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說來,我和《玫瑰的名字》之間的纏鬥大約超過五年。總是翻了一篇,又跳看另一個篇章;我對於修道院和僧侶的生活沒有多大的興趣,更別說是年輕修道士生命中唯一一場市俗之愛(老實說阿伯拉和哀綺綠思那段就夠讓我頭皮發麻了...),從頭到尾我追逐的始終是威廉的言語和思考;直到有了這一段長假,恰巧這幾天晚上的氣候也合適(又濕又冷,感覺就像漏水的地牢一般。),莫名覺得解謎就該像這樣,絕對地安靜,連呼吸聲都能夠被聽到。
每一個愛書成癡的人必然都有為書瘋狂的可能性;對書對知識的渴求如同沙漠渴水一般。唯有那本命定的書被獲取、閱讀、珍藏在自己的書櫃中,否則欲求不可能被滿足。但不幸的是這樣的欲求往往是連續性、填不滿的;打個比方好了,當你讀完《法蘭西組曲》時,總會想知道後來的歷史會如何演進,於是你找到了《白玫瑰一九四三》你看了電影《辛德勒的名單》,但這不夠,所以你開始尋找《紐倫堡大審》而該死的是你會發現市面上再也找不到,於是你的心懸著,抓住任何一絲希望一絲機會,只因為你想知道審判會如何進行,在拿到那本書之前,你會順便讀一下雷馬克的《西線無戰事》,甚至你拿起了霍布斯邦的年代三部曲去拼湊這一切;你的渴求如拼圖一般,總想找到缺的那一塊。所以當貝拿問威廉:『難道你就不曾為了能夠翻閱你已尋求多年的一本書,而做出可恥的事嗎?』書在這個時代和許多的物品相較之下已經開始顯得廉價,但廉價的背後也指出當你要找到你心中的那本書難度也隨之增加(因為版權或是其它種種因素;因此整批被拉去報廢,所以讀者和書還是沒緣份...)儘管知識普及了,儘管書已經如此商品化了,但總有填不滿的那個洞。
回到另一個起點:『笑』。人之所以會笑,是因為歡愉(Joy) ,因為某件事讓人感到滿足,感到感動與快樂,所以人們會笑;比方冒著煙的好菜端上桌的那一剎那與大塊朵頤後的滿足感,比方一部好電影,比方驚喜,不管是久別重逢、不期然的相遇、甚至是偶然發生的默契;又或者是被包容、被懂...都能夠讓人感到快樂。所以當我發現所有的起因是在於『笑』這件事是否得宜時,我不禁慶幸自己不生在中世紀(否則應該會被押去烤了。)也覺得佐治的說法和作為也太過自苦。
對於信仰的存在,我從來沒有懷疑過;因為人生總有些事情無解,總有無力解決與徬惶的時候;所以人們需要一個寄託來給自己力量。宗教是一種。每一個宗教的教義最後總直指著自由與快樂,但在修行(或修煉)的過程中總免不了疑惑、苦思、掙扎...正如面對人生的所有問題一樣,想通了、想開了,人總是會笑出來的。當然笑也是有很多種樣子,比方過於激烈地笑到抽筋或是掉眼淚(這個我很常,因為笑點和哭點都很低。),比方疑惑得以解答的微笑,比方看到美食或是正妹(就是宗教上認定的表相...)驚喜的露齒而笑;更別說有尷尬時的苦笑、為人加油時堅定的微笑、甚至是接受挑戰時興奮的笑容...當發現所有的動機是來自於『笑』時,突然有種很荒謬的疑問,自苦的修行會是上帝所希望的,還是人們自以為那是上帝的要求?既然上天給了人們或長或短的生命時數,那該是要在什麼狀態下結束或渡過?駑鈍如我又怎能在閱讀的過程中理解這許多呢?
撇除掉哲學性的問題,回到比較世俗的說法...Dan Brown怎麼和Eco大師比啊!!我承認《天使與魔鬼》是部好看的小說(比《達文西密碼》好看太多了。)但是從佈局的精巧度和用語的精準度來說,《玫瑰的名字》勝出太多太多了。閱讀推理小說的樂趣不僅僅在於畫面的動感,角色的性格、彼此的言語交鋒、動機的描寫...都是讀者所關切的。對我來說,推理小說的作者是和讀者站在同一陣線上的,是和主角一同拼湊、探尋、苦思,最終破案;那是一種無可言喻的革命情感。Dan Brown當然也算是佈局還不錯的,但是就角色的刻畫來說,真的是差太大了。Dan Brown筆下的蘭登教授不夠平凡,不似Eco筆下的威廉那般有著平凡人的小小嫉妒,會承認自己做出錯誤判斷。更別說每一個角色都同時具備著各種可能性,並非一刀劃開的善惡二元那樣簡單;更別說動機。在《玫瑰的名字》中每一個人的行為動機都有其有趣之處,並不單純只是利益迴避或者是偽善、自私...而是更複雜的一切,是做為一個人的一切可能性;『一般單純的人比學者更能領誤道理,因為學者們往往會在追求廣泛而一般的法則中迷失自己。』正是因為各種的可能性,整本小說更顯精彩。就算不懂聖經的教義,看著修士們的爭論也能夠想像他們的表情與聲調;埃森的疑惑正是讀者的疑惑。
Eco不找聖杯,沒有玫瑰十字,不談鞭笞苦修;甚至連符號的隱喻、所代表的意義他都不用在小說中(而這恰恰是Eco的專業!!)。做為讀者毋需對於不懂符號學而感到羞愧或是崇敬,而是很純粹地就能夠好好地把小說讀完,而閱讀的過程中對於中世紀的宗教史有了概略的瞭解,卻不予人吊書袋之感,這是作家的自謙也是高竿之處;所以才說Dan Brown怎麼和Eco大師比啊!那不能說是雲泥之差,而是像拿羅曼史與Jane Austine阿姨的小說相比一樣,都是在講愛情、談戀愛;一個是娛樂讀者,另一個卻是引導讀者思考,整個層次就是差到這麼大,那是要怎麼比啊?
『許多書裡常會提到別的書。通常一本無害的書就像一顆種子,會在一本危險的書裡萌芽開花,不然就是另一種情形;它是苦根結的甜果。』書之所以迷人,並不在於其形體,而是在於形體背後的意義,它從不單純是要引發爭論或話題(而你仔細去想話題不也就那幾個觀念在爭來吵去?)話題從來就只是表象;書也是。做為讀者的我,甚少為了找解答而閱讀,多半是為了尋求支持與慰藉而讀,為了歡愉而讀。或許玫瑰的另一個名字叫意義,動詞型態是追尋;我們抓住的,也不過就一兩片花瓣,就以為完全擁有了它的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