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日 星期六

愛情,只能是記憶

記憶和歷史最大的差異在於有沒有機會被紀錄,但關於愛情,人們往往願意束之記憶的高閣,也不願意輕易紀錄;唯一有機會被紀錄下來的理由往往是因為戀情尚未結束,就算結束了,也僅僅願意留在私領域中聊備一格。倒不是因為愛情只能在私領域中發生,而是喜悅與心碎的感受如此個人,真要紀錄下來,只怕反而是另一番傷害了。


一個人能夠欺騙自己多久?在我讀著《偷來的幸福》時忍不出發出了感嘆。當然,當愛情遇到了戰爭時,愛情往往只能被縮到最小最小,在戰爭時,任何的謊言與背叛都能夠被合理化地解釋,比方敵對的民族,比方逼近的時間(所以貪歡一晌,證明自己還活著?),比方不捨不忍將這本書拿來和甜美的戰爭愛情片如Pearl Harbor相比,但其中的一切心疼與掙扎卻又讓我在腦子不由得化成一幕幕的分鏡,咬著下唇,假裝自己即使不被愛也無所謂的哈爾(莫名讓我覺得那就該是Jude Law),到底一個人,一個男人,真能夠面對愛情那樣的無怨悔的付出,只為了相信有一天身旁的女人真能夠愛上自己嗎?也或許這是小說家的一種浪漫幻想,我從未見過男性小說家在書寫愛情時能夠如此濃烈地不知其所以然(就算是拍成電影的《贖罪》相較之下理智多了。)也或者真如李安的《斷背山》一般,一個人一輩子這樣愛過也就足夠了,足以心碎一輩子。


一、輩、子。


直到受不了自我譴責,直到確定自己再無能為力。我看著小說,一路往下,突然懷疑起戰爭和謊言到底哪一個給人的傷害比較大?關於戰爭,向來就不是一個容易得到合理解釋的事件,它往往可能是因為人們集體的無知與誤解產生出來,但詭異的是經過多年人們卻不一定從其中得到教訓,所以戰火在世界各地此起彼落,或大或小地沒有停歇。但謊言不是,謊言是一種人們自由意志的選擇;人知道事實,卻選擇了不面對或是假裝不存在,每一個人都知道被拆穿的結果絕對會比一開始就誠實面對的傷害來得大,但人們總會為了粉飾太平而選擇說謊;無知很恐怖,但知道事實未嘗不是另一件恐怖的事;問題是人們願意為真實付出代價,卻也總是會願意為了假裝一切都會變好而付出更大的代價。沒有任何人能夠決定一件事情的好究竟是什麼,卻總以為不斷不斷地付出就能夠讓一切有所改變;所以人們引發戰爭,因為資源對於人民重要,因為要『拯救』他人的無知、因為要『對抗』別人的恐怖攻擊而我們卻也都忽略了彼此都還是個人,地域性上的差異造就了不同的文化與歷史,卻也改變不了生而為人的事實,我們卻指望著將自己的生活方式『合理』套用在他人身上,於是誤解,於是交戰。我們到底是為了什麼這樣摧毀著一切?


我心疼著哈爾書寫的一切,卻無法怨恨珊珊的意志;哈爾的母親不就說了:『我們只有『愛』一個字,卻把它運用在各方面。』對於依賴,人們的確會有誤以為是愛的錯覺。珊珊很清楚,所以她不許諾;並不是對錯那麽簡單。一本書中有著無數座的斷背山,那不是能夠寫出來、說出來後就能夠遺忘的一切;也或許愛情,只能是山上時光的記憶,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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