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日 星期一

關於酒鬼、皮條客與妓女

讀了287頁還才猛然驚覺我是讀過《繁花將盡》的(意思就是其實已經快讀完才發現。)那也是我第一次接觸卜洛克的作品…印象不算太好。如果第一部接觸的是《八百萬種死法》,也許我有機會成為卜洛克迷吧。

連夜讀了《八百萬種死法》,心情一直不能夠平靜下來。莫名很想在窗邊抽菸,嘆口氣:「人生啊。」我想史卡德當時的狀況也是如此吧,醒來,發現自己還活著,但為了什麼活著?又為了什麼非得要留在紐約不可?戒酒一日是一日,苦撐著。莫名覺得這是一部為尼可拉斯凱吉量身打造的人物吧?那樣的頹廢,卻又那樣地悲傷。

我沒有去過紐約,儘管紐約對我的吸引力遠不及巴黎、威尼斯、京都…但有機會還是想去的;想去中央公園散步,想看看大都會博物館,想像個觀光客一般去看自由女神像,也希望能找家好的Jazz Bar聽音樂配可樂(絕對不可能是酒,這點我有自知之明。)或者像個路人,手上拿杯咖啡邊走邊喝,跟著CSI NY曾經出現的場景一一朝聖,但總之,我永遠都只會是個過客,不會是史卡德;身體到靈魂都離不開那座城,一座有著八百萬人,八百萬個故事與八百萬種死法的城市。

是的,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即便平凡如你我也不例外;不被書寫並不代表故事不美,而是你我都清楚,不是每一個故事都能夠輕易說出口的。琴、法蘭、桑妮、唐娜、露比、錢斯…也都有,生命有時是這樣的,不是你選擇了什麼?而是它找上了你,有天你一覺醒來,發現自己成了一個這樣的人,你回頭想,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但那重要嗎?

《八百萬種死法》當然是酒鬼、妓女與皮條客的故事;我們一輩子可能沒什麼機會見識到這三種人物湊在一起(但分開的話見得可多了。)沒有什麼比被謀殺的妓女來得聳動,也沒有什麼比辭職的警察竟然幫妓女圍事(我找不到更合適的動詞了)這件事更讓小報喜愛的了,更別說這個前刑警還是個酒鬼,三五天就得要進匿名戒酒會報到的酒鬼!但明明就是這樣頹靡的故事卻還是深深擊中了我;是的,這些女人是妓女,但她們接受這樣的身份,只因為她們明白這樣的工作可以讓她們更有餘裕去做她們更想做的事,而且所有一切都有人幫她們打點好,為什麼要抗拒?是的,錢斯是皮條客;但他善盡皮條客之責,甚至讓他旗下小姐過著養尊處優的生活,比起那些藥頭,孰勝?是的,史卡德是個酒鬼、沒用的警察,但不代表他是個逃避現實的人,他用盡一切力量只為找出真相,你還能說他是孬種嗎?

新年的第一個夜晚讀者一本孤獨的書,毋寧是使人心碎的;但何時又是讀這本書的好時候呢?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故事與自己的死法。史卡德或許沒有想過在他有聲之年會遇上九一一,我們又何嘗想過生命中會突然出現一個人,隨即死去;在我們什麼準備都還沒做好時?

2011年1月1日 星期六

入夜之後

在《騙子的遊戲》後就沒有再讀卜老的書。前陣子聽同事提起《入夜》時有點驚訝,首先,一本推理小說由兩位大師完成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但了不起的是那竟然是隔了幾十年的時空;一定是一個很特別的故事會讓卜老捨不得埋沒吧。好奇心趨使與為了之後的專訪準備,在跨年的夜晚我打開了它,一口氣結束,捨不得放下。

該要怎麼說這個故事呢?我想是寂寞與償還吧,從空氣中就能呼吸到的冷空氣一路到骨子裡,冷冷的。老實說我覺得這本書的書腰文案沒有下準,這不是一個復仇的故事,但要如何用幾個字來說這個故事呢?我心裡也沒個底。

我並沒有讀過伍立奇的作品,從書後的作者背景介紹大約瞭解他的創作生涯與生平的不順遂;大約能夠體會為何書中會流露出如此濃厚的孤獨感。沒有人會想要傷害另一個人,除非是自己感受到被傷害的復仇行為,否則不會有人願意走上這條路的(當然若是存心的,又是另話了。)一開始瑪德蓮也不知道自己的一個小動作打死一個人(槍要走火就是會走火,這實在是機率問題。)所有人都知道一槍改變的絕對不是只有一個人的生命,卻也很難想像一槍將人帶進另一個人的故事中,為了償還自己釀成的錯,竟然得設局謀殺兩個人。代價有點太高了。一旦進入故事後才發現,或許意外死亡對於死者來說也許是種解脫,但對生者來說,進入另一個人的悲劇說不定是更大的懲罰。

瑪德蓮當然是個不用工作的千金大小姐,否則怎會有時間與金錢去完成整個行動?當然她的個性比起《日安,憂鬱》中的莎岡要來得讓我喜歡多了,她不是那麼的自以為是與幼稚(說真的,老爸再婚有什麼了不起?妳老爸的人生又不是妳的人生,妳憑什麼阻擋妳老爸找幸福?)但或許是因為卜洛克與伍立奇都不是女人的關係,總覺得寫到了表情、對白,卻還是少了女人內心一些細瑣複雜的起伏;但這樣也是好的,嫉妒與痛苦的思緒本來就瑣碎,一旦被書寫之後之怕是要失焦。更何況,整部小說已經夠悲了。芭特蕾太太的失子喪女之痛,周旋在男人間的黛兒原來是婚外情的受害者,維克的愛情則是悲劇中的悲劇。每一個人物都得到過愛,然後失去愛,一如伍立奇自己說的:「如果我們的命運沒有壞到家,一點點的愛與信任便可以支撐我們或者幫助我們忘卻。但是,愛會死,愛人卻能繼續活下去。」那個活,不一定是在實際生活中活著,而是在記憶中繼續著,折騰著;當你思索及曾經所愛後來卻不愛所帶來的傷害或是被傷害,或者深愛卻又死去的一切都會讓你痛苦;誰不是有著故事的史妲、黛兒或維克?

卜老在書末的說法理性,無法看出他對於這個故事的想法或者他自己內心更細微的什麼。總覺得讀完的心情如同看完了一部黑白片,片尾曲是Billie Holiday的《 I'm a Fool to Want You》儘管故事是喜劇結尾,我卻隱約能感受到,也許在午夜,史妲又悄悄出現,撩動著瑪德蓮與維克,久久,直到兩人死去。

2011新年快樂!

按理來說是昨天就應該要發表這篇感謝文與今年度的發願文的,但昨天晚上回到家看完新聞、把喵玩累再加上看完卜洛克的《入夜》之後我便昏死在床上一路到將近十一點,但不管怎麼說,這是年年都應該要寫的,一定要趁著有Fu的時候快點寫完。

關於已經過去的2010或是民國99年,是充滿感激與意外的一年;發生了很多事,認識了很多好朋友,得到了很多的幫助與支持。謝謝大家。尤其是HGZ的每一位,感謝你們;因為你們改變了我的生命,讓我學會了接受生命,學會了關愛與勇敢。家人更是不用說了,總是挺我到底,偶爾〈?!〉陪著我一起打嘴砲讓我發洩情緒。還有C001的每一位,謝謝你們的不厭其煩,我相信我們的2011一定更棒、更精彩。最重要的還有我家永遠有梗的胖咪,感謝妳每天充滿喜感的演出讓我的噗浪日日有梗,卡馬破百。

要謝的人太多了,當然要學陳之藩老師說的謝天,讓我遇見大家,有一份還不錯的工作,很挺我的家人,很棒的朋友。也願老天照顧我身邊的每一位,讓他們每一天都平安、快樂。

感謝辭說完了,現在要來寫發願文了。

針對去年的KPI之不說髒話、回復女兒身這兩件事,我發現這個實在是太難做到了,但是年紀漸長,總不好再一直有國罵出口,呃...我盡量;這個還是保留起來當目標,說不定哪天真的達到也不一定。

文章產值的部份我想也許開始要轉成重質,倒也不是找理由開脫;只是覺得目前除了書之外,也開始想要多接觸實務面的東西,換言之,很有可能會開始發表一些宅文,寫得可能不會很好,也請大家多多指教。

對了,下週五本人真的要和小妹去學瑜伽了,希望把腰和背的老毛病給養好〈傳說中的三十歲後被身體蹧踏絕對是真的。〉這個是已經做到的,接下來就是要持續下去。至於小嗜好拍照也要持續下去,希望每個月至少出去外面拍一次。

最後一個,本人已經兩三年沒有去跨年了,2011我是很認真的想要去跨一次年;生命裡總有一次會遇到這麼好玩的年份,民國101年再加上傳說中的世界毀滅日,這一輩子一定要去玩一次;雖然現在說有點早,但是我還是要說,這一次一定要去跨年。

新的一年,願大家新年快樂!

手捧著咖啡,CHEERS!

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其實期待的只是一個好故事,這麼簡單。

這陣子和幾個年輕朋友聊到創作與市場間的關係,我後來一直反覆思考,究竟用市場來衡量文本的價值是不是一件好事?這個疑惑在心裡其實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從我開始發現我竟讀不懂所謂當代大師作品,甚至是文學獎作品時,一度以為自己其實是嚴重的文盲與品味有問題。按照慣例,我還是將這個問題擱置一旁,繼續讀書想案子,等著有一天答案自己跑出來。

昨日一口氣讀完《天鵝賊》(這本小說好看,但我必須說重點不在愛情,而是在瘋狂。)今天從架上拿起買了兩三年的《三劍客》想好好娛樂一下自己(你不會以為所謂的經典都是硬得可以打死人的書吧?!)讀著讀著,突然想起自己當時脫口而出的那句話:「問題是出在作者都把讀者當白癡,講出來的話沒人聽得懂,書當然賣不出去啊。」「重點是在說故事的能力!」我突然想起閱讀金庸、珍.奧斯丁、甚至是紅樓夢…等經驗,有的書作者可能已經過世幾百年了,有的書可能環境和現在已經大不相同了,但在閱讀的那時,你就是會感受到書中的情境,我大概知道問題出在哪了?但我該要如何解釋?

第一次讀大仲馬的作品是《基督山恩仇記》,當時是因為先看了衛視電影台的電影才回去找書的。當時讀的是桂冠版,一開始閱讀便放不下來,硬是把百萬字一口氣讀完,時值冬日,竟也冷汗直流。年初讀了Jeffery Archer的《生而為囚》就覺得,嗯,是好看啦,可是怎麼覺得就是沒有《基督山恩仇記》那種股子狠勁?今天將《三劍客》拿下來讀時(好吧,我承認這兩三年都沒把它拿來讀過。)一樣是一口氣讀完,即便書中角色設定全是男子,我卻覺得書中的女性尤其厲害,個個都是狠角色;另一個有趣的地方則在於英雄也是會氣短的,別說是為五斗米,恐怕是一兩斗就足以讓英雄折腰了。

大體來說,我之所以對於私小說不感興趣的原因是因為「不食人間煙火」對我來說是很不可思議的一件事。倒不是說一定要將流水帳式的生活全數寫在書裡才叫寫實,而是人物的性格、對待現實的態度和環境之間的交錯所型成的一些什麼,去觸動讀者的心。也不一定非得要把大家搞到血脈賁張才叫好作品;但能夠把讀者拉到故事中的基本上就可被稱為好作品了吧我想。比方Comte d'Artagnan好了,這小子基本上就可以說是個小氣卻又死要面子的死小鬼,基本上就是個不知天高地厚的青少年;換做是在現代,以他這麼愛幹架的個性,不知道牢都要坐幾次了,好在他活在十八世紀,而且還去當兵。(爛理由。)比方死命壓抑過去記憶,從頭到尾我個人都覺得他是在處罰自己的阿托斯,幾乎就能在書中感受到他的記憶帶給他的痛苦與他的大器(對照起來,路易十三真是孬斃了。)阿拉密斯的純情實在也很不可思議(你以為說是你表妹就沒人知道嗎?)至於波爾多斯…這是魯智深還是不戒和尚法國版啊?是的,這是一部非常大部頭的小說,而且超過百萬字;時空背景距離現代也快要兩百年了,有歷史背景卻毫無門檻可言,有偷情畫面卻又不流俗套,更精彩的是每個角色的言語交鋒與隨之而來的政治風波,這就是一種說故事的格局,格局型成了,作品的高度自然也不同了。大仲馬、雨果、奧斯丁阿姨、馬克吐溫…當年都是暢銷作家,卻並沒有因為他們是暢銷作家就被抹滅了他們對於文學的影響力,相反地,更多是走不出去,只好藉反抗之名行逃避之實的作家高喊著文學不應該與市場畫上等號,但我實在很想問:「當你連一句話都不能夠讓讀者理解,甚或感動讀者時,憑什麼你認為你的作品是好作品?」

市場當然不是用來衡量文本價值的最佳工具,但卻有可能是衡量作者溝通能力的指標之一。我無意為市場辯駁,也不想高喊文學已死;更不想假裝自己是個文青(十年前就不是了。)但我知道,一個能夠被傳誦五十年、一百年的故事,是所有人都能夠理解,能懂的。問題是,創作的人在書寫的過程中可曾靜下心思考,究竟是為誰而寫嗎?若純粹為自己而寫,就請不要怪讀者不長眼,出版社不給機會,通路不給好位置;因為書寫很有可能是自己的一份責任,是天命,必須要去完成的;但你的天命不是讀者的天命,他們不需要去承受你的一切。若創作者將寫作視為與讀者對話的媒介,也請你好好書寫,因為讀者也很想瞭解你要與他溝通的是什麼。更重要的是,不是當下的讀者,還有五十年、一百年後的讀者。好的作品或許不一定會上暢銷排行榜(也才一百名,台灣每年有四萬本書要搶。)但總是能夠一直在架上,一直有讀者回來找,一直感動著讀者(這種例子可舉的太多了,蕭麗紅老師、施叔青老師、甚至於絕版後又復活的《停車暫借問》,再久一點還可以把林語堂先生的《京華煙雲》拿出來講。)這是一個渴求好故事的讀者的一點想法,與工作無關。

2010年12月13日 星期一

《歷史學家》---帶血的二見鍾情

有的時候看書是這麼回事,初看的時候總是斷斷續續的,非得要等某天突然想起什麼,再回頭一口氣看完,大氣也不喘地驚呼著:「啊!這本書真好看!」也或許自己也還算幸運,買到的書都算耐看,有的書甚至讀了三、五次重看時仍覺得欲罷不能。(當然也是買過地雷書,不過往往很快就被我拿去送人或是捐出去。)這兩天重讀了《歷史學家》尤其有這種感覺。

我入手這本書是先由英文版開始;那是信義店開幕的第一個除夕,我在下班前拿起了桌面上最後一本,用尾牙抽中的禮券結了帳。過年沒什麼機會休到假,我讀原文的速度又很慢,莫約大半年後,中文版就出現了;因為職務之便,這回我成了全店第一位結帳的讀者,只是不知道為何,興奮過了,讀起來有一搭沒一搭的,雖然是讀完了,也就那樣放著。這幾天感冒咳得嚴重,昨日一整天都不敢出門,深怕將病原四處傳染,另一個原因則是因為吃了醫生開的藥後鎮日昏沉手軟腳軟,不知哪根筋又抽到了,我竟由架上找出了它,這一回一口氣讀完,放下書時仍覺得心跳加速。

我不是一個對吸血鬼題裁有特別偏好的讀者,嚴格說來我也沒有真正看完《暮光之城》(以致於今天我問小妹那個愛德華的真名究竟是什麼?)真正說起來自己對於這個題裁的印象全來自於《絕戰異世界》(我知道這聽起來很芭樂,但老實說我個人覺得畫面挺讚的!)也不是沒有看過《夜訪吸血鬼》但大體來說都是屬於看過就忘的型;《歷史學家》卻不是那麼回事,吸血鬼本身對我來說並沒那麼誘人,誘人的是追獵與被追獵的過程與東歐中世紀的歷史、傳奇與現實的交錯。也或者說任何一個愛書的人都有一個罩門,《歷史學家》和《玫瑰的名字》正巧就打到我的罩門。

東歐對我來說是非常陌生的地方,即便大學聯考史地的分數並不算太差,對於東歐的印象卻只停留在米蘭昆德拉與赫拉巴爾筆下的捷克,大概也知道那是一個很多災多難的區域,但當我跟著保羅、海倫與羅熙三人短暫停留在土耳其,進入匈牙利,走入保加利亞的過程,突然有種衝動,很想就帶著這本書與他們同行,即便書中的氛圍如此詭譎,但那一幕又一幕的風光歷歷在目,還有那一座又一座深不見底的圖書館與修道院,對於我來說簡直就是無法抗拒。也或者說喜歡書的人對書這件事或多或少都是有些執念的,我算是個蠻看得開的讀者,沒有緣份就算了;但是一旦面對到喜歡的作者或是議題總會想盡辦法將作品收齊或是讀完才算甘心,當然我很清楚知道自己不會成為卓九勒的僕役,他喜愛的是絕頂聰明的學者,而不是個貪婪卻又散漫的讀者,而且,這也不過是本小說而已。

但真只是這樣嗎?這也太看不起Kostova的佈局能力了。雖然我知道拿Dan Brown來比是個爛比喻,但是這樣的小說是需要比較值的,很不幸的是從前陣子看的《天使學家》開始,Dan Brown的佈局一路節節敗退,雖說這是Kostova的第一本小說,但情節之精巧儼然直逼《玫瑰的名字》;書中的人物只要稍微禁不起誘惑,只怕就要做了知識的奴隸,一閃神只怕命也保不住。你儘可詛咒、對抗,但事實是卓九勒選上你的那一刻,某種程度上你也迷戀上他了!我屏住呼吸,深怕下一刻再也看不到海倫那不討人喜歡卻又讓人難忘的身影。這也許是一種二見鍾情,閉上眼,我似乎嗅到一絲,血的氣味。瘋狂的程度一如當時初看電影《鵝毛筆》一般。

然後我決定要來看Kostova的《天鵝賊》了。。。

2010年12月7日 星期二

關於那些編推沒有寫出的真心話

原本我在編推的第一句話應該是:「選舉結束才是責任的開始,但為什麼焦點不放在未來的規劃而是非得要跟著子彈起舞不可?」但我很清楚,這一句話一旦上去,我的報大概會被退訂一堆,還撐不過年底的績效考核我就得重找工作了。但讀完南方朔老師的新書真的讓我覺得很多事情不吐不快。

我其實對於台灣的選舉文化有著很深的不滿,倒不是和政黨有關,而是覺得台灣的選舉到了末期往往模糊焦點,候選人的政見也從來就不是就事論事,而我們的媒體的不用功也是幫兇之一;有了投票權這麼多年以來,感受只是每況愈下。我們都清楚選舉這件事應該是選賢與能,但年復一年的期待與落空,我開始懷疑問題不只出在媒體,更有可能,是教育。一直很不想承認什麼樣的選民就會選出什麼樣的政治人物,但很顯然我們的教育缺乏了判斷力訓練,以致於稍微動之以情,整個社會氛圍立刻被影響。老實說,老百姓要的也不過就安居樂業,吃得飽有工作,好好過日子,如此簡單;但顯然這樣簡單的目標並不能成為連任的保證,情感才是。不斷挑起的族群與分裂問題掩蓋了失業率,掩蓋了生養不起的生育率下降問題,掩蓋了破落社區無人照顧的老者,掩蓋了飛漲的物價。我們的情感是供政客利用的消耗品,用完了再行回收,直到大選再來一次。問題是,我們的情感與選票是不是真的如此廉價?

說真的,我對連先生是不是遇到醫龍團隊一點興趣都沒有(除非朝田龍太郎真的在台大醫院!)我只知道和我一樣三十多歲買不起房的絕對比起政府公佈的數字要多很多。我對二代健保要怎麼闖關也沒有意見,但至少不能夠懲罰我們這種嫁不掉娶不到的倒霉上班族;說真的,政府又沒辦法幫忙我們找到對象,我們也不是沒有負擔養家活口的責任,與其是懲罰我們,還不如重新思考那些拿國外護照卻又大用健保資源的人是怎麼回事?

我其實在意的是信任不應該被消費。我們的選票很輕,風一吹就飛了;我們的選票很重,重到很多事情的結果我們都無力承受。讀著南方朔老師的書,對照著有該死的政治人物說大學生打工笨死了,我突然覺得:『笨蛋!問題真的在領導!』

2010年12月5日 星期日

未曾老去的童心

讀完《奇風歲月》的第一種感覺是:「AMAZING!」隨之疑惑的是:「這麼好看的小說當年出版竟然被一路唱衰,竟然沒有上過美國暢銷榜?」倒也不是覺得當時的美國出版社或是經紀人眼瞎或是品味有問題,而是全世界的暢榜書本來就沒有公式可依循,就像當年沒人知道《失控的邏輯課》會在台灣的文學暢銷榜上佔有一席之地是一樣的道理。真正好看的小說是不會被埋沒的,如美酒一般,時間一久才能嘗出真味。

六七零年代的美國社會氛圍是很奇妙的,在《The Help》中的種族情節是一種階級與愛的尷尬和隔閡,透過少年之眼的《奇風歲月》則是從誤解到和解間的過渡。也或者說,那一段將要進入青春期的童年是影響人一生最重要的日子也不一定。十一二歲的孩子或許不完全懂得世界如何運作,但懂得判別真實與謊言,疑惑也最為真實。十一二歲的你我不也如此,我們曾經瘋狂地崇拜馬蓋先(最近看到他走樣的身材莫名讓我悲從中來。)偷偷背著父母親看著鬼故事或者靈異節目把自己嚇個半死(現在卻覺得這些節目製作真是粗糙得緊。)再長大一點點,懂了幾個英文單字就學著唱起Air Supply或者Brian Adams的歌…然後在我們還來不及思考長大到底是怎麼回事的時候,莫名奇妙就開始為了生活打拼,小時候曾經有的夢想似乎是一場久久之前的夢(而我永遠記得我從小到大都想要當個醫生,而且是急診室的醫生。)夢醒了,地球照常運轉,日子還是要過。

就這樣,我們竟離夢想越來越遠,直到老去。

但我們真準備好老去了嗎?

讀著讀著,我竟一度熱淚盈眶。人不管到了幾歲都還是孩子,與年齡無關,只除了我們願不願意面對自己的童心與夢想。

你我都曾經是柯力。我們怎會忘記小時候自己是那來的膽量與力氣與欺淩我們的壞孩子對罵或是扭打過?(關於打架這回事,我好像還真沒打輸過!)又怎會不記得你我都曾經在不是很甘願的情形下幫忙家裡做一些補貼家用的小事?小時候總被紙娃娃的鬼月傳說嚇個半死,在上學途中總會偷偷看著「理容院」黑玻璃,猜想裡頭究竟是怎麼樣?(話說回來,有一次去同學家,她家附近正是華西街,她帶我快速穿過那條充滿紅色燈光的巷道時我才真正被嚇到。)我們怎麼會忘記自己第一次被漂亮男孩或女孩電到的感覺?我們又怎麼會忘記在我們心中父母親曾經是那樣巨大而不容憾動?

這一刻,我們都長大了;或許,此刻的你正追著小柯力要幫忙穿衣、餵飯、講故事…或者明天和我一樣,逼著自己不甘不願下床,拖拖拉拉地著裝,最後匆匆忙忙咬著麵包趕著捷運,手裡拿著書(或是雜誌、手機…反正就是有內容的載體就對了)在通勤的過程讀著、聽著,也可能心已經不知道飛到哪去了。重新翻回《奇風歲月》的開頭:『所謂的人生,就是我們隨著時間的流逝漸漸遺忘了那神祕的力量。你感覺不到你在遺忘,直到有一天,你忽然發覺自己彷彿失去了什麼,卻又說不上來是什麼,這時候,你才會明白,那神祕的力量已經離你而去。那種感覺,就彷彿你對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微笑,可是她卻叫你「先生」。就是這麼回事吧。』

人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