦的工作。)我無意否認統一體系的連鎖通路所帶給人們的價值,但我不能夠接受的其實是價格操弄。

原物料的價格並非固定一致的,它們也會因為產季、氣候變化與品種改良…有所變化,而事實上,我們走近任何一家店都不難發現,價格一旦漲上去了,就不會再下降了,而即便我們指出了這個事實,我們得到的答案也會是「因為其它成本也有所成長,所以不會調降。」這樣的回答,牛奶如此,咖啡如此,泡麵與便當無一不是如此。商品調漲後,可玩的促銷花樣也就多了,很多時候我們誤以為自己撿到便宜,事實上很有可能是,原來那個便宜才是真正的合理價格。當然,統一通路少我一個客人也不會有什麼痛癢,也不一定會有什麼改變,但因為有了這些天的努力,我開始找到一些替代方案。我不確定再更久之後會有什麼樣的變化,但我真的開始覺得,沒有任何服務是不可被取代的,只是怎麼說服自己改變習慣罷了。

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

並不是沒有選擇的

起因其實是從那句「沒差」觸動了我的神經,雖然明知道記者的標題往往下得聳動,加上其實7-11的咖啡漲價其實真的不關我什麼事;畢竟我總是喝美式咖啡,暫時遠離這次的漲價風波,但對我來說,漲價事件與停機日的失敗在某種程度上也意味著,其實問題的端點不只是單純的價格問題,也意味著鬼叫歸鬼叫,最後總是屈服,期待下次會更好的茍且心態;而這個心態往往只要強勢的那端丟個兩顆糖出來,消費者就會遺忘自己是如何被價格給操弄;所以我決定做這樣一件在許多人看來毫無意義的小小抗議。2011/10/19起,咖啡停機日前一天,我開始不再於7-11Starbucks內消費任何商品。這是我一個人的小社運。

是的,我喝咖啡,但我不是非要7-11Starbucks不可。是的,我家方圓兩百公尺內就有兩家7-11、一家康是美和一家Starbucks,但我拒絕的,不只是7-11的咖啡,更是拒絕在這個強勢通路中消費,總有一個人開始試了,其它人才知道,其實關於購物這件事,我們並不是毫無選擇;關於漲價原則上是一個經濟學的問題,解決經濟問題的方式有很多種,也許「不買」這件事也是一種解決方式,它運用了最簡單的經濟學原理,也算容易實行(但量要夠大,才能大到足以造成通路壓力,最後回歸到合理價格。)畢竟漲價的不只是咖啡,還有牛奶、奶茶和便當;我不期待拒絕在統一通路消費能夠造成什麼影響,但至少,我做了;不只是因為正義感,也是對自己生活的重新檢討和省思。

2011年10月16日 星期日

歸類的兩難

五胡十六國的那段大約是在考完聯考就還給老師了當然也不是沒再回頭看書只是沒有很仔細光是那一拖拉庫的後 X西 X X;或是那數不盡的拓跋、慕容…就足夠讓我頭昏眼花。但我也理解課本上教我們的並不絕對;說穿了,歷史往往就是勝者的故事,失敗者做得再多再好,終究也會成為路人甲,或者是被咒罵的對象。但那也不代表失敗者的失敗完全是機運使然,「多行不義必自斃」這話可也不完全是空的。

大約是受了金老的影響太深其實我沒辦法把七出刀之夢》當成武俠小說來看。也並不是說這書不夠好看,而是金老筆下的人物太過精彩,招式太過靈動,以致於把我的胃口養刁了;總期待那刀光劍影、凌波微步。但若將《七出刀之夢》視為歷史小說,倒也可以。我們對於五胡所知太少,甚至於,我們也從來沒辦法在歷史上真正理解正邪之間的分野;專訪席慕蓉老師時,她曾說:「歷史是無數的偶然所造成。」也許,後燕也是一個偶然。

當然,這畢竟只是一部取材於歷史的小說,不能夠用太過苛刻的史學角度去批判;落差也並不是沒有,比方慕容德並不是沒有兒女,他是有個女兒的;又比如說他視伯母段季妃如親生母親,而事實卻很有可能是他在罷黜了自己的伯母的太后之位。但總之,歷史小說與武俠小說總都是需要英雄的,這個英雄不一定要有多完美,但至少要夠堅強,夠有人性;慕容一族無論是誰都極合適當這類型小說的主角;更遑論還帶點異國情調。

小說中的慕容超與獨孤拔就像是武田信玄與武田信廉一般,信廉是自己兄弟的影武者,兩人自小接受一樣的教育,卻有著各自的宿命;歷史上並沒有獨孤拔的存在,但我卻喜愛這個角色遠勝於慕容超。或許說,慕容超的際遇太奇,而我在讀這部小說時又看不見他個性的陰暗面,他和不丹王子一樣神奇的初戀,之後成為銘心苦戀的純情故事也讓我個人覺得很不可思議,相較之下獨孤拔可愛多了。他可以死皮賴臉的裝傻,挨了老人家的罵也會頂嘴,嫉妒、怨恨、憤怒…他並沒有非當英雄不可,他只知道他的拜把兄弟需要他幫忙,所以他就出手了;他與呼延晴的愛戀沒有那麼濃烈,卻更純粹。我不太確定是不是要成就一個書中的英雄,就必須要有個反襯的角色,但我確信獨孤拔這個角色是成功的,成功之處不在他耍嘴皮子的功力,而在他的小情小愛。

倒也不是說慕容超哪裡不好,而是如果從我那淺薄的歷史知識與有限的資料看來,我才不相信這小子和書裡說的一樣光明磊落;當然他和老臣之間的鬥爭是一定會啦,歷代皇帝剛上任時哪個不搞這個路數?光是「復肉刑」(見晉書載記第二十八)就能看出來這小子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個有權力欲的人,有權力欲也不要緊,畢竟只要是人就會有欲望;書中對他的際遇著墨甚多,卻少了他可能會有的陰暗面,或者是他無助時是如何求助於佛…等脆弱面,讓這個角色的戲劇性成份變少;以致於我讀完後只好開始花時間去找資料,確定一下這個人到底是怎樣的人,最終反而讓我質疑起這個角色。不是不好;因為我相信作者對於慕容是做過足夠研究的,但這或許是一種取材自歷史的困境,要寫到多真實才會是真實?要寫到什麼樣,大眾才能夠接受?歷史與虛構間的界限該如何拿捏,原來就是最困難的。

這或許也是我覺得可惜的那一塊吧,如果把它當武俠小說,招數與人性的描繪太少;當成歷史小說嘛,有些部份又不夠真切。但事實上並不難看,只是夾在中間,難以歸類,可惜了。

2011年10月12日 星期三

並非別無所求

而事實是做好人永遠是一個比較容易的選項因為正義總是站在好人這邊。但何以我們非得要做好人?如果不是因為環境,因為自己心裡或多或少的那點叛逆,也許沃爾特不會成為一個「好人」。也或者我們都應該問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我們必須要成為一個好人?」
是的,「為什麼?」;這是我闔上《自由》腦中不斷浮現的問題。何以幸福如此艱難?如果在一段關係中的自由成為了束縛,這樣的自由還能叫自由嗎?又或者,「愛」真能別無所求的?

腦中突然浮現了上一段感情的種種畫面,對照起沃爾頓與佩蒂之間,許多畫面竟是驚人地雷同;我讀著那一段又一段相似的情節,不斷在付出、承受與逃避之間的循環,我終於明白,我們所以為別無所求的愛,只可能出現在人與嬰兒之間,或是人與寵物之間;當嬰兒逐漸成長,開始成了有自我意識的孩子後,我們就不可能對他別無所求,至少,我們渴求他們還愛我們、渴求我們的照顧如昔,一如喬伊與派蒂。但當我們發現對方無力或是無意提供給我們所渴求的愛(也或者只是因為「模式」不同)時,最終我們要嘛繼續委屈求全,假裝一切無傷,直到有天退到底線,地雷「轟」一聲引爆,關係就此玉石俱焚。要嘛就是我們也可以假裝瀟灑,反正有個更願意愛我(或是我愛)的人存在,並不是非要你不可。

而事實是,我們並不是不愛了;只是我們已經越來越弄不清,何以愛讓我們不幸(或者是感覺不幸。)何以是我們心裡愛著一個人,身體卻渴求著另一個;一如佩蒂渴求著理察。我無法同情出軌的佩蒂或沃爾頓,卻這也不代表我就能接受換女人的速度比換衣服速度還要快的理察;但你又怎知他們渴求的也許不是性本身,而是溫度與歸屬;那種一瞬間,可以不做好人、不負責任,就只是很單純地滿足身體上的渴求、撕咬著對方;純然動物性、自私的自己。如果,沃爾頓能夠選擇幾個月不要當好人,會不會他們彼此間都要好過點?

也許會,也許不會。畢竟愛從來就不那麼簡單。就如這世上,沒有什麼工作比為人父母更難,也沒有什麼工作比圓謊更累一般。

還能夠再愛嗎?如果自由已經不能夠保證幸福,那麼為了什麼我們喊著:「給我空間,讓我自由」;也或者,這個問題回歸到我們自身,真的毫無所求嗎?好人之所以是個簡單的選項,是因為某種程度上,他用不斷地付出去逃避原來自己有所求的真相。

我們並不是不自由的。只是自由給我們的,是無可避免的孤獨;因為你總要明白了原來自己並非無所求,那樣地簡單。

2011年10月2日 星期日

2011 IDA之我思〈一〉逛設計展也是需要導覽的

台灣在策展這件事上頭最厲害的一點就是不管是什麼展都很有本領把展搞成大拜拜大拜拜沒有什麼不好老實說如果能夠因此聚集人氣讓更多人會去注意到產業的消長或是得到一些知識說真的就是功德圓滿了至於好或不好總都有各自對立的說法做為一個觀眾我能夠做的也不過就認真看展如此而已

看設計展也不是第一年了第一次看設計展是在世貿中心的「新一代設計展」,後來分別在台南蕭壟文化園區、華山與南港市貿等地看過大小不同的設計相關展覽(大概就是包著文創之名或是設計師週之類的),前前後看觀展三年,每次都抱著想知道現在的產品設計走到了哪邊,想看看有什麼新奇好玩的東西;至於展場的空間與動線設計一直是我最不在意的。

真的不在意嗎其實我非常非常地在意。尤其我自己是一個賣場工作者出身的人;即便已經不在賣場工作,還是會在意空間的使用與動線規劃。

松菸和當代藝術館、華山、蕭壟是像的;都是老建築改建,靠著大量的展覽與活動藉以聚集人氣,重新活絡老建築與老園區,某種程度上甚至可以改變地方產業結構。松菸的場地並不比其它園區差,也很有味道;老實說今天看展時,它的空間還真是讓我驚豔,很乾淨也很低調,就像是書中看得到的老學校,不會讓人有壓迫感。當然這也並不代表它完全沒有缺點,不過那都是可以靠簡單的修繕和更完整的標示系統去解決,所以問題不大。

個人非常喜歡蕭壟園區的規劃,題外話,他們家對面小店賣的碗粿好好吃

也或者是因為我對IDA的期望很大,當我與朋友踏入展場一開始便陷入了不知身在何方的夢靨中。松菸的幾棟建築都是都是相當大的,入口建築主體也將會是常設的「台灣設計館」,但當我們離開「台灣設計館」後便開始不知何去何從。人多不是問題,問題是在於我們完全不知道自己人在那裡;到了展館前,甚至是弄不清入口在哪裡,即便我們手上握有floor guide,老實說也沒有什麼作用可言。

當然我不太確定在國外看設計展是不是也會有這樣的狀況?再者通常展場只要大過一千坪以上,通常標示再怎麼清楚,還是會很容易被淹沒,等我找一天請年假去好好逛完再來評論也不遲。

但我其實比較不能理解的是除了台灣廠商有在自己的展區有可以解說的工作人員之外,各館的專業導覽與解說人員少得可憐。比方在二樓展館的「妙法自然」就沒有聽到有人導覽關於董陽孜老師這次的概念,也沒人介紹董老師或是參展設計師;就通通是要觀展的老百姓(如我)擠到小小的簡介前面去找(而且我還沒有看到有董老師的簡介,是真的所有的人都認識董老師嗎?)展覽的展品非常多,也沒有看到有導覽(連耳機都沒得租!)只見身邊每個人拿起相機拼命拍,說真的,就算是知道型體,不知道概念和源頭還是沒用啊!這樣的展在某種程度上真的就是沒有知識性啊!

當然我也不能苛求太多,畢竟這是一個免費的展,而且我不用出國就能看到這麼多有趣的產品,其實應該要感到很滿足。但我總覺得做為一個國際性的展覽不應該只有這樣,有些細節,我相信是可以做得更好(而且還可以有點營收,比方租語音導覽。);某種程度上或許可以看出其實台灣的公家單位並不是真的知道要怎麼發展設計這個產業。

今天進度:展場一半,下週繼續努力。

In My Opinion:關於「愛心商品」

英國社會企業體驗:FIFTEEN RESTAURANT、BELU WATER、BIG ISSUE與THE GUARDIAN ——By 李怡志
原文出處:http://blog.richyli.com/?p=896
這間Fifteen Restaurant(十五餐廳)距離飯店也不遠,所以在台灣也先透過OpenTable訂好位,然後找了一堆人一起去體驗。在英國體驗社會企業的共同感覺,就是產品絕對不粗糙、低俗,絕對跟台灣人傳統想像的「慈善產品」、「義賣品」、「拜託幫幫我買一下產品」差很多。這些社會企業呈現的等級與產品、服務內容,從價格到外觀,最起碼都是中上水準。Fifteen餐廳就是其中的表率之一。


In My Opinion
大家都會說給他魚吃不如教他釣魚;喜憨兒的點心或便當卻總是賣得很辛苦(但是明明很好吃);心路基金會那些可憐的孩子燙衣服也燙得很認真,但是撐不下去就是撐不下去。當孩子會釣魚時,又有多少人和他們買魚呢?
又,路上叫賣的愛心產品我個人實在買不下去;我必須說,愛心產品也是產品,做為一項產品,就是應該要發揮它應有的功能,而且一定要安全;這是基本道德。問題是,路上賣的這些產品連最基本的堪用都稱不上,為什麼人們的愛心要這樣被蹧踏?
窮困和殘缺不可恥,可恥的是濫用人們的惻隱之心。我樂於購買大誌和喜憨兒的產品,路上叫賣的原子筆啦、抹布啦...etc.真的很抱歉,我真的買不下去。

2011年9月24日 星期六

活著,是為了要告訴你

我不太常看歐美推理小說是大多數的朋友都知道的不過Nesbø與拉森是特例當然所有人都知道我一開始喜歡Nesbø是因為他很帥(大誤!)但如果文本不夠有意思,我可能也是看過就算了。也或者說Nesbø筆下的哈利型象太過鮮明,於是我回想了幾個我曾經讀過的推理小說中的警探,發現愛喝酒的男人還真不少,比方馬修.史卡德;或許是因為我本身不能喝,所以我完全沒辦法理解為什麼要靠酒精來麻醉自己用以紓壓;(唔本人應該算是靠亂吃來紓壓的。)所以總覺得和這些超人有一段距離;直到遇見了 D.D.華倫。

我想所有過了三十歲的女人看到D.D.一定都會有那種「沒錯,就是這樣!」的認同感;因為工作要讓我們隨時維持冷靜的頭腦,所以我們總會靠吃好吃的東西來犒賞自己;關於前男友與他的沈佳宜對我們來說並不是完全沒影響,但日子總是要過下去,我們不一定會給予祝福,但風度也還算維持住。工作周圍有像喬治克隆尼一樣的帥哥?很好。但兔子最好不要吃窩邊草,口頭聊聊還可以,要再更多一點?嗯,讓我想想。換句話說,不管是在美國或是在台灣,D.D.其實就像我們這一群三十多歲的一般女性工作者一樣,只是她剛巧是個警察,如此簡單。

撇除D.D.驚人食量這件事情之外,讓我驚豔的還是《活著告訴你》的故事架構。當然我承認故事大概進行到三分之二時就差不多猜到結局了,但對我來說結局真的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為什麼」?也正是因為想理解「為什麼」?於是我專心地讀著,專心地看著丹妮爾與維多利亞所受過的傷,也思索精神醫學所不能解決的病患問題。也或者說,醫學,對我來說,能夠解決的是「疾病」本身,並不一定能完全解決「疾病」所帶來的延伸問題,例如家屬的心理狀態、驚人的醫藥費所帶來的負擔及醫護人員所承受的壓力等…,比方丹妮爾用了這麼多年,也始終擺脫不了的心理創傷;比方維多莉亞被粉碎的生活。故事一開始當然是蠻驚悚的,撇開一開頭就掛掉兩家人不說,如果把二十多年前丹妮爾家人再算進來,這個故事前一百頁就有十幾個人是被有意識地屠殺掉,是所有社會記者最趨之若鶩的題材,血腥程度直逼「驚聲尖叫」或是「德州電鋸殺人狂」。麗莎.嘉德納在處理這個題裁時的特色是她並不打算塑造任何英雄而只是好好地把一個你我所看到的社會案件背後的故事好好說完不管是身為母親的無力感被滅門的遺族所承受的罪惡感又或者是警察其實也很平凡這樣簡單的故事

關於兒童的心理疾病,我所知甚少;通常接觸到的也只有講述過動症、亞斯伯格症…精神官能症對我來說,是一種深不可測的疾病,一個有精神官能症的孩子究竟會給一個家庭帶來多大的折磨?就算是不看書,光憑想像就足以讓我頭皮發麻;更別說是一整個病房中的小病患除了有精神官能症外,還有重度的過動症、自閉症…的孩子;丹妮爾說得好:「你以為癌症的兒童病患很悲慘嗎?其實當一個孩子有重度的精神疾病更悲慘。」我看著每一個小病患無意間給自己家人與醫護人員所帶來的折磨,我完全能理解這些大人的無力感。當大人們在安德魯.萊特福特這個…(嗯,我該要說他是靈媒還是神棍的咖?)身上尋求一些平靜與力量時,我真的是完全不意外;D.D.是不是真的不吃這套,我不太清楚,但信念這件事情很怪,你信就是信了,至於是不是真的有效,也是要看個人造化;雖然我個人認為整部小說最具喜感的就是他了…

但整個故事很喜感嗎?老實說除了D.D.的食量和性幻想之外,真的是悲慘與有壓力到一個極點。D.D.Alex有限時破案卻又沒有足夠資源與證據的壓力;身為兩個孩子的母親,維多莉亞選擇照顧伊凡時對自己女兒所造成的傷害,讓她總是無力卻也充滿了罪惡感。丹妮爾一開始就告訴你:「我父親殺了全家人,卻只留下我。這是否意味著他最愛我?亦或最恨我?」,她活著,但那晚之後所帶給她的折磨卻比死去更慘…案子破了,看起來似乎有了算是還不錯的happy ending;但傷害究竟是傷害,那個疤,總是還在;只是沒那麼痛,也不可能回到原狀了。

2011年9月17日 星期六

記著,然後死去;在末日酒店

並不是重要或不重要的問題也向來不是記得或記不得關於黃碧雲或是《末日酒店》裡的一零七號房。

一零七號房當然永遠不會是二零四六,就如黃碧雲是黃碧雲,王家衛是王家衛;而我是我。仔細想想,苦等她的小說七年是為了什麼?明知總會被她的文字牽著,明知讀完之後也不一定有力量下筆寫關於她的一切,但我還是等了,還是讀了,毫不意外地發現自己寫不出來。

當然,有的時候忘記了,下筆或許會比較簡單一些;但問題是你明知道那不是一個人或者是一個酒店的故事,你明白那不是什麼飯店一代又一代地換了經理人那麼簡單,而是背後盛載的。記憶。直到你無力承受,推開大門毫不回頭,必要時再加個「幹!」、「去死吧!」之類的詛咒,故事就差不多了結了;如果一個時代也能夠這樣了結有多好?但你離不開,即便你的身體移動了,年紀增長了,什麼都變了,有的事情卻不會變,比方一座酒店的崩壞。

或者,這是一個廢墟的故事吧!經過六代百年,還有什麼能不崩壞的?即便形體依舊?L字打印的銀餐具最終還不是換成不鏽鋼,換了不管幾個主子,阿方索最後也不過就一死;羅氏美清只會成為一個被遺忘的名字,管他二十七歲,六歲,總督、老闆、神父秘書使終也不過在那三十平方里地短暫稱王最後免不了死亡

死亡與被遺忘也不就同一回事重要的就會記得只是沒有人確定能被記得的是否真的重要

2011年9月11日 星期日

雲不會回答你任何形而上的問題,天空也不會。

我其實無法定義《雲的理論》究竟算是什麼樣的小說,就像是我一直無法真正定義何謂文學小說是一樣的道理。甚至,我不能懂為什麼要拿雲來當做題裁來寫;看完書介,腦子浮出的第一個疑問是:「這和原子彈可有關係?」幸運的是,我猜中了,沒有料到的則是一種無關緊要的哀傷。

有一陣子,很喜歡拿著相機往天空拍,也應該說一直很喜歡拍天空;天空對我來說就像是夢想的所在,空曠、純粹,沒有什麼情緒或是喻意,只除了人們自己將自身的感覺投射進去後,它才有了故事。偶而雲飄過來的時候,思緒也就跟著飄盪,至於可有什麼哲學或是科學思考,老實說也並沒有;只有突然下起雨時才會有一搭沒一搭地想起原來現在的雨是酸性的,淋過雨回家要快點洗頭之類的。太平盛市裡,誰會關心城市裡的雲怎麼變?雨何時下?台北沒有真正的天際線,天空總是窄窄地,夾在一棟又一棟的大樓中間。

原子彈落下時的蕈狀雲,是雲上的第一朵雲,承載著他消失的記憶與童年;他的父母可有從歐洲回來找尋自己的孩子?故事裡沒有交待,但你比誰都清楚,他在追的那本《元錄》,是因為他需要一個交代,這世界始終欠他的,他自己想辦法要回來。也或者,你可以說這有點迷信,亞貝坎比投胎到了廣島成為雲上,為的是他的欲求。

亞貝坎比一生都無需為了生存而掙扎,他有足夠的錢、時間與他對於科學的熱情;一切都很足夠,只除了日漸消失的信仰。信仰怎會消失呢?又或者我們換個問法,信仰為什麼不會消失?如果當你發現這世界不只一種樣貌,不只一種信仰時,你真不會對你所知的信仰提出任何質疑?雲上則是另一種極端,為了生存,他曾經什麼事都做的出來,也或許他在女體身上才能感覺自己還活著。又或者說他早知道《元錄》裡頭是什麼,有沒有這本書對他來說不一定重要,他要的從頭到尾就只有死亡。

是的,美國人投下那顆原子彈後,雲上就不曾真正活著了;年齡是假的,身份也不一定是真的,記憶早就隨著黑雨消失了。沒有什麼可以證明他曾經活著,直到功成名就後,他砸下重金找出自己活著的證據,卻又無力面對。《元錄》對他來說或許是種寄託,他比誰都明白,即使沒有找到它,他會是會選擇死亡,一次又一次。

活著,真有那麼難嗎?又或者再來玩一次這個思辨遊戲,死亡會不會是一個比活著要更加簡單的課題?我們真的期望世界和平嗎?那麼為了什麼,我們不能包容不同的種族、信仰?愛能夠用交換而得來嗎?又或者,恐懼會不會是一種產生愛的方式?雲不會回答你任何形而上的問題,天空也不會。

2011年8月28日 星期日

因為復仇,所以存在

因為復仇女神的懲罰讓我越來越喜歡哈利這個人。現實生活中我可能沒辦法和哈利當好朋友,主因當然是因為我的個性太差,哈利又喝太多酒;但你得承認現實生活中「誠實」有多麼困難,有些事情,你只能自己忍受之後找個出口去釋放。哈利的出口不巧是酒(不然他那台爛車也開不快)而我的出口是寫,僅此而已。

貝雅特當然取代不了愛倫,但我猜想哈利也正試著在走出愛倫死去的陰影,試著從貝雅特身上找到那種默契;貝雅特和愛倫不太一樣,更內斂,更講求邏輯;她和哈利一樣都是有負擔的人。也或者說在這部小說中,描寫最出色的便是女人們的特質。Nesbø對於女人的描寫並不是像有的小說家那樣聊備一格,他試著從事件與談論中讓女人們的型象更為凸出;或理智或瘋狂,或堅強或哀傷,在他筆下你總能看到所有人的平凡。

復仇女神的顯靈是因為人心中有恨,我不知道用「顯靈」是否恰當,又或者說那如同日本的「生靈」吧;恨意讓人變成了活著的鬼。哈利和安娜也不過交往了六星期,要愛到多麼濃烈我其實無法想像;湯姆沃勒那強烈的民族意識(我能說是該死的種族偏見嗎?)也讓我覺得疑惑。但以愛之名所犯下的罪不正是你我日常在新聞上最常見的題裁嗎?我理解哈利的疲憊,因為事情原本不該這麼複雜;但偏偏就是發生了。他原本以為這是一椿單純的銀行搶案,卻怎也沒想到扯上的竟是新仇舊恨。他原本以為只是一次喝得爛醉的遭遇,隔天起來卻看到前晚和自己喝酒的前女友成為命案中的唯一主角,追查結果竟然還扯出了前女友還當了人家的小三,更糟的是原來這一切說不定和自己追查的搶案有關,哈利也不想演出「酗酒警探人生」,但偏偏他就是主角。

「贖罪和復仇幾乎是一樣強烈的直覺」,洛斯可悠哉的神態引我入迷,幾乎讓我忘了他的復仇遊戲玩得比誰都好。又或者說,「惡」這件事到底是吸引人的,洛斯可的優雅與銳利讓人迷戀,卻又害怕無處可逃。湯姆沃勒能夠潛在警方底下這麼久,仕途一路順暢,不得不說是有料的;但他沒有洛斯可來得老江湖(所以他也只能騙騙沒太多見識的小混混)也許新納粹少了他一人也只會有短暫時間覺得可惜吧。但真是這樣嗎?我不確定Nesbø把他寫得太壞了,幾乎所有討人厭的內在特質都給寫全了;於是你我對他的期待就只剩「之後他會怎麼死?」那樣的單純。

但我想哈利一定不喜歡這樣的生活吧;可以的話「我也想做好人。」;哈利應該也只會想做個普通的人,沒有病重的爸爸、唐氏症的妹妹;只要能夠平平凡凡過日子就好。但要過平凡日子哪是這麼容易的事?只要是人,總都離不開七情六欲;總也都會在不同的轉折處遇上不同的鳥事。復仇,不是個普通的動詞;它的原型或許來自於小小報復,又或者,是潛在你我心裡的一些什麼,等著反撲的一切。

2011年8月25日 星期四

這場社群網戰,我們要付出的代價會是什麼

對許多人來說Google已經不只是搜尋,而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Chrome在瀏覽器的市佔率已超過10%,Youtube的影響力捧紅了小賈斯汀和林育群;Picasa與blogger讓寫部落格與分享相片變得簡單;另外…現在應該沒有人不用gmail了吧?

可以這麼說嗎?Google讓我們上癮。

Google會介入社群服務並不讓人意外,畢竟之前就已經有過失敗的Google Buzz與Google Wave;新的Google+會如何發展也還是未竟之天。它的上線對你我來說可能是件好事;畢竟偶爾,我們還是不想在Facebook上和不熟的人打招呼,尤其當自己被tag在正妹學園…之類的廣告時還是會感到不耐。雖然我們不一定會因為新的服務就放棄了原有的一切,但我還是忍不住思考這一切就竟是讓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越來越近或是越來越遠?

也或者說,這場社群網戰,我們要付出的代價會是什麼?

用智慧型手機「打卡」,讓我們在現實生活中的行蹤無所遁形,我們發表過的言論永遠有google幫我們記住…當習於科技之後,我們還會剩下多少自我?Jaron Lanier在《You Are Not a Gadget》序言說道:「本書的文字是寫給人看的,不是電腦。我想說:只有真人才能表達自己。」讓靠網路混飯吃的我心頭一震。

網路社群工具再如何發達,畢竟取代不了真實世界互動的溫暖。但習慣使用工具的我,會不會忘了自己原來有能力給予身邊的人溫暖?我是如此不安,卻又無法擺脫對於工具的迷戀;那樣的兩難。

悲壯,必然的結局

我曾用「波瀾壯闊」來形容《雅各的千秋之年》,但我也明白在波瀾壯闊背後,往往悲壯。

一個愛情故事若是用悲壯來形容,便是要人卻步了。但在某些情境下,你總會明白那是一種必然;比方面對到的是時代、戰爭,又或者是階級、種族;或者是面對到的是和朋友愛上同一人的兩難。一個人的愛情面對到上述其中一種情境,分離便是種必然;一旦全數碰上,就足以被稱為悲劇了。但如果背景換做是現代,恐怕最後結局也只會是離散吧。

雅各當然是個普通人,但在那樣的混亂中,他的誠實與信仰讓他在那群荷蘭官員與商人中顯得高貴;也許最適合他的工作應該是神職或教職。我猜想他的罩門也許就在愛情吧。他遠渡重洋來到了日本,是為了要娶自己的初戀情人;在日本,他為了拯救自己心愛的女人,於是他成為了英雄。當然他也不是全然因為織斗而成為英雄,但若是沒有織斗,也許他會選擇立刻返回荷蘭過平凡的日子吧。但他站出來了。

雅各當然不是典型的英雄,相較之下,緒川宇左衛門更像是個我們所認知的英雄典型;我也承認我對他的喜愛程度要高過雅各。如果他生在現代,他的犧牲會不會更少一點?我不知道。封建制度對我來說一直是很不可思議的一件事,一個人的高貴與否若是依出身來評定,那麼人們永遠只能期盼有個更好的來生。緒川宇左衛門也許幸運些,他畢竟是被收養了;但他永遠也不會是真正的緒川宇家人,畢竟他的功能只是傳承這個姓氏,在那個年代,許多事情由不得他,包含婚配。織斗絕對沒有什麼不好,只除了容貌之外;做為讀者,完全無法從書中找出她們之間的愛戀端倪,只除了雅各的發現外。如果緒川宇左衛門不是緒川宇左衛門,織斗在一開始便接生失敗,最終他們是否就可以白首偕老?在那個年代,只怕也沒人敢確認吧。

那是一個既封閉又開放的年代,如果不是因為英國的崛起,只怕出島還是出島;貪婪才是正常。在出島的荷蘭人又何嘗是真的自由?那不過是個蓯薾小島;就連愛上一個當地的女人都要倍受阻撓,就連自己的孩子最終都要毫無地位地被迫留下,除了物質之外,他們還能有什麼?如果連信仰都不能夠上岸,那麼信念動搖時,又有什麼能夠制約?

還能說不悲壯嗎?當你面對的是自己同伴的墮落時,你能夠棄之不顧嗎?當你以為你面對的是正義,而事實上是一場騙局,你能不痛嗎?緒川宇左衛門的血如楓紅一般,交織著織作接生出來一個又一個的孩子,生與死的距離從來不遠;當某日你打開了某本書見到了雅各為織作所畫下的畫,你一定懂,千年,原來指的不只是歲月;而是秘密。

2011年8月14日 星期日

既非浪漫,也並不純愛

還沒談戀愛的時候,人們或多或少會對戀愛有些理想主義;開始談戀愛時,人們會修正理想主義;倒也不是說結婚或分手就是幻滅,但通常一個人會愛上另外一個人或多或少都是因為愛上對方某些自己想要擁有的特質。

我不會說《收藏食譜的人》是數位時代的理性與感性,當然部份設定是像的,但更多時候它會讓我想到的是《傲慢與偏見》;職場情節則像是《Business Weekly》與《Wired》雜誌一樣。美國或許離我們很遠,但關於上班族的戀愛問題倒也沒有相差太多。過了三十歲,雖然覺得真愛是有可能的,但實際上絕對是不會相信純愛這件事的。

當然因為一開始就大約猜到結局和情節,所以在閱讀的過程中也不會有太大的意外;戀愛和工作不可能完全不衝突,總都會牽涉到時間分配與立場的問題,辦公室戀情很麻煩,但和同業談戀愛也不代表不需要提防;去找個不同產業的人好像就可以免掉這個問題,但麻煩之處就在於雙方無法溝通(想像這樣一個畫面,一個成天要飛來飛去的科技業業務配上一個小學教務主任?嗯…除非是彼此都能體諒啦,不然我總覺得這會是場災難。)年輕的時候不懂事,以為只要有愛情就能克服一切,年紀大了,就知道那完全是不可能的事。關於這點,書中的兩姊妹和兩姊妹的媽倒是有所體認;書中的潔思雖然表面上看起來很理想主義,但在思維上她其實也是理智的。(《理性與感性》裡的瑪麗安可不是這樣!)

如果這樣看來,這似乎是一本平淡到無趣的愛情商業小說,但如果是喜歡作菜,或是有收藏癖的人一定沒有辦法忽視那一本又一本的食譜珍本書;還有,所有想開書店的人一定會從書中學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書店不是公益組織,不是讓你拿來聊書的,是要能夠很快速地將書轉手賣出去的地方。」以前當採購追著存貨天數的痛苦和看到那美好賣場背後所要付的租金、水電、薪資…那個王八蛋和我說做書店錢不是最重要的,一定會被我活活打死;不重要?我們家可沒有大筆的微軟股票和祖傳房地產可揮霍;沒瞧見書中的喬治,人家即便有了這麼大筆的鈔票,也還是清楚知道:「書店就是要把書賣出去的。」而對我們這種有收藏或是實驗怪癖的人來說;那種裝幀很美或者是久尋不得的書,就是我們最想買回家的書(就是俗稱潘仔的客人),當我看著那一本本書開始被標價時,我便想著,這本書我會用這個價格買嗎?這個作者是誰?突然覺得應該要讓所有想開書店的文青要來好好看這本書,書店這一行大概只有場所是浪漫的,其它實在一點也不好玩。

你問我還喜歡結局嗎老實說我沒辦法和你說喜歡或不喜歡但我承認那是能夠想像到的最好結局了金錢會不會把愛情複雜化?我不確定;但我確定的把愛情複雜化的或多或少和金錢與階級脫離不了關係。越明白了這一切,你越能理解,也許表相的問題就是真正的問題,與你心中想的愛一點關係也沒有。

2011年8月9日 星期二

Still Believe!王建民,加油!

我並不完全是在全台灣最瘋王建民時喜歡上這個球員的而是在一次吃早餐時看到雜誌還是報紙上有一篇王建民的專訪上頭有這麼一句:「我,一球一球投。」儘管我不是個棒球迷,卻因為這一句話,我開始會去關心這個球員,開始會看球賽。

我不能說王建民是一個傳奇,因為所謂的傳奇是在一個事件結束過後,仍有人願意紀錄與傳唱;但也不得不說王是一個傳奇,他的傳奇來自於他的沉默、努力與不為人知的自我要求。關於王的故事,所有的媒體也都說遍了,他不是個多話的人,他只是努力地把球投好,努力地三振每一個打者,讓球隊贏球;這樣的一個老實人。

我慶幸他去了美國,是的,那是個眾所皆知的資本主義邪惡帝國,而且他還進了最邪惡的洋基。他留在台灣當然也會是一個好的職棒選手,但你我都清楚台灣的體壇狀況,永遠可以培養出好球員,但也永遠沒有辦法照顧好球員,更別說是給予任何球隊或運動員健全的支援。成王敗寇,沒有什麼比運動員更能感受到現實冷暖的行業了;也唯有出走,王建民才能是王建民。洋基什麼都沒有,就是有錢可以蓋好球場、找好教練、挖角好球員;洋基不是一個普通的球隊,而是一個追求高度成長的企業,他們算得清一筆又一筆的投資報酬率,他們追求的是最高的勝率,最好的票房;你可以說這個球隊現實,但你也清楚唯有學會認清現實,你才會理解人世間的一切複雜,你才會在過程中找到自己的路。是的,洋基捨棄王建民了,和所有企業會做的事一模一樣,所有的人情義理在損益表面前都變得不值錢,只除了你有能力承諾將所有虧損賺回,否則所有的老闆也都只能選擇認賠殺出這條路。很多人唾棄洋基的行為,但如果從企業經營的角度來說,他們雙方只是選擇了同一條路,因為王建民不知何時能再投出十九勝,而洋基也不可能無限期的等待,只因為王建民「曾經」投出兩個十九勝。

那又如何?多年貼身採訪王建民的龔邦華有一段甚好:「問基德瑞建仔最大的問題在哪;沒想到基德瑞說了這樣一句:『He needs to start taking mor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things that he does.(他需要在心理上對自己所做的事負責任)』」總結後來王建民的起落,這句話更是清清楚處點出所有職場工作者在心態上的依賴,並不只是王建民一人而已。兩年的低潮,身為球迷的我當然期待著王的再起,但我卻從未思考過這樣的沉默與聽話,原來竟是他的致命傷;直到一頁一頁讀著,看到的,已經不再純粹是一個球員,更是每一個人生命中都要面對到的課題:「勇氣。」

我們的教育裡永遠歌頌著成功,也總是期待著王子復仇記式的劇碼上演;但只有上場殺敵才是勇氣嗎?又或者,只有勝投最多的投手才值得期待嗎?平凡的我並不這麼認為。一個好的球手最重要的,並不只是投出了多少勝投,而是他如何能夠誠實面對自己,紮紮實實投好每一顆球,並且能夠為球隊提出好的建言,和球隊一起贏得勝利。這個課題,王建民足足用了兩年的時間學,而身為不是很專業的球迷,我期待著他重返榮耀。

是的,我始終相信王建民會成為傳奇!並不是因為他曾經的榮光,而是因為他在受傷的兩年間學會了成長,理解了現實,更懂得面對自己。重返榮耀的路途必定充滿艱辛,王建民要克服的不只是身體上的後遺症,更難的是如何找回自信心。我們會永遠為他加油,並不是因為「台灣之光」那麼簡單;而是你我都在他身上看見自己的掙扎、努力與熱情;他永遠會用每一顆球證明,所有的困頓都會過去,我們永遠,有站起來,往前走的能力。

2011年7月31日 星期日

東霓

鄭東霓妳是個瘋子,可這世上誰不是瘋子?

東霓西決絕不會是王家衛電影<東邪西毒>,西決壓抑,所以他能繼續活著;東霓的瘋狂是一種必然的悲壯,不瘋,怎麼活得下去?

我不喜歡文案上愛啊愛啊寫個沒完的。沒受過苦的人怎能知道獨自一人被逼到絕境的苦?東霓當然淺薄,誰不淺薄?我們哪個人不曾對著路上的一切美麗行過注目禮?或嫉妒或豔羨,只因那美麗不是自己的。美麗又何嘗便宜?老去後要看起來美,總也得年輕時存下本,管你是見識又或者是保養品?身邊的人美,又有誰敢承認在追逐的過程中自己付出了什麼去換取另一人的信任或愛?

別說話,靜靜地,就好。原來世上就沒有什麼是生來就是妳原有的,即便是容貌也是遺傳的,不是妳的。妳能做的也不過努力,把它維持得好而已。這世界沒有什麼不用付出代價,妳和我是一路貨,我們心裡明白沒什麼是天上掉下來的。所以妳瘋狂,所以旁人不懂妳的張牙舞爪;不懂的人以為妳想要的只是愛,只是錢。我們怎不知,表象的東西都無力留住,無法擁有?還能夠談論什麼形而上的心理需求嗎?虛偽。

為了我們共同的瘋狂,乾一杯吧!為了我們害怕得到害怕失去害怕真實害怕謊言害怕寂寞;別假裝,不瘋魔,只怕就活不下去了。

2011年7月29日 星期五

二姊的歌

下午開會時得知江蕙將要在下個月出精選集當下便與同事說購物車只要能開我也要買一套會議後和幾位同事討論起二姐的音樂,主管問我們;「為什麼是江蕙?」我們與她說,這是一種集體記憶,她笑笑,只是說那是我們的不是她的。

何以是二姊?又或者說,為什麼在這個時代我們要重新回過頭來聽二姊的歌?老實說,我沒有答案。

年紀小的時候,父母親愛極二姊的歌聲,即便已經過了二十年,我總還能記得<惜別的海岸> 、<你著忍耐>;我記得張瓊姿與馬如龍合演的連續劇主題曲便是二姊與洪榮宏合唱的<憂愁的牡丹>。年紀小的孩子怎能懂二姊的歌好在哪?覺得二姊的聲音很好聽,卻總是唱著好悲好悲的歌。

長大後慢慢發現原來很多無奈是說不出口的,不管是來自於現實生活的阻礙、有志難伸的困頓;苦戀、分手…原來都是人生的一部份,有的時候,你可能可以靠著喝酒(且不論有無酒伴)、寫作、或是找人吐苦水去把那感覺抒發掉,但最常是難以入眠的夜裡,你腦海中的記憶逼著你,喘不過氣;這時你突然想起二姊的歌,你哭了,你笑了,因為你知道有一個人懂你。

是的,那是我的曾經。

你問我何以此時此刻,何以是二姊?我真的不能給你任何答案。我不知道如何讓你理解我在二姊的聲音中找到什麼,也或者說,二姐的歌聲總是能夠打到我們心中的某一處,所以我們從不厭倦。來重聽<繁華攏是夢>吧!

人生,不就這麼回事嗎?


2011年7月18日 星期一

食事,終究是生命中不能缺少的一段。

這是四月幫老大代打的作品。。。
os:這樣說起來應該連自己編過的電子報都應該要來收一收才對。。。

每一個人,或許都有一段關於餐桌上的回憶。那是母親拿手的私房菜,是在阿嬤身邊跟進跟出的兒時回憶,是在校園時與同學分享便當的過往…記憶的幕輕輕揭開。

在《廚房》與《食記百味》中,吉本芭娜娜的文字撫慰了每一個孤獨的心靈。生命總有走到盡頭的一天,「愛別離」向來是不能承受之重;米其林餐廳主廚用心烹煮出一餐又一餐的美食,陪伴「燈塔」安寧照護中心的病人度過生命最後時光;麥特.麥肯艾列斯特在《廚房裡的家教課》中一句:「我根本感覺不到她的存在。她沒有在我身邊,那時候不在,而我相信,以後也不在。」一度讓人淚水決堤;生命會走到盡頭,回憶會成為歷史;《蝸牛食堂》的生命故事讓你我獲得走下去的力量。

微苦的巧克力在舌尖化開,儘管你怨著它過高的熱量讓身材走樣,但卻無法拒絕它的氣味,如情欲一般。《巧克力情人》中的蒂塔以情欲拌炒玫瑰,沸騰的情欲足以燒毀浴間,阿言德的《春膳》將食物與性愛的關聯與傳說,化為有聲有色有溫度的精采故事;還有什麼是比書更強力的春藥?

所有的故事最後都還是要回到廚房,普羅旺斯的美食在豔陽與季節更迭中,讓人感受到生命的美好;韓良憶用音樂佐以文字,為每一道菜譜出一首主題曲,用味蕾和耳朵品味每一段時光。蔡穎卿以一道道自成一派的料理與生活故事編織出她所珍愛的生活樣貌。這樣,就飽了。食事,終究是生命中不能缺少的一段。

2011年7月17日 星期日

家規

我相信手足情深勝過於婚姻與愛情中的誓言承諾也或者這與家中手足甚多有關。多數人的家規運作的是潛規則,杭特家卻是明明白白地告訴你:「兄弟相互照顧,因為我們只有對方這個手足。

亞斯伯格症在台灣被討論的並不多,也或許是因為「過動」相較於「過於專注」是更明顯影響到他人的,讓過動症的研究與相關資料明顯豐富許多。但不代表亞斯柏格症患者的父母親不辛苦;儘管覺得在書中的艾瑪的努力讓我覺得矯枉過正,但我卻無法保證當自己面對到艾瑪的狀況時是不是也有同樣表現。

小說本身結構很好,能看到皮考特在這個題裁上的努力;但唯一讓我無法接受的就是皮考特有時真的很愛在小說裡夾雜一些很無謂的羅曼史情節。我不確定是不是為了增加小說的戲劇性所以非得要硬加不可;但對我來說那兩三頁實在是一大敗筆。我們當然都理解艾瑪的寂寞與無助,也知道事情可能會往那個方向發展,但是寫上去之後反而就讓人覺得無趣;這或許是皮考特小說未來要學的課題是留白也不一定。

身為CSI NY迷,我相信若是遇上雅各,我們應該可以聊推理聊上大半天,但絕對不會有相逢恨晚之感,畢竟我感興趣的是犯罪動機而非鑑識技巧;但我明白當他完全發揮他的專注力時,一定是個非常棒的鑑識人員或法醫,我甚至暗自期盼那些檢警人員能夠看到他的特別之處,如果防毒軟體公司都願意網羅一流的駭客進入公司,為什麼他們不能夠期盼這雅各投向鑑識科學的領域?當所有的誤解於線索全部指向雅各時,他們卻不能夠靜下心來問自己,杭特家的家規其中一條是:「一定要說實話。」他們問的問題真的夠細了嗎?他們為什麼不問:「你殺了潔絲嗎?」為什麼不問:「為什麼你要佈置犯罪現場?」為什麼不問:「你在潔絲家看到潔絲了嗎?她當時的狀態是什麼?」因為家規,雅各只能說實話啊!又或者是因為他們聽過太多謊言,以致於無法接受一個人只能夠說實話這件事,所以他們相信親眼所見(雅各的失控)和自己的推論(雅各的筆記本),我卻不能罵他們腦殘,因為他們都不是患者,對於亞斯伯格証所知也有限,他們都盡力了;這一切不能怪誰。

「久病無孝子」是一種無奈;我相信西奧對於這句話的感受莫約是最深的。他也希望能夠和一般十五、六歲的孩子一樣,可以學開車,打棒球,看正妹…但當家規與他的成長歲月產生了衝突,他默默地承受了家規,用著他的方法守護著自己的家,照顧著自己的哥哥,成熟到了艾瑪自己說不定也忘了其實西奧才是弟弟,才只有十五歲;當西奧問著亨利:「為什麼我在你心中那麼不重要?」我的眼淚幾乎奪眶而出;儘管他笑了,儘管他從亨利的舉止中發現了自己哥哥的樣子,但他還只是個孩子,在崩潰的前一秒,他需要的只是一個擁抱而不是六十美金,但他的哥哥做不到,他的爸爸也做不到;艾瑪給了他愛,卻同時也給了他杭特家的枷,身為一個旁觀者,我對這孩子的脆弱無能為力;只能默默地在心中給他一個擁抱,因為我真的不捨。

我看著杭特家的悲劇,沒來由的想起了莎蘭德的童年;一樣不被理解,一樣承受著不為人知的苦痛。(相較於雅各,我的確愛極了莎蘭德那殺到爆的魅力;什麼叫「殺很大」!看完龍紋身三部曲的人都會懂!)故事中的一切固然充滿魅力,但當有一天我們發現我們從來就無法與所愛的人在情感上有所連結時,我們真能夠接受嗎?我不知道。也或者說不是不知道,只是我們不知道的是自己有沒有勇氣面對自己的答案。

2011年7月10日 星期日

誰把女孩棉花糖化?

雖然棉花糖女孩在描寫的是美國現階段青少女所面臨的問題但一口氣看下來還是不免要膽顫心驚

青少年時期是成就一個成年人的關鍵時刻但要怎麼樣平安度過卻又沒人能夠提出一個標準答案畢竟那過程如此個人卻也如此公開,怎麼做似乎都對也都不對;在《教養大震撼》中,作者提出了環境與同儕的重要性,但現實生活中,這樣的論述被過度解讀,怪獸家長於焉而生。我並非為人父母,對於教育問題並沒有切身之感,卻偶爾還是會想一下,為什麼是這樣,為什麼不是那樣?為什麼非得要念大學、考第一名不可?烤麵包不也很棒嗎?能有辦法做出很厲害的板模可比建築師要強啊?當然那樣的路辛苦,但重要的是孩子真心喜歡,也找到自己存在的意義,不也很棒嗎?但當書越往後翻,一路把我帶回青少年時期,我突然覺得自己就要淹死在回憶中;那段不快樂的青春期。

對於是否進行性別分校與分班教學,我沒有太大意見;也的確就學科來說,分班或分校教學的效果是比較好的。國中唸女校的三年,為我的文科成績打下了不錯的底子,因為老師鼓勵寫作與閱讀(不蓋你,國二我曾經被老師抓到我在課堂上偷看武俠小說而慘遭沒收,老師卻又私下把我找去將書還給我,只勸導我讀小說不是不好,但它太容易讓人著迷了,對我之後要面對的聯考大關並不利。)也讓閱讀成為我此生最愛的事情之一。但國中女生的殘忍遊戲也從來沒少過,孤立與毀謗總是不斷上演。高中時;學業似乎都不再是每個女孩最重視的課題(直到高三)誰換男友、那班的男生來找這班的女生成為所有人的注目焦點;女孩間的殘忍遊戲比起女校還要更加鮮血淋漓。

原則上,所有青少女似乎都要面對到同儕問題這一關,總也是需要時間和空間去找到屬於自己的價值觀;這兩關其實在某種程度上是對立的,所以女孩們在那過程中總是掙扎著。男孩也有男孩的掙扎,問題也不會比女孩少到哪去。我突然覺得也許在二十年前自己成長的那個年代是比較容易度過這些難關的;那時沒有Facebook,有Call機和機車就已經是眾所矚目的焦點,打工在那個年代也幾乎就是所有孩子的必經之路;某種程度上資訊取得相對不易,怪獸家長也比較少〈我在想,怪獸家長的產生或許問題是出在孩子生太少也不一定〉,某種程度上也許對型塑一個孩子的自我認同與價值觀反而是好事。

傳媒的發達其實並沒有真正讓人接受到多元真實世界,我們總講求訊息的個人化,卻也形成了偏食與去個人化。所以在捷運上你總能看到戴假睫毛、空膠框的女孩,所以你開始在路上與電視上認不出誰是誰;你無法接受「光明燈」的說法,卻也始終弄不清為何孩子們能夠接受那樣的荒誕;因為在孩子們的世界裡,她們只能夠看到片面的光環,卻找不到自己的定位;她們也許可以求助的管道很多,我們卻不一定能夠用她們善用的工具與語彙給她們一些建議。《棉花糖女孩》的養成,是因為我們太過習慣量化,所以我們看重成績,看重收入,看重三圍、體重,看重FB朋友數。

我還是不斷思考著前輩小梅子和我說的那句:「要能支持一個人繼續下去,要嘛就是要有很強的信仰,要嘛就是要有很強的信念。」關於信仰或信念,我們又養成自己多少?能幫孩子多少?儘管我從來沒機會當個棉花糖女孩,也或者我在許多女孩眼裡已經老到可以當媽了;但我仍舊衷心期盼,每一個女孩都能成為她自己想要的樣子;她不一定非得要穿著華服、站在螢光幕前;不一定非得要是暢銷作家或是企業家,重要的是成為自己;而非別人眼中的自己。

哪有什麼不能定價的?

初讀The price of everything》的進度十分緩慢,原因也只能歸咎於自己心緒混亂,無法投注心思在書上。某日清晨因自己失眠早起,出門之際便考慮該是要搭公車好還是搭捷運好?問題不在於那五元的價差,而是心理的感受;當日自己並沒有平日趕上班的迫切需求,再者也面臨到書看不完(是說哪天看得完啊?)的窘境;既然早練就了站著也能看書功力,爭取時間看點書對我來說也許更好…實則還是選擇了捷運。

這世上也許沒有什麼東西比時間更貴卻也什麼比時間更不值錢的東西了人人都說:「時間就是金錢。」但我的疑問是,這個價碼該由誰定?計價單位又是什麼?所謂的CP值原來就是一個相對性的數字,一切取之於供應與需求雙方的感受罷了。

定價這件事無非是一場角力也或者說不僅商品有價服務有價原則上來說這世上沒有什麼事情是沒有對應的價碼只看市場在哪供應與需求雙方如何訂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價碼(唔…通常都會覺得對方賺到比較多);換言之,就是視雙方能力以內所願意付出的最高成本去換得對方手上能夠提供的東西,商品範圍則囊括婚姻、選票、薪資甚或信仰…

當然對多數人來說,為生命下定價顯然詭異;但仔細想想,我們投資自己的時間與金錢去進修專業技能,不就是為了能有機會獲得比現在更好的工作機會或薪資?我們之所以購買保險,不就是為了當發生不測時能夠多一份保障?又或者再更極端一點的說法,女明星露「事業線」搏版面,不也是經過思考的策略?畢竟廠商付了錢,便希望能夠買到最高的曝光度,女明星露線不也是為了搏得配合度高的聲望以利下次爭取更好條件的合約?仔細想來,生命當然可以被定價,只是計價單位不一定是貨幣,也可能是信任又或者是其它。

這樣的說法也許市儈但仔細想來愛情與婚姻不也是如此表面上我們都說不在意對方條件但在每個人心中不也是暗自為他人標價所謂最適合不也是在多重比較後的結果

我們總在每個市場中找尋CP高的商品,也盡可能在理性範圍內思考自己所做的選擇;當覺得自己委屈了,總也是把問題歸咎於另一方(絕對不是當初自己眼睛被蛤仔肉糊到?)這話說來殘酷,但人生原來就是無處不定價,問題只出在自己怎麼定,又是用何種單位計價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