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日 星期一

關於酒鬼、皮條客與妓女

讀了287頁還才猛然驚覺我是讀過《繁花將盡》的(意思就是其實已經快讀完才發現。)那也是我第一次接觸卜洛克的作品…印象不算太好。如果第一部接觸的是《八百萬種死法》,也許我有機會成為卜洛克迷吧。

連夜讀了《八百萬種死法》,心情一直不能夠平靜下來。莫名很想在窗邊抽菸,嘆口氣:「人生啊。」我想史卡德當時的狀況也是如此吧,醒來,發現自己還活著,但為了什麼活著?又為了什麼非得要留在紐約不可?戒酒一日是一日,苦撐著。莫名覺得這是一部為尼可拉斯凱吉量身打造的人物吧?那樣的頹廢,卻又那樣地悲傷。

我沒有去過紐約,儘管紐約對我的吸引力遠不及巴黎、威尼斯、京都…但有機會還是想去的;想去中央公園散步,想看看大都會博物館,想像個觀光客一般去看自由女神像,也希望能找家好的Jazz Bar聽音樂配可樂(絕對不可能是酒,這點我有自知之明。)或者像個路人,手上拿杯咖啡邊走邊喝,跟著CSI NY曾經出現的場景一一朝聖,但總之,我永遠都只會是個過客,不會是史卡德;身體到靈魂都離不開那座城,一座有著八百萬人,八百萬個故事與八百萬種死法的城市。

是的,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即便平凡如你我也不例外;不被書寫並不代表故事不美,而是你我都清楚,不是每一個故事都能夠輕易說出口的。琴、法蘭、桑妮、唐娜、露比、錢斯…也都有,生命有時是這樣的,不是你選擇了什麼?而是它找上了你,有天你一覺醒來,發現自己成了一個這樣的人,你回頭想,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但那重要嗎?

《八百萬種死法》當然是酒鬼、妓女與皮條客的故事;我們一輩子可能沒什麼機會見識到這三種人物湊在一起(但分開的話見得可多了。)沒有什麼比被謀殺的妓女來得聳動,也沒有什麼比辭職的警察竟然幫妓女圍事(我找不到更合適的動詞了)這件事更讓小報喜愛的了,更別說這個前刑警還是個酒鬼,三五天就得要進匿名戒酒會報到的酒鬼!但明明就是這樣頹靡的故事卻還是深深擊中了我;是的,這些女人是妓女,但她們接受這樣的身份,只因為她們明白這樣的工作可以讓她們更有餘裕去做她們更想做的事,而且所有一切都有人幫她們打點好,為什麼要抗拒?是的,錢斯是皮條客;但他善盡皮條客之責,甚至讓他旗下小姐過著養尊處優的生活,比起那些藥頭,孰勝?是的,史卡德是個酒鬼、沒用的警察,但不代表他是個逃避現實的人,他用盡一切力量只為找出真相,你還能說他是孬種嗎?

新年的第一個夜晚讀者一本孤獨的書,毋寧是使人心碎的;但何時又是讀這本書的好時候呢?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故事與自己的死法。史卡德或許沒有想過在他有聲之年會遇上九一一,我們又何嘗想過生命中會突然出現一個人,隨即死去;在我們什麼準備都還沒做好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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