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8日 星期日

因為復仇,所以存在

因為復仇女神的懲罰讓我越來越喜歡哈利這個人。現實生活中我可能沒辦法和哈利當好朋友,主因當然是因為我的個性太差,哈利又喝太多酒;但你得承認現實生活中「誠實」有多麼困難,有些事情,你只能自己忍受之後找個出口去釋放。哈利的出口不巧是酒(不然他那台爛車也開不快)而我的出口是寫,僅此而已。

貝雅特當然取代不了愛倫,但我猜想哈利也正試著在走出愛倫死去的陰影,試著從貝雅特身上找到那種默契;貝雅特和愛倫不太一樣,更內斂,更講求邏輯;她和哈利一樣都是有負擔的人。也或者說在這部小說中,描寫最出色的便是女人們的特質。Nesbø對於女人的描寫並不是像有的小說家那樣聊備一格,他試著從事件與談論中讓女人們的型象更為凸出;或理智或瘋狂,或堅強或哀傷,在他筆下你總能看到所有人的平凡。

復仇女神的顯靈是因為人心中有恨,我不知道用「顯靈」是否恰當,又或者說那如同日本的「生靈」吧;恨意讓人變成了活著的鬼。哈利和安娜也不過交往了六星期,要愛到多麼濃烈我其實無法想像;湯姆沃勒那強烈的民族意識(我能說是該死的種族偏見嗎?)也讓我覺得疑惑。但以愛之名所犯下的罪不正是你我日常在新聞上最常見的題裁嗎?我理解哈利的疲憊,因為事情原本不該這麼複雜;但偏偏就是發生了。他原本以為這是一椿單純的銀行搶案,卻怎也沒想到扯上的竟是新仇舊恨。他原本以為只是一次喝得爛醉的遭遇,隔天起來卻看到前晚和自己喝酒的前女友成為命案中的唯一主角,追查結果竟然還扯出了前女友還當了人家的小三,更糟的是原來這一切說不定和自己追查的搶案有關,哈利也不想演出「酗酒警探人生」,但偏偏他就是主角。

「贖罪和復仇幾乎是一樣強烈的直覺」,洛斯可悠哉的神態引我入迷,幾乎讓我忘了他的復仇遊戲玩得比誰都好。又或者說,「惡」這件事到底是吸引人的,洛斯可的優雅與銳利讓人迷戀,卻又害怕無處可逃。湯姆沃勒能夠潛在警方底下這麼久,仕途一路順暢,不得不說是有料的;但他沒有洛斯可來得老江湖(所以他也只能騙騙沒太多見識的小混混)也許新納粹少了他一人也只會有短暫時間覺得可惜吧。但真是這樣嗎?我不確定Nesbø把他寫得太壞了,幾乎所有討人厭的內在特質都給寫全了;於是你我對他的期待就只剩「之後他會怎麼死?」那樣的單純。

但我想哈利一定不喜歡這樣的生活吧;可以的話「我也想做好人。」;哈利應該也只會想做個普通的人,沒有病重的爸爸、唐氏症的妹妹;只要能夠平平凡凡過日子就好。但要過平凡日子哪是這麼容易的事?只要是人,總都離不開七情六欲;總也都會在不同的轉折處遇上不同的鳥事。復仇,不是個普通的動詞;它的原型或許來自於小小報復,又或者,是潛在你我心裡的一些什麼,等著反撲的一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