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30日 星期六

也算改裝...

搬到Blogger來好陣子,這一兩個月一直在思考著是不是該要做簡單的小改版。倒不是對於這個格有什麼不滿意的,老實說它比我想像中要好用很多;彈性很大,提供的小工具也很多,很不敢相信MSN那麼難用的平台我竟然也可以用三年,相較之下Blogger的友善令人動容。

如果真要說有什麼讓我一直感到小遺憾的,大概就是因為Blogger本身內建的版型不夠豐富吧。基本上對我來說,部落格文字呈現的方式遠比影音還重要,畢竟我的重點是在書寫而非影音;如果文字不能夠被很舒適的閱讀,對經營這個格來說就會是個很大的困擾。而隨著我書寫的篇數越來越多,在格裡頭搜尋文章也是一件大工程;這也是我慶幸當時沒有選擇使用無名或是pixnet的主因,除了無名為人詬病的廣告過多之外,搜尋其實也做得不夠好;但話又說回來了,我原本的版型中也沒有搜尋的功能啊!這也是這次在改版時所考慮的功能選項之一;也所幸在這半個月Vanny和小梅子提供了我很棒的網頁Layout練習工具這一套我還沒有用的很習慣,目前用比較順手的是SmileMelon在這次改版時最近的練習就派上用場了。

首先要決定的第一件事當然是排版的方式,以前不管是在MSN或是在Yahoo上能夠選的排版方式都是三排,我曾在MSN中試著用雙排型式呈現,但或許是他們內建的版型就是那樣,比例看起來一整個就是怪,在不得已的情形下只好一直用三排用到搬家為止。

非常得意地畫完的Layout圖如下:



畫完Layout之後當然就要決定美編了;老實說我很喜歡之前的灰白色調,不管是閱讀的舒適度或者是色彩的配置上都是上選,不過因為整面都很白,其實也曾有朋友和我說讀久了感覺不好,另一方面也覺得沒有什麼特別的風格。想了很久,覺得既然這個格的重點是書寫,那就往這類的意象去思考和發展...意思當然就是去找免費的模版來套;老實說我才剛把Layout那個軟體用熟,怎麼有可能會自己做模版?別傻了!但要找到Blogger可以用的模版老實說也不容易。正確來說不是找不到,而是找到了能不能用的問題。首先上了免費資源社群去找了些模版,下載之後才發現在語法上有些狀況,一直都沒有辦法被使用;這是當然祭出谷歌大神的關鍵字搜尋,先找到了Freelayout.com上面的確提供了不少的漂亮版型,但當我下載之後才發現一樣在語法上有狀況,怎麼樣都改不了版;於是我轉往了btemplates想試著找到合用的模版。而Btemplates也果然沒讓人失望,上頭提供了上千種Blogger專用的模版,雖然不是每個都有很強的美設,但基本上來說百分之八十都在水準以上,可以說是Blogger使用者改版的尋寶天堂。

原本還是想再延用類似之前的版款找一些冷調線條的模版,也的確有找到很美的模版,但是若不是和我理想中的版型左右相反,就是冷調到不太像我的風格,上頭還有不少Bling Bling的粉紅色模版...這怎麼會是我在用的?光想到這點就頭皮發麻,後來想想還是用筆記本或是書寫做對基調好了;有看到了幾個有趣的模版,但絕對沒有這個Moleskine來得炫


但大家仔細看一下版款應該就能理解我最後放棄的原因,基本上它的設計並沒有我後來選擇的這個版款來的友善;雖然它的比例很不錯,雖然我很喜歡Moleskine,但我不得不忍痛割捨他而就現在的這個模版。

美編搞定後最後就是再做簡單的修飾了,首先拿掉了預設的標籤,免得搞得落落長讓人眼花,只留下了按月份的存檔;現在也有了搜尋功能,只要打下你要的關鍵字就能找到有這個關鍵字的所有文章(無名還只能先給標題,之後讓使用者一個個點開,真的很不貼心。)接下來當然是小小編輯了一下標籤中的『名目』,花了三個小時搞定改版大事。

因為版款剛改,自己也還不那麼習慣;也請大家多給意見,希望能把這個格越改越好。突然想起來...這莫非是種宿命?以前在書店忙改裝,忙調櫃;離開書店還是離不開改裝的宿命,只是從實體轉為虛擬,傳說中的勞碌命嗎?

既然不可能不犯錯的話...

人沒有不犯錯的,就算是聖人也是。當我看到《我們為什麼老犯錯》這個書名忍不住笑了。笑出來原因無非是因為自己也老犯一些同樣的錯誤,你要說那是重蹈覆轍也好,要說是積習難改也罷,總歸是習慣領域的東西,往往都還是認知的問題。

這幾天忙著幫老闆找一些資料與聯絡一些事,在過程中一樣又重犯了一直在告誡自己的問題;我很清楚知道自己是凡人,但很多事情與其事後後悔還不如一開始就不要做會比較好;這有點像是嫁錯人或是找錯工作那種感覺,而有趣的是人們往往在一開始做選擇的時候就會刻意美化自己的選擇,這當然沒什麼不好,這會讓人更加有動力和意願去從事一件事;當然如果人們很有好漢做事好漢擔的擔當(你也可以叫他肩膀、Guts...隨便)那這樣犯的錯也往往都還有收拾或者是改善的空間;但很多時候卻又不是這麼回事,我們總會選擇性遺忘了我們曾經犯的錯,總會高估自己的判斷力;就如同書中提到:『世界上所發生的事故有九成是人為疏失,...我們有偏見─只是自己不知道。有些影響強烈到即便意識到了無法修正,第一印象就是很實際的例子。』這或許也說明了為什麼日久生情的機率會比二見鍾情來得高;之所以會日久生情是因為一開始就能夠相處下去,而二見鍾情在剛開始時卻不一定是什麼愉快的經歷,除非有了些特殊的想法或事件出現,一如砸錢買Moleskine這件事一樣,否則人們往往會因為安全感的關係而選擇自己習慣的事物或環境,做的事差不多,所以犯的錯也都差不多,這樣想來也算是正常。

不管是錯誤或是正確的決定也都是一連串的經驗累積,少有天外飛來一筆的直覺決定事情的發生,這也是實作經驗之所以重要的原因,研究工作尤其如此;如果不能如實紀錄與思考,最後成為產品上市往往就是災難一場;但豐富的經驗所造成的過度自信(你也可以稱它為自我感覺良好)造成的災難也不在少數,白色巨塔中的財前就犯過類似的錯誤造成醫療糾紛,或者說是我家門口修了不知道多少次的馬路也都是這樣的。錯誤當然也是很好的經驗,只要能夠從錯誤中記取教訓,能夠避免掉下一次的錯誤也很好;就如同強而有力的回饋機制讓氣象預測更形精準一樣。沒有人是天生完美,父母、小孩或是政治家(政客?)也是,如果我們能夠承認自己的不完美,那麼我們犯錯的機率是不是會更少一點?

很喜歡這本書在提醒我的小事情,因為我們真的不完美,承認自己是凡人的時候,才能學會真正去想一些事或是做一些事;睡得飽的人判斷力一定比睡不飽的人要來得好,擁有愉快的心情也永遠會比難過失望要來得讓自己更有勇氣去面對一切;這樣也很好。

2010年1月26日 星期二

追垃圾車和基礎建設

在學生時期從來沒有想過出了社會最大的困擾之一就是趕垃圾車;雖然現在家裡的人口少了,但垃圾永遠是會被產出的,總也是要想辦法清理。大約也是唸書時就已經被家裡訓練了分擔家務的習慣,該清的就是要清,該你做的就是你得想辦法,基本上除了趕垃圾車這事會讓我忍不住想抱怨,大體來說總也是習慣了。從沒想過在這些操持中要學會什麼,或者是長輩在教導什麼?直到今天在噗浪上看到了網友針對近日的陳銳事件所寫的文章,我才驚覺很多做為一個人的『基礎建設』原來才是大問題,而那個問題不只是體制內的,更多的是如何型塑與養成的。

昨天看著蘋果日報寫的一些關於陳凱倫為了孩子又是捐錢消業、又是曾把孩子弄到上海讀國際學校...一直到今天則是身為父親的他聲淚俱下地為孩子背書,責怪自己陪孩子的時間不夠...老實說,孩子已經都做錯了,而且事前並不是沒有任何一點預兆可言;發生了事情不是靠事後的賠罪就能解決的,而是更要思考的是這個孩子在這中間學到了什麼?在這之後父母親是否仍舊無怨無悔地愛著這個孩子?我一直在想著這個問題。

陳銳有追過垃圾車嗎?我很好奇...

我的意思並不是追垃圾車或是打掃是多麼了不起的一件事,但在打理這些事的過程中總必然會有些發現,比方因為垃圾袋真的很貴,為了不多花錢,資源回收一定要做得更好。或者是家裡可能就那幾口人,家務必定是要經過分配與協調,最後彼此妥協(在本人家裡是我娘說了算...那又是後話了...)那些過程都是一段又一段的小小練習,練習把自己照顧好,練習有小小的責任感,練習如何協調與分配(雖然我家還是我娘說了算...)。分配與實做的過程都是彼此底限試探的過程,即使是一家人也都有彼此的線,有的能踩,有的不行。但總歸都是練習,孩子真的不可能永遠都是天使,有一天他會需要自己的空間,會離家...做為父母或是長輩能夠給予的不只是資源,而是做為一個人,所有的言行舉止和對人事物的基本尊重;一個孩子能成為一位王子或是一位大哥,最終都是出自於他自由意志的選擇;一個孩子最後會長成什麼樣子,不是有形的物質或是被送到哪個學校這麼簡單;如果做為長輩,不管是父母或是老師,若真的以為所有一切都能用可量化的東西做為標準或給予,那麼孩子的價值觀是不是就這樣被『正常』地『被量化』了?老實說我不是那麼確定自己這樣的一廂情願是不是正確的,但經過了幾個月的研究過程中,我真心懷疑起自己是否有資格做為一個母親?

又是個追垃圾車的晚上,沒有看到幾個孩子出來幫爸媽倒垃圾的;這麼體諒孩子究竟是不是好事?老實說這個問題我沒有辦法定論或回答。老實說,既然我們都不完美,那麼為什麼我們會希望孩子或是另一半完美?這真是一件弔詭的事...

2010年1月24日 星期日

不該只是律師的課題

幾年前緯來戲劇台每週都會固定播出『The Practice』,當時不管工作有多麼繁重,總會為了影集想盡辦法在十一點前坐在電視前面等著『開庭』和現在朋友們對於豪斯醫生的『就診』一樣忠誠。一直是喜愛著這樣的劇情片,同樣的熱情也發生在CSI NY 上。但現實生活中我必須承認對於律師的感受大抵上是和我對記者的看法差不多,我相信這世上有著好記者,但目前的新聞報導讓我無法分辨什麼叫做好的報導?什麼樣的記者可以被稱之為好記者?律師的狀況大體也是如此。

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小時候我曾經以為律師應該是部份正義的化身,因為相信著『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我一直以為執法的人心中都該有一把尺,也該要記得自己不代表法律;執法的人心中稟持的道德觀必高過平凡的孩子如我,我是這樣天真的相信著,直到長大後一次又一次地看著一篇又一篇的新聞報導,我終於知道正義有時不是不被申張,只是曠日廢時;遲來的正義是正義嗎?當我聽著友店的同事是如何被某國立大學法律系的學生用所謂的法律為難著(而事實是損壞店面商品的是他的女友,是她自願押下證件,法律系的高材生卻一口咬定是同事的強迫,甚至要求同事道歉賠償?原來法律是這樣的,不需要經過,只需要結果?)一件又一件的難堪,我質疑法學教育;也質疑媒體。一個孩子在選擇系所之前可曾思慮過那不只是簡單的分數分發而已?而是當你選擇了這個系所,相對地你是否也認清那是否是你的熱情所在?你是否有更高的規格與標準在看待自己的選擇?這也或許是我對Deborah L. Rhode寫下《律師的貪婪之路》感到高度共鳴的原因。

我相信著所有選擇法學院的學生一開始都相信著正義,都抱著滿腔熱血進入法學院;甚至在許許多多的人權運動都能夠看到挺身而出的律師為了人權而努力著。但曾幾何時,當孩子步出校園了,美國法學院的學生必須先面臨著鉅額的就學貸款(美國現任總統歐巴馬不就是個好例子?)想盡辦法攢錢還債?台灣的學生則往往面臨一個又一個的考試,只為了能夠進入法院工作?更別說是那錄取率超低的律師特考了。當然也可以選擇進入大公司的法務部門工作,但法學院所學習到的一切面臨現實的公司運作又是另一回事,沒完沒了的合約,沒完沒了的談判、跨部門的溝通...和所有系所所面對到的問題都是一樣的。在前一份工作中遇到的法務都充滿著正義感,甚至為了同事下班途中的車禍事件,發現不懂法律的同事竟被對方惡意不予賠償的狀況下,咬著牙在電話那頭大叫著:『告死他!』卻又忘了教同事該怎麼告,面對這麼有高度正義感的法務同事我們簡直感動到流淚,但我們也都清楚她們的辛苦與努力往往就為了媒體上許多負面的報導給淹沒;道德與責任感從來就不是法學教育中的顯學。美國大眾對律師的不滿也絕對不下於台灣民眾;而事實是做為一個律師,一位辯護律師;你究竟是要忠於委託人還是忠於正義?這往往形成一個兩難的局面。大部份人們需要法律服務不外乎離婚、遺產分配、交通事故...等瑣碎小事;若一旦客戶的名字換成報上才能見到的人物,這時該怎麼做?丹諾說得好:『我的工作不是評判一個人,而是為他辯護。』但在那同時,正義該被放在什麼地方?公平又在何處?

美國目前約有九十萬名律師,各州又有其不同的執業規範造就了改革困境;台灣沒有這麼多律師,但法學院卻也從來沒少過;訟案也是。當Rhode指出:『評論家把太多注意力放在太多訴訟案上,卻忽視了一個如果不是最重要也是同等重要的問題,即大多數美國人缺少維護合法權利主張的資訊或資源。』台灣固然有調解委員會制,但你我都清楚知道他們的協助是多麼地有限。我贊成Rhode在書末對於法學教育提出的義務協助,沒有真正經手過人們真正的需求,又怎能記得自己該要稟持的原則是什麼?而做為一個人該要有的同理心又該是什麼?

Rhode的文筆甚好,當她語重心長地寫下:『真正的問題不是律師「有什麼權利」「強加」其道德觀念,而是他們有什麼權利免於承擔應對所有人承擔的基本道德責任(對其行為後果負責)...』我想起了幾年前那個商品被損壞的場景,想起了曾經面對著雖然不是念法學院,卻也不願意面對自己應負責任的人。有的時候問題不是出在律師,而是人們的價值觀是否也將正義和責任感放在天平之上。


呷甜

前幾天在福克斯老闆的誘惑下,忍不住和Star及阿月姐一起買了冰冷的可樂;果然喝不到半瓶便開始全身發冷,今日凌晨四點因為生理痛而醒來,想來是可樂的報應。

之前去看中醫時醫生就曾和我提過我的體質並不適合冰冷的食物,我盡力克制著冷食的誘惑,即便是在酷暑也盡量不喝冷飲與冰品。今年冬天比前兩年來得反常,濕冷的天氣讓原先體質屬寒的我更加難受;下午走了一趟商店買了紅豆,用冰箱還有的桂圓與紅棗一同熬煮;等待著。

一直是喜愛著甜品的;尤其在冬天獨自一人的時候。今晨醒來後再入夢,醒來幾乎不敢相信自己做了那樣的夢,指尖、掌心、臉頰都還有著夢裡的溫度。守著瓦斯爐,桂圓先開了;突然發現自己在這幾個月學會照顧自己,學會觀照自己的需求;不再讓家人有太多的操心。我忽然想起了一直很喜愛的《Notting Hill》,想起了週圍的人在這幾個月的陪伴,在爐旁等著紅豆煮開;驀地,我微笑了。

我不知道是因為紅豆桂圓香讓我感到幸福?還是因為今晨的夢境讓我愉快?捧著一碗的甜湯,煮化了的紅豆如化開的笑靨一般。

2010年1月16日 星期六

設計VS瀏覽器

說過要把使用過的瀏覽器也寫一篇像當初的一堆部落格平台試用文,但在這之前先簡單和大家報告一下小女子的網齡與使用過的瀏覽器種類。

我是1999開始使用網路,最早是在網咖使用;大概在一年後申請了so-net,這是我正式且大量使用網路的開始。當然一開始只是簡單的玩玩小遊戲,偶爾在聊天室和人串個門子及收發email;玩了兩年後開始半認真地寫起了格,在那時一點都沒有想過瀏覽器會需要什麼設計或是功能,基本上只要能開就好。但隨著工作內容的變化,找資料的時間越來越長,再加上當時的電腦也頗為老舊,總覺得IE開始跑得有點喘了,當時第一個反應是換成Hi-Net的ADSL好了,但頻寬加大似乎也沒什麼助益;當時在好友小櫻的介紹下使用了Fire Fox,這也開啟了後來一連串關於部落格、關於網路觀察或是其它一切種種。去年初我將老舊的筆電賣掉,換成了現在在用的小筆電,也將ADSL停掉改用行動網卡。但我現在最習慣用的瀏覽器並非市佔率第二高的Fire Fox,而是米格推薦我的Safari。

類似情況還發生在google的chrome上,當時還沒換工作,試著在小筆電上安裝了chrome,跑得很順,但介面還是差了Safari一點點;身為外貌協會的我當然還是用回了Safari。換了工作後,需要閱讀更多網頁,但早已被Safari寵壞的我是怎麼也不可能再用回IE去的;但許多對岸網頁是Safari無法開啟,但用IE開也不見得快;想起了在平日看到的新聞中有提過目前地表上最快的瀏覽器Opera,把心一橫,在辦公室的筆電將Opera給安裝上去,果然開啟網頁速度如有神助,因此成為備用瀏覽器。而除了上述幾種之外,也有用過Maxthon browser(不是什麼很好的回憶),這邊也可以一併提一下使用心得。

先從IE說起好了,用它用最久,應該是要最有感情的;但我不得不說它真是容易成為被攻擊的標的。在舊筆電時期就有幾次因為開大陸網頁最後首頁被綁架;更慘的是莫名被入侵後造成後來許多不便與困擾;這應該是很多IE使用者心中的痛。雖然這很痛,但真正讓我不舒坦的還有一個就是工具列多到讓我感到螢幕被壓縮的感受。大家都知道我在家使用的是8.9吋的小筆電,螢幕本身就不大;以前只有一排還好,但現在的狀況已經是三排了(IE8絕對是自以為體貼的笨蛋軟體之一),對我來說反而是種困擾。但不得不說它還是能夠開啟最多網頁的瀏覽器,當時保存他在電腦裡就是因為包含上傳相片這件事在內,有些相簿或是網站還是只支援IE,這也是目前Safari沒辦法做到的。

開啟我對網路關注的Fire Fox,我用了兩三天後就中毒了。為什麼中毒,只有一個原因,它需要外掛的程式太多了。它很好的一點是在於能夠做個人化的設定,你可以選用你所需要的程式讓整個軟體使用起來完全符合你的使用習慣。但所有熟知開放系統的人也都知道那對於一個剛要轉換使用習慣的人來說是一大挑戰,每一個程式看來都如此重要,Fire Fox的功能看起來如此強大;當我正以為遇上了超完美瀏覽器的同時,第一個面對到的就是...我放了很多功能在上面,最後在使用上卻造成了我的困擾和負擔;我只是要開個網頁和紀錄網頁而已,其它的功能要幹嘛?而當我開始移除這些功能,因為懶得一一去檢視每一個程式的功能,最後移除掉一個據說是防火的功能...所以我中毒了。我相信原先每一位為Fire Fox付出心血的工程師或者是義工對於Fire Fox的優化不遺餘力,甚至於對於開放原始碼的狂熱完全感染了每一位使用者。但對我來說,瀏覽器最重要的是要開得快,書籤存取方便;我並不需要額外的筆記、翻譯...等功能;這也是我很快就放棄Fire Fox的主因。而同樣類似的狀況在Maxthon browser上發生過,我完全沒法忍受它的一點是在於存取和收納不便。對於一個什麼東西都希望能用最簡潔型式出現的我來說,Maxthon browser之於我簡直是災難一場。

來談談Chrome吧。某日朋友抱怨了開網頁的問題,當時有朋友建議他改用Chrome試試;他一試用過後,整個龍心大悅;想起抱怨同樣問題的我也給了同樣建議。既然都有人掛保證了,我當然會拿來用看看啊。安裝時間很短,介面也不錯;但這時卻發生了一個我不願面對的慘劇...頁籤。大家都知道除非一開始在設最愛時就有把每一個頁籤整理收納完畢,否則Chrome一定就直接從IE匯入;慘的是我當時並沒有做太多整理,以致於在瀏覽器上出現了一整排頁籤;而當時我已經用Safari 一段時間了,心想應該可以直接把Safari的書籤匯入...很抱歉...該軟體目前只接受IE與 Fire Fox的書籤匯入;為了不想要看到一排沒經過整理的書籤(正確來說也是因為懶得整理)因此就一直擱著沒再繼續使用了。

總要談談成功案例吧,先來提心愛的Safari好了;當時為了 IE的問題不斷跳腳的我,在米格的建議之下開始使用了Safari。蘋果的介面是沒話說的,他的介面十分俐落,而且有縮圖型式可以點選常用的網頁,對於小筆電使用者來說,工具列越少越好(表示螢幕可以看到的東西就會比較多一點)但或許是因為Safari本身就不是為了Windows系統量身打造的,所以要面對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它真的不是什麼網頁都能開,而且有時發瘋時也很容易當掉。但每當我打開它時,看到它那俐落的介面及Rss上告訴我有幾則更新,分門別類的乾淨永遠讓我感動不已;這也是我至今無法不用它的主因。

最後來談談地表上最快的Opera吧!知道Opera是在資安新聞上看到的,那則新聞針對了幾個瀏覽器的安全問題做了一些探討,當時得知了Opera強大的安全性後,心想應該要來試用的。而使用了三個多月,它也只有因為系統昇級無法記錄原有習慣使用的書籤(Fire Fox可以)而讓我感到些微困擾,除此之外它果然把速度這件事發揮到了一個極致。基本上要開大陸網頁通常都會面臨到速度問題,但在使用Opera時這個問題被解決得好多了,只比開台灣網頁要慢一些,但基本上沒有他開不成的網頁...除非被移除了;Safari和IE最常遇到的編碼問題,在Opera上面發生的狀況也比較少,加上它有Fire Fox同等強大的功能,我卻不用逐一去選哪個要哪個不要,對我來說簡直是天大的福音。但它的介面和Safari比起來還是有差一些,這也是為什麼它對我來說是備取的原因;我承認這是一種一廂情願,但我總也是希望介面要自己喜歡才好。

這也是當我讀著Henry Petroski的《小處著手》會有所感觸的原因;世界上除非是原生的生物或物質,否則是沒有什麼完美設計這件事。很多時候設計是一種迫不得已的讓步或妥協,就如他在書中所提到的杯架,或者是日常生活中常用的筆;大部份的時候人會去改變物品好在使用時更加順手;但更多時候人們會為了適應一樣物品因此改變自己的習慣,比方高跟鞋;瀏覽器也是。我衷心期盼著超完美瀏覽器的出現;但更多時候我知道這並不能代表它就真的超完美。很喜歡他在書末的一段結論:『所有科技都和創造它的人一樣不完美。』也因為不完美,所以有改變的可能性;對於超完美瀏覽器,我仍期待著。

2010年1月14日 星期四

被豢養,或逃開

分不清現在是冬末還是初春,清晨的天空那樣清朗,氣溫卻又是低得如同去年立山的融雪之際。《鱷魚的黃眼睛》就如同這陣子的天氣一般,分不清。

我不得不承認一開始在閱讀時是那樣的不耐,受夠了約瑟芬的軟弱、安東尼的自私與艾麗絲的驕傲;一端是日子已經夠難過了,還沒有辦法面對現實;另一方則把日子當成樣板在走,好似她的一切都打上了鎂光燈一般。慢慢讀出興味時卻也忍不住重新思考著自己的生活。

生活從來就不是件簡單的事。在一次又一次的挫折與傷害讓我們認清現實生活是如何把人的夢想一點一點地磨掉,到最後失去了夢想,失去了想像力;我們並不是一出生就沒有夢想的,是遺忘了如何去夢。可怕的還不只是遺忘夢想,而是連帶把生命的可能性給一點一滴地抹殺了;燈盡油枯地等待著量化的樂趣,等待著其他人的期待與給予,永遠永遠填不滿的空洞,百般聊賴。當然也可以選擇拿自己當武器拼搏,如同奧恬絲一般:『欺騙男人可真容易啊!色欲令他們變蠢!情感令他們受縛!所有人都像進入危險的岩洞探險那樣勇往直前,還引以為傲。』她可是咬著匕首過生活的,但我們怎會忘記每個人十七歲時不也都是咬著匕首戴著刺藏著刀,那樣甜美卻又那樣尖銳?書中愛情的來去固然看來平凡,我們也都曾經有過那樣的不安和期待;害怕被忽略,害怕失去,害怕在最重要的一刻卻發現穿錯內衣,害怕我們忘記了到底為了什麼愛上這一個人,最後卻演變成無法再愛同樣一個人;所以我們選擇滑溜,選擇武裝,最後我們成為一群鱷魚園中的鱷魚;我們窺視,期盼,等待,我們一口口咬碎自己的夢想,我們被豢養了,除了我們想知道想聽到的之外,所有的事再與我無關,我們慵懶地等待食物與陽光。

書的結局並不浪漫,也或者可以說算浪漫;『我們用冷冷的目光看著從前愛的對像,我們發現他是這樣的,或是那樣的。我永遠改變不了他。改變的是我自己。於是,一切都結束了。真的結束了。』有的鱷魚會從園中離開,有的會自願留下來;不管選擇離開或是留下,日子總會繼續下去。

2010年1月9日 星期六

賈伯斯與阿凡達

在上回和妹妹們去看《2012》後便不斷嚷著要看《阿凡達》,結束了報告的週末便真到了國賓好好地享受了3D所帶來的純視覺樂趣。老實說整部電影的訴求很簡單,娛樂性也很夠;在捷運的回程中我們不禁和《2012》做了些比較,想當然爾...《阿凡達》大勝。勝的原因很簡單,《阿凡達》的訴求夠明確,相較之下《2012 》想要處理的太多,以致於許多細節被處理得草率了。多是不是就一定好?剛好正讀著《賈伯斯在想什麼?》或許可以拿來反思一下。

辦公室目前應該有六支iphone,兩位Mac的愛用者;我雖然尚未購買過任何Mac相關硬體,但在去年米格的大力推薦下開始使用起safari後,IE便被我束之高閣;關於瀏覽器的使用經驗會再找一天再另寫一篇,但從瀏覽器這樣的小軟體說起,應該不會偏離這本書太遠。Safari的確是目前我用來最順手,介面也最漂亮的瀏覽器;這樣的風格在蘋果的每件產品中都能夠發現,簡單、順手。很多人使用過蘋果的相關產品後便自願被綁架,即便知道Chrome用戶量已經超過了safari,但我始終無法放棄一般。對於Steve Jobs我並沒有太大的感覺,但對於蘋果,我有。

Steve Jobs當然是爭議性很強的領導者;他對於產品的敏感度與勇於創新的種種事蹟也都不難從報紙媒體中發現。相較於Jobs,我其實欣賞Andrew Grove要多些(個人欣賞踏實型的主管)當然,CPU不是消費性電子產品,無法被拿出來把玩,但兩人的完美主義都可以用Grove那句名言:『Only paranoid survive.(唯有偏執狂得以生存。)』所有偉大的產品的設計概念也多半可以套用這句話。當然這不代表讀完這本書之後我便會砸下兩萬多大洋去購買一台傳說中的哀鳳,或者是去買上一台ipod或是Mac電腦以示我對於Jobs的尊重;也或許是因為這本書在談的太多都是從媒體中就能夠得知的,沒太大意外的一切當然對我造成不了太大的影響。但才經歷過一場很糟的報告的我,卻在今天的一場電影與一本書中思考了自己報告之所以失敗的原因。

當然失敗就失敗了,還有很多練習與進步的空間;加上身邊有著許多厲害的前輩與同事可以一起學習,不努力也太對不起自己了。當我看著《創新精神:發明源自何處》這一章無疑是給了我一記棒喝,在經歷過了幾個月的研究,我報告出來的東西仍然是人們已經做過、或是正在從事的工作;無疑地我對於人是有著熱情的,但我卻沒有如福克斯老闆和前輩們那般的高度在看待整個市場的變化,而只是鑽在已知的領域中;以往的工作當然可以依循已知的軌道前進,但因為自己沒有站在更高的視角思考,導致於報告的結果讓自己一整個挫敗;這是我的問題,若在每天的研究時自己就想得再多些,應該不會只有這些片面的內容才對。總之,也沒時間再去思考這次的挫敗了,至少把想做的說出來了,在接下來的日子可不能這樣了。重新整理一下思緒,週一可要好好上班了。

2010年1月3日 星期日

唯有在睡不暖的被窩中才能感受

休假前和妹妹到西門買了些書,進度有點慢,持續追趕。上週在等Yoyo時在捷運站便將《質數的孤獨》讀完,心裡感覺有點怪,但哪裡怪又說不上來;直到和妹妹碰面,她將《愛情沒那麼美好》還給我時,重新翻開,看到了這一段

Nous nous enfermons chacun dans notre logique notre, conversation se change en deux monologues qui tournent a vide.我們各自關在自己的邏輯裡,對話變成兀自空轉的自言自語。

感覺回來了。

我記起在看幾部文藝片中的一些場景,很多事情不管發生在任何國家,哀傷總都是一樣的。

老實說一開始就很清楚知道這本小說的結局會是什麼,即便哀傷,妳我都清楚知道那會是必然的。一剛開始兩個人的童年就受了創傷,很難說得清孰輕孰重;過了青春期的尷尬,錯過了挽留或留下,很多事就是這樣,不在愛的時間長短,而是緣份就是盡了。就像是《愛在巴黎日落時》的結局,每個人都知道最後就算兩人再上了床,天一亮還是會分手是一樣的道理。沒有對話的相愛,本來就不美好。

我原以為法比歐的出現可以改變些什麼,但當我看著艾莉契對待他的方式,我不禁啞然了。『因為那些我們不愛的人對我們的愛情,只會停留在表層,很快就蒸發了。』我不懂的是,當艾莉契看著法比歐受傷的身影時,她難道不曾想起她也曾經這樣傷害過馬提亞?在她可以喚他留下時,是她選擇傷害他,讓他離開他們的世界;她在報復的究竟是她的父親還是她自己?老實說,我真的不懂。當然我也不能光用角色的喜好程度來評論一本小說,這本小說怎麼說都是好看的。

經過了一星期,某夜躺在被中,手腳冰冷的快不是自己的;被子怎也睡不暖時,我突然問自己,身在瑞典的馬提亞也是這樣的心情吧?獨自一個人過著平靜的生活,用著學術工作為自己療傷;不去想寂寞,不去想任何事情;此刻唯有讓被子盡速暖起來才是真的。他所追求的不是大風大浪,妹妹的死已經足夠讓他一輩子有罪惡感了;他怎不知父母的疏離是為了什麼?他們都受夠了,如果停車那時他選擇了留下,會不會有一天他們會不會再用言語彼此傷害?他們是如此相似的一對,就如馬提亞著迷的質數一般:『質數只能被一和本身整除。它們在自然數的無盡序列中,乖乖地待在自己的位置上,跟其他的數字一樣擠在兩個數字間,但彼此的距離又比其他數字更遠一步。』相似的靈魂,擁有相同的死穴。在一起真的會不會比較好。空間和時間換取的不只是冷靜,也是清醒;溫暖與愛在書中只能是單選題,我很幸運,至少我不必做出任何選擇。

隨便為母親弄了點吃食,她叨念著最近她們老闆的閒話;天冷冷的,但話題還算熱。馬提亞一定也想要有這麼一天可以好好地與父母說上話吧!我不確定艾莉契是否有同樣心情;孤獨,有時真會讓人忘了身旁還有其它受了同樣傷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