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4日 星期三

從離家到回家

結束了幾本重口味的長篇小說,心想該停下來讀些其它的;沒法承受太多大悲大喜或是要動太多腦(玫瑰的名字佔用太多腦汁去掉。)打開了Courtenay的《家傳大煎鍋》,讀著讀著,突然發現自己的心竟然有點酸了。

該要怎麼說這本書才好?一開始就是一個又一個的故事,如同《巧克力情人》那般迷人;但讀著讀著卻開始想起家,而明明我人就和家人待在家中,明明再過一兩天我就要搭著高鐵回到高雄,卻不知道為什麼開始想著家;我知道那不能稱之為鄉愁,而是一種感嘆。每一個人的身上都有一個故事,或者是很多很多個故事,說是鄉愁太過沉重;空間和時間會移轉,但眼睛所看到的、耳朵所聽到的;所有身體記住的,都是無法被忘記的。就如背在摩西太太身上那把煎鍋一樣。煎鍋只是煎鍋,但當摩西太太把它背在身上,它就是她身體的一部份;即便再也回不了家,它還是跟著她,永遠。陪著她經歷,記憶。

是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要說;尤其是愛情。一個人一生中能有多少故事可講?了不起也就是那一段段流水帳,唯有愛情與事業有戲劇效果,說的人和聽的人都不容易有厭倦感,也最容易... 說謊。也唯有在生命不知道何時會結束時所說的話最為真實,因為你不知道何時生命會結束,說了一輩子的謊,總也該坦白一次;但誰也沒想過真實的故事比起謊言還要像神話,又或者說所有的秘密一開始就是一個故事;比方一開始陪伴左右的糠糟之妻是如何陪伴與等待自己的丈夫那般深情,或如一個小女孩如何為了完成進馬戲團的夢想背棄家園;甚至是苦等歸來的父親和家人時編造出的一連串故事,只為能夠支撐等待的意志...有的話如果不說,只怕再也沒有機會懺悔或表達;離家越來越遠,再不把故事說出來只怕連自己也要遺忘了!『測量時間唯一有意義的工具是經驗。歷史不會記載瑣事,只會依時間順序,刻下我們生命中的誕生、災難和變故。』總有一天我們都會被遺忘的時候,我們是不是還能夠留下什麼,又或者說是不留遺憾的離去呢?

離開了故土,自己還能是什麼呢?只能重建一個家,重新給自己一個身份(不管是法律的或是精神上的。)故事和人生都還要繼續下去,很多故事最後都會被遺忘,但有很多事還是不會被忘記的,比方家常菜的味道,和陪著一起走過的大煎鍋一樣;當餐點的味道在口中化開時。終究還是記得起來,回家的路。

2010年2月20日 星期六

1Q84

1984年,我出了一次嚴重的車禍;那年我八歲,紅色的計程車、紅色的血、除了痛之外再無任何知覺可言。住了一百多天醫院,鄰床沒有和我年齡相符的孩子,房間中沒有電視,若不是看著翻了多少次的漫畫,就是盯著白色的牆、白色的天花板做著白日夢;直到出院。我的人生並沒有在那一年有什麼轉彎,頂多就是留下了一道極為可怕的疤導致我甚少穿裙子。

我沒有機會走進1Q84年。只能靜靜地看著事情開始與結束,甚至於這個故事還沒有結束...

我並不偏愛村上春樹;但不知道為什麼從一開始讀它時腦中不斷有著王家衛式的場景浮現,有點虛無卻又真實地存在。也不知為何無法將目光從青豆與天吾身上移開,即便一開始就知道故事的設定是什麼,即便發生的一切都不令我意外(甚至可說是順理成章!)但是就是莫名的吸在兩個人的故事上面。就像在看花樣年華時你就是知道周慕雲和蘇麗珍一定會分開,但當他們在最後相擁而泣的那一幕你還是會忍不住心痛一樣;因為你知道在生命裡那樣純粹的愛情並不常見,甚至於一生都不會有,所以你哭了;不是為他們而哭,而是為你自己。

『1Q82 年,那是這個世界被賦予的名稱。我從半年前進入這個世界,然後現在,正要出去。在沒有意圖之下來到,在有意圖之下正準備離開。.....沒有說謊。』

當天上有著兩個月亮的時候,兩人都感受到彼此的存在時,獨白與場景卻莫明讓人感到感傷。錯過是怎麼一回事呢?我不能說Little people的存在是種強大的障礙,但若不是因為Little people所有的場景不會如此發展,也許就如1984那般過去;Ayumi照常在馬路上日復一日開著乏味的違規罰單,小松仍盡他刻薄的編輯本能去發掘(或是挖苦)新作家與新作品;天吾持續當著補習班老師,青豆繼續幫著老婦人做肌肉的運動、深繪里也許可能還是個平常的十七歲女生...一切如常。偶爾會想起些什麼,但那也僅止於『什麼』而已,不會給任何人帶來壓力,就只是一個曾經;不知道可不可惜的錯過,如此而已。

當Little people將原本運行在1984的列車引導到1Q84的軌道上時,事件慢慢轉向另一個沒有人能夠預知(或是控制)的未來;空氣蛹的存在只是告訴人們另一個實體存在的可能性(然而誰才是實體?)但那畢竟只是空氣結成的蛹,就如沒有撢平的床單,不是所有人都能夠看到曾經的存在;若不是執念(或稱之為愛)強大到無以復加,又怎能在那一刻感受到左手曾經的溫暖,微微地痛著?

坐在返鄉的高鐵上,突然想起了上一次看到的藍月;怎麼看也不是藍色的...但明明是如此明亮的滿月卻讓人感到無比的寂寞。習慣邁著大步快走,習慣寫不出東西來時盯著天空或電腦發呆;我的個性向來不是風花雪月那套,但回到家的此刻卻莫名想要奔回台北,想去趟從未去過的天文館;在天空的另一端可有1Q84年代的後續在運行著?還是這只是我一個人的寂寞做祟著...

2010年2月18日 星期四

知識的誘惑與虛榮

嚴格說來,我和《玫瑰的名字》之間的纏鬥大約超過五年。總是翻了一篇,又跳看另一個篇章;我對於修道院和僧侶的生活沒有多大的興趣,更別說是年輕修道士生命中唯一一場市俗之愛(老實說阿伯拉和哀綺綠思那段就夠讓我頭皮發麻了...),從頭到尾我追逐的始終是威廉的言語和思考;直到有了這一段長假,恰巧這幾天晚上的氣候也合適(又濕又冷,感覺就像漏水的地牢一般。),莫名覺得解謎就該像這樣,絕對地安靜,連呼吸聲都能夠被聽到。

每一個愛書成癡的人必然都有為書瘋狂的可能性;對書對知識的渴求如同沙漠渴水一般。唯有那本命定的書被獲取、閱讀、珍藏在自己的書櫃中,否則欲求不可能被滿足。但不幸的是這樣的欲求往往是連續性、填不滿的;打個比方好了,當你讀完《法蘭西組曲》時,總會想知道後來的歷史會如何演進,於是你找到了《白玫瑰一九四三》你看了電影《辛德勒的名單》,但這不夠,所以你開始尋找《紐倫堡大審》而該死的是你會發現市面上再也找不到,於是你的心懸著,抓住任何一絲希望一絲機會,只因為你想知道審判會如何進行,在拿到那本書之前,你會順便讀一下雷馬克的《西線無戰事》,甚至你拿起了霍布斯邦的年代三部曲去拼湊這一切;你的渴求如拼圖一般,總想找到缺的那一塊。所以當貝拿問威廉:『難道你就不曾為了能夠翻閱你已尋求多年的一本書,而做出可恥的事嗎?』書在這個時代和許多的物品相較之下已經開始顯得廉價,但廉價的背後也指出當你要找到你心中的那本書難度也隨之增加(因為版權或是其它種種因素;因此整批被拉去報廢,所以讀者和書還是沒緣份...)儘管知識普及了,儘管書已經如此商品化了,但總有填不滿的那個洞。

回到另一個起點:『笑』。人之所以會笑,是因為歡愉(Joy) ,因為某件事讓人感到滿足,感到感動與快樂,所以人們會笑;比方冒著煙的好菜端上桌的那一剎那與大塊朵頤後的滿足感,比方一部好電影,比方驚喜,不管是久別重逢、不期然的相遇、甚至是偶然發生的默契;又或者是被包容、被懂...都能夠讓人感到快樂。所以當我發現所有的起因是在於『笑』這件事是否得宜時,我不禁慶幸自己不生在中世紀(否則應該會被押去烤了。)也覺得佐治的說法和作為也太過自苦。

對於信仰的存在,我從來沒有懷疑過;因為人生總有些事情無解,總有無力解決與徬惶的時候;所以人們需要一個寄託來給自己力量。宗教是一種。每一個宗教的教義最後總直指著自由與快樂,但在修行(或修煉)的過程中總免不了疑惑、苦思、掙扎...正如面對人生的所有問題一樣,想通了、想開了,人總是會笑出來的。當然笑也是有很多種樣子,比方過於激烈地笑到抽筋或是掉眼淚(這個我很常,因為笑點和哭點都很低。),比方疑惑得以解答的微笑,比方看到美食或是正妹(就是宗教上認定的表相...)驚喜的露齒而笑;更別說有尷尬時的苦笑、為人加油時堅定的微笑、甚至是接受挑戰時興奮的笑容...當發現所有的動機是來自於『笑』時,突然有種很荒謬的疑問,自苦的修行會是上帝所希望的,還是人們自以為那是上帝的要求?既然上天給了人們或長或短的生命時數,那該是要在什麼狀態下結束或渡過?駑鈍如我又怎能在閱讀的過程中理解這許多呢?

撇除掉哲學性的問題,回到比較世俗的說法...Dan Brown怎麼和Eco大師比啊!!我承認《天使與魔鬼》是部好看的小說(比《達文西密碼》好看太多了。)但是從佈局的精巧度和用語的精準度來說,《玫瑰的名字》勝出太多太多了。閱讀推理小說的樂趣不僅僅在於畫面的動感,角色的性格、彼此的言語交鋒、動機的描寫...都是讀者所關切的。對我來說,推理小說的作者是和讀者站在同一陣線上的,是和主角一同拼湊、探尋、苦思,最終破案;那是一種無可言喻的革命情感。Dan Brown當然也算是佈局還不錯的,但是就角色的刻畫來說,真的是差太大了。Dan Brown筆下的蘭登教授不夠平凡,不似Eco筆下的威廉那般有著平凡人的小小嫉妒,會承認自己做出錯誤判斷。更別說每一個角色都同時具備著各種可能性,並非一刀劃開的善惡二元那樣簡單;更別說動機。在《玫瑰的名字》中每一個人的行為動機都有其有趣之處,並不單純只是利益迴避或者是偽善、自私...而是更複雜的一切,是做為一個人的一切可能性;『一般單純的人比學者更能領誤道理,因為學者們往往會在追求廣泛而一般的法則中迷失自己。』正是因為各種的可能性,整本小說更顯精彩。就算不懂聖經的教義,看著修士們的爭論也能夠想像他們的表情與聲調;埃森的疑惑正是讀者的疑惑。

Eco不找聖杯,沒有玫瑰十字,不談鞭笞苦修;甚至連符號的隱喻、所代表的意義他都不用在小說中(而這恰恰是Eco的專業!!)。做為讀者毋需對於不懂符號學而感到羞愧或是崇敬,而是很純粹地就能夠好好地把小說讀完,而閱讀的過程中對於中世紀的宗教史有了概略的瞭解,卻不予人吊書袋之感,這是作家的自謙也是高竿之處;所以才說Dan Brown怎麼和Eco大師比啊!那不能說是雲泥之差,而是像拿羅曼史與Jane Austine阿姨的小說相比一樣,都是在講愛情、談戀愛;一個是娛樂讀者,另一個卻是引導讀者思考,整個層次就是差到這麼大,那是要怎麼比啊?

『許多書裡常會提到別的書。通常一本無害的書就像一顆種子,會在一本危險的書裡萌芽開花,不然就是另一種情形;它是苦根結的甜果。』書之所以迷人,並不在於其形體,而是在於形體背後的意義,它從不單純是要引發爭論或話題(而你仔細去想話題不也就那幾個觀念在爭來吵去?)話題從來就只是表象;書也是。做為讀者的我,甚少為了找解答而閱讀,多半是為了尋求支持與慰藉而讀,為了歡愉而讀。或許玫瑰的另一個名字叫意義,動詞型態是追尋;我們抓住的,也不過就一兩片花瓣,就以為完全擁有了它的芬芳...

2010年2月14日 星期日

販賣寂寞

休年假前的某個週末在茉莉閒逛時竟讓我不小心瞄見書架上一本(真的只有一本)麥田版的《寂寞芳心》,雖然知道今年有機會看到新版,但還是忍不住買下了。也許是因為之前讀的《惡夢》讓我無法忘懷,不忍心讓它被藏在那暗無天日的角落,二話不說掏錢結帳。

讀了兩本John Harvey的作品,只能說它們難讓人感受到血脈賁張;甚至可以說是平凡,平凡的寂寞,平凡的哀傷。總不難看見換下的髒襯衫被棄置在沙發上,打開冰箱所有食物皆是能夠夾麵包果腹的食材之外,再也沒有更多;偶爾,在醒來時,貓咪愛嬌地蜷縮腳邊、枕上或身旁。沾著塵的灰色是兩本作品的共同主色調。芮尼克稍微再更平凡點,你幾乎就可以看見一個不打算運動卻為超出的體重煩惱;要出門時才發現自己早就沒有乾淨衣服可穿的平凡中年單身男子;總有種衝動想衝到書裡把他那堆該死的髒衣服通通丟到洗衣機裡大洗特洗,在李琪來之前至少在他的廚房裡藏罐還不錯的雪莉酒;一時間我莫名覺得自己成了交響情人夢中的千秋王子,扭曲的表情對著芮尼克(不知道為什麼就是覺得他讓我想到野田妹...)無辜的臉大吼著。當然芮尼克不可能是野田妹,就如我不會是千秋王子一般。

還是回到主軸吧。不久前為了工作上的研究,有近一季的時間潛水在好幾個不同社群網站的討論區,也甚至於在愛情公寓中註冊;學著如何和網友互動,同時也揣摩著他們的行為與思考模式;面對著那樣的交友網站模式,我承認自己是個懶惰的人,回應有一搭沒一搭,寫日記也只為了測試人家的網站功能(表情符號多嗎?能不能備份?有限定對象嗎?...)我是個糟糕透頂的對象,卻可能是個還算專心的研究員。人肉市場在八零年代之前發生在舞會、雜誌(報紙)和電話;九零年代之後轉向網路、夜店...;產品和行銷模式本身沒有太大改變,最大的不同是發生在通路與使用的文案(天啊!我怎麼可以如此冷漠地解釋這樣的事?)基本上目標都是在找對象,姑且不論是因為生理需求或是追求純愛、又或者是為了找尋婚姻伴侶,大概就這些。或許是為了排解寂寞,也或許是為了找到命定的那個人;當雪莉和瑪麗在出門前攬鏡自照的那時並沒有想過自己將赴的是一場死亡約會。她們曾在愛情中受挫,想要重新來過的人生與一小段小小的冒險與放縱,只是最後流血告終;更糟的是在她們死亡後,承辦她們案件的警察們也有著各自的問題。

這或許也是Harvey小說的最大特色吧。好些小說中的偵探是如果不是打不死的怪物,就是徹頭徹尾的英雄人物;他們不用擔心要準備多少錢來養育孩子或是申請調職,也毋需對著月曆上的比基尼女郎大發性幻想(自然有人會送上床,且不論代價是什麼。)更別說是笨拙到吃三明治時沙拉滴得滿手都是,領帶上頭還有調味醬的污漬...芮尼克和裡頭的每一個人都很平凡,甚至是有點認真過頭的笨拙,用力地拼湊著蛛絲馬跡只為了討回真正的公道。Harvey的小說往往是惡有惡報,但那樣的正義往往來得讓人心痛;當我讀到莎莉躺在病床上,硬撐著要把將發生的悲劇說出時,心忍不住抽痛了一下,能不能有天正義的發生可以是喜劇收場,不要再有傷害了?

不知為何,Harvey總是讓我想起Billie Holiday淒楚的嗓音,總是這樣一個人,那樣堅強的孤單;而寂寞啊!如同掌心被蚊子叮咬那般,它從來就不會讓人痛,只是癢;微微地帶著酸。




2010年2月13日 星期六

末日過後的漫漫長路

沒有人告訴我大災難是如何發生的,只知道當我翻開書頁時,漫漫長路;向遙遠的南方海岸走去。

當世界遭受鉅變,我不敢想像自己是否有獨活的勇氣;為母則強不只是發生在母親身上,父親也會。書中的人們沒有名字,只有父親和兒子;我不斷地臆測著兩人的表情和聲音,僅能從片斷的資訊知道他們的瘦弱、孩子的金髮;他們的世界沒有音樂,無止境的步行和對話是他們生活的全部;穿插著逃亡、覓食,基調是生存的哀傷。不難想像書中的父親就是麥卡錫的自述;六十七歲的他喜獲麟兒,卻不知道自己能夠陪他多久,但我們比誰都清楚即便死後,他對孩子的愛仍會持續,直到世界末日。

末日會是什麼樣?是該要像《2012》演出的那般漫天大水,唯有付得起十億歐元才有獲救的機會;還是要如《明天過後》那般冰天雪地,生命就此凍結?又或者該要像《世界末日》那般電光火石,一顆不長眼的殞石就讓一切game over?那是我從未想像過的光景,天真如我當然也知道每一件事情都會有盡頭,對話會停止、生命會結束;我們只是在每一個起點上走向盡頭;末日也是。沒有結束就不會有開始。書中的情境莫名讓我想到《我是傳奇》中帶著狗兒獨活的Robert,但當世界再無其它人的時候,名字還能代表什麼?兩人踽踽向前,相濡以沫;若不是對生命仍懷抱希望,會不會早在夢境結束時身為父親的他就選擇自我了斷?

而人活著又是怎麼回事呢?當我看到父子倆親眼目睹被薰烤的無頭嬰屍時,我突然發怔了。我幾乎能看見孩子的世界是如何在面前崩壞;我們都以為身為人都該有基本的人性存在,但在『活下去』這件事面前,人性變得何其卑微,在活下去和人性間,人總要有所選擇啊!那一剎那,我懷疑起電影的導演是否有勇氣將這一幕拍下,那並不是純然的殘酷,而是選擇;是我們都要面對自己終究有生物性的需求,終究也只是種動物;在末日之時,人們的名字不再重要,是因為那時名字已不再代表什麼;語言的存在如所有動物的鳴叫一般,為了活下去,有的時候你必須忘記自己是個人類,而只是很純粹地活著,如所有動物一般;維持表面冷靜的我,心卻在尖叫、嘶吼;如果我必須拋棄人性,那麼我是否能有勇氣好好地如動物般活著?

我每天都會跟你說話,不論發生什麼事,都不會忘記。其後站起,背轉過身,踱回大路。

背過身去的同時,面對生命和崩壞,他們選擇的是做為真正的人,一如河水中的魚一般,慢慢地會再繁衍、茁壯。孩子也是。活著,向來就不是單純的生物性問題。

2010年2月4日 星期四

執念與愛?

前陣子朋友問我是不是還缺清張爺爺的《森林之花》?原以為他是要幫我在網路上留意或是有人願意出讓給我,昨天吃飯時他將書拿給我,一時間又驚又喜,為了怕被朋友笑哭點太低,打死也不可能在人面前掉淚的。回到家二話不說就是狼吞虎嚥了起來;能讀到清張爺爺的小說真是太幸福了。

嚴格說來《森林之花》並不是清張爺爺的出色作品,某種程度上來說,甚至是有點虛弱的;但就做為中篇小說來說,要處理情欲與執念本來就不是容易的事。清張爺爺的手法不似森村在《幻之墓》中那樣的張狂,更多的卻是無力感。一種他愛她,另一個她愛著他;而她的身旁卻仍有二、三、四個他;明知道這樣的愛情無望,卻又莫名地追著那人的影子,以為有一天她真的能夠屬於他,勉強著。你當然可以說這簡直就是『藍色蜘蛛網』、『玫瑰瞳鈴眼』,如果不是那麼樣的執念,也或許記憶會是更美好的。

就現實生活來說,對於這樣的執念我是害怕著的;很難想像有這樣一個人緊盯著不放的感覺,那會讓我沒有安全感。清張爺爺當然是把這樣的執念美化了,但就做為一個女性來說,若遇到這樣的狀況我很有可能會選擇直接問對方到底想幹嘛?或者是報警處理吧!也不得不說我對於梅木的觀感其實很糟。但我更好奇的是為什麼這樣的執念會產生?另一個問題才會是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個意外圍繞在同一個人的身邊?這世界從來沒有所謂絕對的巧合,是因為人去促成才會出事;當我看著謎底揭曉那時我並不意外,意外的卻是平右衛門的反應。

這麼說好了,前幾天在看新聞時就有提到性工作者的除罪化與合法化的問題;若今天我們同為合法配偶,我們是否願意接受另外一個人的身體不忠於自己?我不是一個有多麼高尚品德的人,但我承認自己無法接受;平右衛門允許了;我多想問他,你怎能接受這樣的事?在經歷了那一切之後,仍然不曾間斷的身體出軌?當然沒錯,也許那只是性,是身體上的欲求;但易地而處,我卻無法接受;我不可能相信什麼愛到深處無怨尤的鬼話,平右衛門是怎麼做到的?我不懂。

對身體的欲念究竟是不是愛情?到了底,結局已經不重要了;有的時候悲劇結尾對大家都好。

2010年2月3日 星期三

完美的犯罪現場;不完美的嫌犯

我承認這是我第一次讀李查德的作品,之前並不是沒有注意他的存在;甚至於偶爾也是會拿起來翻一兩個小章節,但或許這就是緣份,總有許多書會擋在他的前面,總有許多事是想要先完成的;傑克李奇永遠不是first priority,金田一、京極堂甚至於瑪波小姐都會排在他前面。在看到試讀訊息時也沒有特別注意是不是傑克李奇或是李查德,純粹是被書名《完美嫌犯》給吸引住。

《完美嫌犯》?好樣的!身為CSI NY的忠實觀眾,相信著證據可以解釋很多事;超完美犯罪的背後卻往往不是什麼超完美謊言,通常都是謊言再也掩蓋不住事實,於是悲劇只好發生。重點還是在於動機是什麼。但當我拿到書稿看到《關鍵誤射》?呃...是送錯書稿了嗎?但既然書稿都送來了,而且也的確沒有讀過李查德的作品,姑且閱之;沒想到一開始就被那個完美的犯罪現場給弄糊塗了。哪個白癡會把犯罪現場搞這麼多線索出來?臨停還付錢?不怕沾上指紋嗎?在牆縫爬行?你是沒看過CSI嗎?纖維也會是犯罪證據!竟然還有一個彈殼沒揀回去,還認為無關緊要?這根本不叫完美犯罪,這擺明了只有笨蛋才會這麼做不是嗎?不對!不太對!一般來說留下這麼多證據只有一種可能性:嫁禍;問題是:動機呢?前幾天失眠的夜裡我翻著書稿不知不覺竟然也天微亮了;雖然是斷續看著,但在即將結束閱讀時還是小小地心跳了一下,果然出現了如電影般的流血場景!我不意外整個場景的發生,對我來說傑克李奇給我的第一印像就是藍波或是魔鬼終結者,如果沒有徒手把人的脖子扭斷之類的好像就有哪裡不對勁,但重點並不在於如何殺戮、把妹(很奇怪,正妹都會把他找進房間?)而是他的調查過程讓我不由得屏息,明明所有的線索都不是那麼相關,但在那過程中一切卻又突兀地理所當然,一連串的問號最後還是回到了原點;不算峰迴路轉,但也夠離奇的了。

做為一位推理小說讀者,最恨的就是有人爆雷;也因此本人秉持職業道德就不在這邊爆雷。但傯覺得有些東西不吐不快,還是順便寫一下好了。我想一切還是回到動機這個地方吧;當然所有的犯罪動機起因往往不是什麼太複雜的狀況,但通常在執行時就會莫明地複雜化了起來;正確來說只要事情牽涉到執行面就會出現選擇的問題,時間、地點、兇器、要不要備援?不在場證明?當事情變得複雜的時候,往往漏洞就出現了。基本上李查德的這些案子和大部份的兇殺案也並沒有太大差別;但重點回到人性這檔子事上吧!

如果我們相信法律,我們就不會對於犯罪者施以除了送警之外更多的什麼;但在閱讀的同時,我卻莫名將李奇的身影與莎蘭德重疊了;對,就是那位身上有龍紋身,還玩火的那位;很多時候我並不相信法律,是因為法律並沒有辦法真正讓正義得以申張;甚至於在訴訟的過程中造成的二三四五度傷害,如果有一個人傷害了另一個人,那麼還擊究竟可不可以算是正義的另一種呈現的型式或可能性?當李奇說著:『我是來解決他的。』的時候,突然覺得以暴制暴某種程度上也可能不失為一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