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到最後,才知道這部小說為什麼日文原名叫《波の塔》;如果沒有春風吹皺一池春水,或許結局就不會是這樣的悲傷了。
不倫戀與貪污是整部小說的主軸,也可以說,這部小說大概是這陣子讀清張爺爺作品中最純愛的一部吧。在我的想像中,不倫是官能性的;也許有戀愛的成份存在,但總歸脫離不了吃、旅館、溫泉、做愛。渡邊淳一、山本詠美甚至清張爺爺本身無一不給我如此的想像,似乎在一段脫離常軌的感情中,一定是免不了彼此的身體需求。但情感呢?這是我一直無法理解的問題。婚姻當然有其法律約束在,但我相信每一對夫妻之所以會選定牽對方的手創造彼此生活時,畢竟是有堅固的情感做為基礎。當然這個想法在現代社會中已經顯得八股,但至少在說『我願意』的那當下,我情願相信人們是這樣想。也或許就是因為這樣,不管結婚與否,外遇都是無法被願諒的錯誤;因為這個動作是背叛了彼此之間的信任。但外遇在這部小說中的懲罰卻是純愛;一個是對妻子的愛求之而不可得,另一端則是在愛情面前的生命崩壞。真愛無敵嗎?面對法律的時候還是如此嗎?這是我在閱讀時感受到的疑問。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我想那個平等指的是犯法前。法律是人類社會行為的一種規範,在亞洲社會,法律通常都是底限,即便真上了法庭還是有很多事情可以搓圓仔搓掉,不管是家務事、商家間的合約、工程契約...但這不代表亞洲社會就不重視法治,只是亞洲社會文化使然,『人和』永遠比起任何事都重要。也或許是因為這樣,再怎麼完善的制度也總有後門可走;一如柏老說的:『這個世界從不缺公正的法律,卻永遠缺少公正的執行。』《波の塔》的背景就是從走後門展開;書中最後犧牲的並不是既得利益者,柏老的話再度被殘忍的印證。但能說那不公平嗎?當小野木進到結城家見到賴子那一刻,他們就清楚知道他們最後都要為這段不倫之戀付出代價。感情無法凌駕於法律之上,正義有時也不一定能做得到;這一切沒有什麼公平不公平可言不是嗎?賴子背叛了丈夫,小野木明知對方是有夫之婦卻也沒有離開;結城和土井固然是將法律視若無物,但是他們又能逃離另一群人的掌控多久?整部小說是人吃人的故事,並不是每一個人都付出了相對的代價;純愛面對人性又是多麼微不足道?
我能理解為什麼林白版會選擇將中文譯名譯做《蕭瑟樹海》,但還是愛原文書名多些。樹海深處也許藏著秘密,但風吹過,人走過,總會留下痕跡。風吹過水面,也許引起波瀾;但即始潛入水底,卻不一定能找到什麼。
『也許這波浪只是賴子看見的,是十分孤獨的波浪。在沒有一個觀望者之中,只有波浪起伏著。可能是波浪的關係,湖面裂開,瞬間看見了湖底,形狀無法辨識(這句我擅自改了,原文是『形狀辨認不清楚』。)但看起來宛如塔尖,彷彿(這個也是我擅改了,原譯為『好像』)湖底有一座白色的塔...(對不起,又是我。我真的覺得『有一座白色的塔似的』很累贅。)』
秘密和記憶只有在願意被找到時才會浮現,湖底真有座白色的塔嗎?也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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