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1日 星期一

蒸發

初識夏樹靜子是因為她的一篇短篇小說《陰膳》,讀完的那當時嚇得冷汗直流,卻又不得不說那是一篇極為出色的小說,而詭異的是台灣引薦她的作品卻少得可憐,看到《蒸發》的書訊時就知道這本書是鐵定要入手的,入手後迫不及待一口氣讀完。

如果單就情節來說,《陰膳》無疑是較為出色的,就技巧來說《蒸發》顯然更本格,也更成熟(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大概讀到一半就猜到兇手是誰了,問題只出在有沒有證據證明而已。)《蒸發》雖有情節上不太合理的地方,很小,但基本上用常識去推斷就可以馬上發現的一個缺憾。(這個一定要讀到結尾才會發現,基於職業道德就不在此爆雷。)卻不能夠掩蓋在兇案後一連串的悲哀。

老實說,故事也不過就我們在數字週刊上一定會看到的家務事渲染成的八卦新聞,一個有家室的男人搞上另一個有家室的女人,標題大概不脫:「雙重不倫」、「目擊大報記者不倫事件」…內容大約不脫大報記者生平、不倫的時間地點次數、女主角的背景、身材…大概就是這些可以量化的內容再加上一些聳動鹹濕的文字與幾張模糊不清的照片就差不多了;比較倒霉一點的就是連帶家屬們也會因此浮上檯面。但外遇好像也就這麼回事,引人注意的永遠是官能性的敘述,再多一點就是對於忠誠這回事的無盡論證。能夠像冬木這樣決心要找回自己外遇對象扶正的男人畢竟不多。但婚姻是不是一切的解套,我想冬木自己也沒有絕對的把握;冬木大概也料想不到他的中年不倫會搞出這麼大一場風波。

也或者說,不只是冬木自己沒想到,結局也是倒霉兇手始料未及的吧。社會派推理小說最大的趣味性就是這個地方,所謂的壞人不一定一開始就是壞人,但那一步步走來的驚心動魄,反而會讓人反思是不是因為我們把惡想得太單純?夏樹靜子用了許多篇幅在敘述幾個男性的心理,但我更好奇的是,同為女性的她,若換個角度書寫女性又會是如何呢?我更好奇的是,冬木的妻子難道就沒有參與任何共犯行為嗎?我猜想,這或許是因為我在早先就已經先中了桐野夏生的毒了吧。

2011年1月29日 星期六

清洗‧騙局

隨著過年的逼近,不免俗地就是要來場大掃除。倒也不是平日沒有打掃的習慣,只是這個時候掃除似乎特別有意義。

要說有什麼特別的,也許就是認命地面對已經爆櫃的書櫃吧;中午去超商將自己訂的書拿回來,一整個下午都在整理那五百多本書(而且還扔了一些用不著的工具書。)一邊整理也不免一邊要罵自己亂買的習慣,但大概也知道這是一輩子改不掉的,也許已後要找對象真應該找個有房子,可以提供我獨立書房的人(好吧,最後還是會爆,這種話也只能說說而已。)

清完書櫃、烘完棉被就是整理廚房了;向來廚房是母親的地盤,但總不好讓她再一直無止盡地清洗下去。

老實說我對於清潔劑其實有種莫名的偏執,除了清潔效果,還要求清潔劑本身的氣味要好。當然可以的話,最好配方要是無毒、有機;老實說就是一種做作。所謂「海洋微風」並不如真正海風吹來帶有腥鹹的味道,地板清潔劑散發薰衣草味本身就是不合理的事;只是人們都以為用了那樣的清潔劑就能夠享有那樣的生活,如此虛榮而已。

這世上再沒有什麼比清潔劑和愛情更能夠彰顯人類本質的矛盾,既要快速清潔卻又害怕毒性;花了大錢購買所謂有機無毒商品,解讀成份後才發現仍是自我感覺良好的騙局一場。

2011年1月27日 星期四

關於設計:我們憑什麼決定使用者要什麼?

去年底在HPX的活動後,心想一定要有更多機會和各方高手請益,在一拖拉庫的讀書會中我選了第十組,共讀的是《設計思考改造世界》。一方面是因為自己雖然有在HGZ打下的底子與這半年多來的操作經驗,但嚴格說來也只是半瓶水,既然我不會寫程式,也不會美設相關,乾脆就選一本我自己看得懂也喜歡的書來聽聽大家如何運用在工作上,讀書會會如何發展是後話,至少在快讀一次後自己是有些想法的。

在前幾個月和總經理開會時,我曾經說:「美感與速度不一定是不能夠並存,乾淨清爽也是一種美。」現在回想起來,這個有點小問題;美感和速度是客人要的嗎?又或者說,關於電子商務網站,客人要的究竟好看的網站還是好用的網站?這個部份目前看來都還沒有個解。台灣目前主流的電子商務網站看起來都還是功能性取勝,規格性敘述多,情感設計少;但這個多多少少和購物行為也有點相關,至少對大多數人來說,網路仍屬資訊來源,比價、比規格是主要行為,有流量不代表真的有獲利;但價格和價值always一種變動值,重要的是顧客覺得值得。(小梅子上次在HPX上的分享說得真好)回頭看看自家的網站,老實說個人真的有點自戀,但認真說來我家的網站介面其實還真的挺漂亮,Vanny珍妮佛也曾誇過我家的活動頁做得很好,又清楚又漂亮,但客人在意嗎?又或者說,會不會是客人在意的點我們根本還沒真正抓到?

我一邊讀著書,一邊重新再思考UI、價格與需求的問題,突然我問了自己一個問題,做為一個讀者,妳真的在意這些嗎?反思自己閱讀的歷程,向來把書拿來看這件事對我們家每一份子來說就是像是吃飯喝水,就連最不愛看書的弟弟也是偶爾會看號稱字很多的東野圭吾或是宮部美幸的小說來看(當然,更多時候少爺是打電動和看漫畫的。)因為那是生活的一部份,反而不覺得逛書店一整天是什麼苦差事,買書也沒有什麼手軟過(只有手殘和眼殘買到不少地雷。)對一個重度購書狂來說,我最在意的是能不能找到有趣的書,書店的平台固然能夠吸引我,但對我來說只是參考,就如老闆說的,我是一個有主見的讀者,根本不在意書店推薦我什麼,我自己有能力決定,也就是說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是:「搜尋」。

但就設計這件事來說,我最常掛在嘴邊的那句:「我們憑什麼決定客人要讀什麼?」這件事情可能就會是營業惡夢一場;就已經在看不到書了,還只有一個搜尋功能要自己key關鍵字找到死,更慘的是書名會記錯,作者也不一定記得,更慘的是就算用全文檢索還會發現自己根本就找錯書(地雷就是這樣踩到的。)但滿滿的書封或是Banner就是好事嗎?老實說個人對這件事情是極為反感的。操作經驗告訴我,過多的視覺設計其實是沒有設計,過多的秀面最後結果就是看不見(一次的三百本書堆高在中央走道加垂掛,作者竟然說看不到,這絕對不是作者眼殘或笑話,是事實。)經營一家書店,主角永遠是書,是客人;如何讓每一本書都能夠順利被找到,在頁面(或者是平擺桌、BOX…隨便啦)上讓客人清清楚楚看到,文宣的設計是否能夠突顯最重要的訊息,卻又要營造出氛圍(要雅致、熱鬧、可愛還是萌?主打內容是精品、書訊還是折扣?),原則上這三大問題就是所有店面經營都會遇上的(內容可能稍為置換成化妝品、包包、飾品、餐點)一面翻著書,一面思索自己在工作上遇到的一些問題,感覺又有更多的問題跑出來了?

當然這些問題,都只是些念頭,一時半刻也沒法拆解完;在閱讀與思考的過程中卻讓我覺得愉快。問題很多,樂觀點想,有問題似乎離答案也不遠了

2011年1月16日 星期日

並非玩家外包的年代

約兩年多前在朋友的邀約下註冊了Facebook帳號,真正開始很兇狠地玩起來是一年多前的事。我不是一個很有耐心的人,開心農場算是我第一次玩線上遊戲,後來也玩了些心測app,但Facebook在我生活中最重要的功能卻再也不是這些遊戲,而是朋友的動態與我在上面訂的一兩百種不同的新聞與訊息;小至特賣、團購與惡搞,大到國內外雜誌與各種各樣新鮮有趣的社團…以致於我每日大約要花一兩個小時的時間在那上面看新聞、回留言...等。

我對於SNS的使用當然不能算專家,但因為自己是個重度使用者與工作所需,這半年來我一直在思考幾個問題,「社群是什麼?」、「經營Facebook就算是經營社群嗎?」、「一家公司為了什麼要經營社群?如果沒有社群,這家公司就一定落伍嗎?」當然社群與商務之間的關係到目前為止沒有真正完全找到一個絕對值的答案,但大原則上大家也都同意幾件事:「經營社群能夠更貼近顧客與使用者。」、「公關危機發生時社群的力量若不是助品牌一臂之力,便是燎原的烈火。」、「也許可以提高顧客的忠誠度。」我們之所以無法忽視社群的力量,是因為那背後除了是龐大的使用者之外,更是創新的來源;而前提是:「為什麼我們要花時間經營社群?」當然,這個問題也可以反過來問自己:「我幹嘛要看這家公司的訊息?」或者也可能是:「我幹嘛要做這件事?」不管是比賽啦、試吃、試閱或甚至試睡,身為使用者或是顧客的我們當然都不是白幹這些事。有時是為了實質報酬,有時純粹是享受分享加上練肖話的樂趣(比方本人三不五時就會PO出來的胖咪動態或是各種各樣阿里不達的新聞或影片。)當然還有更多因素是更深層的,比方榮譽感,正義感又或者可能是偷窺欲。也正因為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個待填滿的洞,所以需求不斷地被創造,各種商品也因應而生(服務當然也是一種商品。)

但這真的是個什麼都可以被「玩家」外包的年代嗎?這是我剛開始讀《玩家外包》的年代所冒出的第一個疑問。我當然不是不知道InnoCentive這個網站對於當代應用科學影響有多大(因為P&G的關係讓它聲名大噪也是不爭的事實,我則是在前幾年讀了《維基經濟學》才知道它的。)或者說我們也都知道有些部落客是用類似的模式在維生(廣告文、代言文、試吃試用文…種種不一而足。)卻不代表這些部落客的意見就是真正的集體意見;相對的,他們的意見是一種參考值,每一派的說法都有各自一派的信眾,並不能代表市場整體樣貌。這是我第一個感到懷疑的,如果什麼都可以被外包,那麼我們的社會運作會變成什麼?當然也許有這樣的可能性,但,那又必須再回到一個更根本性的問題:「使用者最終的需求真能夠完全在網路上獲得滿足嗎?」這或許是我掛在心上一直無法解的疑問。

儘管我是一個網路的重度使用者,但當自己同時也是一個工作者的時候,我對於所謂的資訊一直抱有存疑的態度(好吧,你也可以叫它機車或批判。)網路畢竟是個入手很容易的媒體,只要電腦能夠連上網,原則上你就可以選擇一些免費軟體發表內容;加以轉貼轉載,或是進階點,可能你還懂得修片或剪輯,原則上每個使用者就是一個頻道;在這樣的狀況下,在地化與分眾也就勢不可擋(團購就是好例。)但當發聲的總是某些人時,就不能不說很多時候是拿人手短,而不是真正有用的資訊。(而很不幸的是許多廠商仍以為這是一種可行的行銷手法,事實是它雖然有效,但效益並不能持續太久,除非能夠品牌與顧客產生真正的關係與連結。)也就是說作者所引述的百分之九十的資訊都是渣滓,其實很不幸的,是個事實。這個年代並不是玩家外包的年代,但很有可能是玩家主導生產的年代。

整本書的重點其實完全落在最後一章(這個行銷策略不錯,前面講了兩百多頁其實全是引言和導讀。)所提出的case study老實說也有點過時(Myspace都已經被Facebook給打趴成這樣了。)但總覺得這本書一直在逃避一個更重要的問題,也或者是說我認為作者在逃避的問題。「社群是什麼?」、「社群是為了什麼而存在?」

也或者這是一個社會學的問題;多數人不能夠脫離他人獨自存活,不管你喜歡或是不喜歡,總是在無意間就會組起來;當然可能大也可能小。可能發生在學校或社區,也可能在網際網路上。你我都知道要找到對的Target、要用對的方法去經營、要能夠把社群當成自己人…但是否在這之前我們還是回過頭來思考更基本,卻也更難以回答的問題?

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沒什麼好說的,這才是真正的男人啊!

某日和主管談一些工作上的事情時,聊著聊著便聊到生活與信仰。當時與她聊到以前小梅子常和我說的一句話:「人活著,到了最後在支撐自己的要嘛是一種信念,要嘛是一種信仰。」關於宗教,我不是個很虔誠的信徒;關於信念,其實我也沒有超人的意志力。這或許也是當我一開始看《龍馬傳》便覺得整個人熱血沸騰的原因吧。

首先,個人並沒有很愛福山雅治(我迷戀的是小武哥。)如果不是因為工頭堅在噗浪上不斷地強力放送與推薦,我大概也不會去看日劇(我已經好多年不跟連續劇了。)或是小說;但事實時我不但開始跟連續劇,還因為日劇演得太慢乾脆快點把小說看完,這也算得上這幾年破例最大的一次。

我猜想這部小說的產生是為了要改編為日劇,所以裡頭有些東西是被改寫的,但原則上我並沒有花太多的時間去做日本近代史研究,史實的部份就不提了;等之後司馬遼太郎先生的《坂本龍馬》中文版問市之後,也許我會花些時間去找些資料來看看。即便是如此,也並不代表這部小說僅有娛樂價值而已(好吧,成份是真的很高啦!)結尾的書寫也確實稍弱(雖然是符合史實了。)卻不能不說這部戲在日本與台灣受歡迎的主因並不完全是因為福山的演出,而是那個時代的人所懷抱著的夢想所形成的信仰,如此熱情而堅定。

坂本龍馬的個性是不是如同書中那樣迷人並沒有人知道,若根據維基百科上的照片看來…福山雅治真的長太帥了… 但如果純用那個時代背景的人與事去思考,我們不禁要大喊:「這才是青春啊!」也或者說在我們生長的時代已經衣食無虞,加以國民教育普及,我們能夠關切的莫過於小情小愛,或是物質上與成績上的小小虛榮;倒也不是和平年代養不出人的特質與魅力,而是週遭的環境很難震蕩出火花。六四當然是一件;但野百合、野草莓的參與者畢竟還是少數,和十九、二十世紀初的亞洲動盪相較之下,我們的成長歷程平和順遂多了。當然也不代表我們的生命就因此沒有色彩或是熱情,但關於信念,似乎不是那樣強烈存在著。小說固然誇大,卻也無法掩藏那個時代的少年們的熱情與信念。

當然每一代都有每一代的青春故事;也不代表五十年後子孫看待現代不會發出同樣的感嘆。《龍馬傳》給我的心得是:「沒什麼好說的,這才是真正的男人啊!」正因為支撐著一個人活著的不只是金錢,還有堅定的信仰或信念;或許這說來很抽象,但沒有信念的人生真的不值得活。

2011年1月6日 星期四

無隱私年代

「中指男」事件發生時,你有加入人肉搜索的行列嗎?我承認我有。

Google在現代其實是個動詞,每一個人都能夠用幾個簡單的動作找到一些資料;SNS的發達讓Facebook成為日常社交的「場所」。某種程度上,網際網路是相當公平的,每個人都能分享些什麼、說些什麼;但某些時候卻又不是那麼公平,文字一旦被散播出去,要收回恐怕不是那麼容易。

這個時代還有隱私嗎?當我們在網路上分享自己的生活時,我們並不會考慮到人肉搜索的問題。我們都以為自己的小小抱怨或是生活中的小小事件無關緊要,一旦被曝光後卻又似乎不是那麼回事。一次又一次的轉貼或搜索是一次又一次的刑罰;當我們搜尋到了一個片段發現了一個陌生人的「異常」,我們是否還能以平常心看待?

這是個隱私不保的年代,也或者說這是一個科技改寫隱私權定義的年代;當網際網路改寫日常規範,你還能夠「信任」(或者是「被信任」)嗎?關於「隱私」你會如何定義?

本篇同步發佈於2011/01/07誠品職人報

2011年1月3日 星期一

關於酒鬼、皮條客與妓女

讀了287頁還才猛然驚覺我是讀過《繁花將盡》的(意思就是其實已經快讀完才發現。)那也是我第一次接觸卜洛克的作品…印象不算太好。如果第一部接觸的是《八百萬種死法》,也許我有機會成為卜洛克迷吧。

連夜讀了《八百萬種死法》,心情一直不能夠平靜下來。莫名很想在窗邊抽菸,嘆口氣:「人生啊。」我想史卡德當時的狀況也是如此吧,醒來,發現自己還活著,但為了什麼活著?又為了什麼非得要留在紐約不可?戒酒一日是一日,苦撐著。莫名覺得這是一部為尼可拉斯凱吉量身打造的人物吧?那樣的頹廢,卻又那樣地悲傷。

我沒有去過紐約,儘管紐約對我的吸引力遠不及巴黎、威尼斯、京都…但有機會還是想去的;想去中央公園散步,想看看大都會博物館,想像個觀光客一般去看自由女神像,也希望能找家好的Jazz Bar聽音樂配可樂(絕對不可能是酒,這點我有自知之明。)或者像個路人,手上拿杯咖啡邊走邊喝,跟著CSI NY曾經出現的場景一一朝聖,但總之,我永遠都只會是個過客,不會是史卡德;身體到靈魂都離不開那座城,一座有著八百萬人,八百萬個故事與八百萬種死法的城市。

是的,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即便平凡如你我也不例外;不被書寫並不代表故事不美,而是你我都清楚,不是每一個故事都能夠輕易說出口的。琴、法蘭、桑妮、唐娜、露比、錢斯…也都有,生命有時是這樣的,不是你選擇了什麼?而是它找上了你,有天你一覺醒來,發現自己成了一個這樣的人,你回頭想,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但那重要嗎?

《八百萬種死法》當然是酒鬼、妓女與皮條客的故事;我們一輩子可能沒什麼機會見識到這三種人物湊在一起(但分開的話見得可多了。)沒有什麼比被謀殺的妓女來得聳動,也沒有什麼比辭職的警察竟然幫妓女圍事(我找不到更合適的動詞了)這件事更讓小報喜愛的了,更別說這個前刑警還是個酒鬼,三五天就得要進匿名戒酒會報到的酒鬼!但明明就是這樣頹靡的故事卻還是深深擊中了我;是的,這些女人是妓女,但她們接受這樣的身份,只因為她們明白這樣的工作可以讓她們更有餘裕去做她們更想做的事,而且所有一切都有人幫她們打點好,為什麼要抗拒?是的,錢斯是皮條客;但他善盡皮條客之責,甚至讓他旗下小姐過著養尊處優的生活,比起那些藥頭,孰勝?是的,史卡德是個酒鬼、沒用的警察,但不代表他是個逃避現實的人,他用盡一切力量只為找出真相,你還能說他是孬種嗎?

新年的第一個夜晚讀者一本孤獨的書,毋寧是使人心碎的;但何時又是讀這本書的好時候呢?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故事與自己的死法。史卡德或許沒有想過在他有聲之年會遇上九一一,我們又何嘗想過生命中會突然出現一個人,隨即死去;在我們什麼準備都還沒做好時?

2011年1月1日 星期六

入夜之後

在《騙子的遊戲》後就沒有再讀卜老的書。前陣子聽同事提起《入夜》時有點驚訝,首先,一本推理小說由兩位大師完成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但了不起的是那竟然是隔了幾十年的時空;一定是一個很特別的故事會讓卜老捨不得埋沒吧。好奇心趨使與為了之後的專訪準備,在跨年的夜晚我打開了它,一口氣結束,捨不得放下。

該要怎麼說這個故事呢?我想是寂寞與償還吧,從空氣中就能呼吸到的冷空氣一路到骨子裡,冷冷的。老實說我覺得這本書的書腰文案沒有下準,這不是一個復仇的故事,但要如何用幾個字來說這個故事呢?我心裡也沒個底。

我並沒有讀過伍立奇的作品,從書後的作者背景介紹大約瞭解他的創作生涯與生平的不順遂;大約能夠體會為何書中會流露出如此濃厚的孤獨感。沒有人會想要傷害另一個人,除非是自己感受到被傷害的復仇行為,否則不會有人願意走上這條路的(當然若是存心的,又是另話了。)一開始瑪德蓮也不知道自己的一個小動作打死一個人(槍要走火就是會走火,這實在是機率問題。)所有人都知道一槍改變的絕對不是只有一個人的生命,卻也很難想像一槍將人帶進另一個人的故事中,為了償還自己釀成的錯,竟然得設局謀殺兩個人。代價有點太高了。一旦進入故事後才發現,或許意外死亡對於死者來說也許是種解脫,但對生者來說,進入另一個人的悲劇說不定是更大的懲罰。

瑪德蓮當然是個不用工作的千金大小姐,否則怎會有時間與金錢去完成整個行動?當然她的個性比起《日安,憂鬱》中的莎岡要來得讓我喜歡多了,她不是那麼的自以為是與幼稚(說真的,老爸再婚有什麼了不起?妳老爸的人生又不是妳的人生,妳憑什麼阻擋妳老爸找幸福?)但或許是因為卜洛克與伍立奇都不是女人的關係,總覺得寫到了表情、對白,卻還是少了女人內心一些細瑣複雜的起伏;但這樣也是好的,嫉妒與痛苦的思緒本來就瑣碎,一旦被書寫之後之怕是要失焦。更何況,整部小說已經夠悲了。芭特蕾太太的失子喪女之痛,周旋在男人間的黛兒原來是婚外情的受害者,維克的愛情則是悲劇中的悲劇。每一個人物都得到過愛,然後失去愛,一如伍立奇自己說的:「如果我們的命運沒有壞到家,一點點的愛與信任便可以支撐我們或者幫助我們忘卻。但是,愛會死,愛人卻能繼續活下去。」那個活,不一定是在實際生活中活著,而是在記憶中繼續著,折騰著;當你思索及曾經所愛後來卻不愛所帶來的傷害或是被傷害,或者深愛卻又死去的一切都會讓你痛苦;誰不是有著故事的史妲、黛兒或維克?

卜老在書末的說法理性,無法看出他對於這個故事的想法或者他自己內心更細微的什麼。總覺得讀完的心情如同看完了一部黑白片,片尾曲是Billie Holiday的《 I'm a Fool to Want You》儘管故事是喜劇結尾,我卻隱約能感受到,也許在午夜,史妲又悄悄出現,撩動著瑪德蓮與維克,久久,直到兩人死去。

2011新年快樂!

按理來說是昨天就應該要發表這篇感謝文與今年度的發願文的,但昨天晚上回到家看完新聞、把喵玩累再加上看完卜洛克的《入夜》之後我便昏死在床上一路到將近十一點,但不管怎麼說,這是年年都應該要寫的,一定要趁著有Fu的時候快點寫完。

關於已經過去的2010或是民國99年,是充滿感激與意外的一年;發生了很多事,認識了很多好朋友,得到了很多的幫助與支持。謝謝大家。尤其是HGZ的每一位,感謝你們;因為你們改變了我的生命,讓我學會了接受生命,學會了關愛與勇敢。家人更是不用說了,總是挺我到底,偶爾〈?!〉陪著我一起打嘴砲讓我發洩情緒。還有C001的每一位,謝謝你們的不厭其煩,我相信我們的2011一定更棒、更精彩。最重要的還有我家永遠有梗的胖咪,感謝妳每天充滿喜感的演出讓我的噗浪日日有梗,卡馬破百。

要謝的人太多了,當然要學陳之藩老師說的謝天,讓我遇見大家,有一份還不錯的工作,很挺我的家人,很棒的朋友。也願老天照顧我身邊的每一位,讓他們每一天都平安、快樂。

感謝辭說完了,現在要來寫發願文了。

針對去年的KPI之不說髒話、回復女兒身這兩件事,我發現這個實在是太難做到了,但是年紀漸長,總不好再一直有國罵出口,呃...我盡量;這個還是保留起來當目標,說不定哪天真的達到也不一定。

文章產值的部份我想也許開始要轉成重質,倒也不是找理由開脫;只是覺得目前除了書之外,也開始想要多接觸實務面的東西,換言之,很有可能會開始發表一些宅文,寫得可能不會很好,也請大家多多指教。

對了,下週五本人真的要和小妹去學瑜伽了,希望把腰和背的老毛病給養好〈傳說中的三十歲後被身體蹧踏絕對是真的。〉這個是已經做到的,接下來就是要持續下去。至於小嗜好拍照也要持續下去,希望每個月至少出去外面拍一次。

最後一個,本人已經兩三年沒有去跨年了,2011我是很認真的想要去跨一次年;生命裡總有一次會遇到這麼好玩的年份,民國101年再加上傳說中的世界毀滅日,這一輩子一定要去玩一次;雖然現在說有點早,但是我還是要說,這一次一定要去跨年。

新的一年,願大家新年快樂!

手捧著咖啡,CHE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