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重要或不重要的問題,也向來不是記得或記不得;關於黃碧雲,或是《末日酒店》裡的一零七號房。
一零七號房當然永遠不會是二零四六,就如黃碧雲是黃碧雲,王家衛是王家衛;而我是我。仔細想想,苦等她的小說七年是為了什麼?明知總會被她的文字牽著,明知讀完之後也不一定有力量下筆寫關於她的一切,但我還是等了,還是讀了,毫不意外地發現自己寫不出來。
當然,有的時候忘記了,下筆或許會比較簡單一些;但問題是你明知道那不是一個人或者是一個酒店的故事,你明白那不是什麼飯店一代又一代地換了經理人那麼簡單,而是背後盛載的。記憶。直到你無力承受,推開大門毫不回頭,必要時再加個「幹!」、「去死吧!」之類的詛咒,故事就差不多了結了;如果一個時代也能夠這樣了結有多好?但你離不開,即便你的身體移動了,年紀增長了,什麼都變了,有的事情卻不會變,比方一座酒店的崩壞。
或者,這是一個廢墟的故事吧!經過六代百年,還有什麼能不崩壞的?即便形體依舊?L字打印的銀餐具最終還不是換成不鏽鋼,換了不管幾個主子,阿方索最後也不過就一死;羅氏美清只會成為一個被遺忘的名字,管他二十七歲,六歲,總督、老闆、神父、秘書…使終也不過在那三十平方里地短暫稱王,最後免不了死亡。
死亡與被遺忘,也不就同一回事;重要的就會記得,只是沒有人確定能被記得的是否真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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