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算等到王子與哈利間的大對決了!這是我對《魔鬼的法則》最大的期待。其實我很少對同一個故事的 N 部曲有這麼大的期待感(除了奇幻小說之外),基本上對於名偵探這回事,我的敏感度也不怎麼高;也或者說,在遇到哈利霍勒之前,只有金田一耕助是我唯一願意所有故事全都讀完的名偵探故事。當然,橫溝正史和 Jo Nesbø處理的題裁畢竟不同,不能與之相提並論。
但我還是忍不住要把金田一耕助和哈利霍勒拿來做個對照:兩個人都有絕佳的邏輯推理能力,都有著不堪回首的過往;兩個人都不善交際也不是太修邊幅,最重要的是對真相有異於常人的執著,暫且不論真相揭露後有多麼醜惡。為什麼會扯到金田一耕助?也許是因為《魔鬼的法則》不但讓我不忍釋卷、無法呼吸;甚至在放下書後過了幾小時讓我想起多年前讀《犬神家一族》的反應,但不同的是《魔鬼的法則》一開始我就知道會惡有惡報(其實本人還蠻希望哈利能夠以暴制暴的。)我甚至於覺得在兇案發生時的符碼則是另一條讓哈利正面槓上王子的軸線,但到兇案真相越發明朗時便越發現自己原先的推論錯得離譜,甚至於我最關切的點從兩人的大對決轉移到連續殺人案,這是我完全始料未及的。
在 Nesbø筆下誰最後變成兇手都不會讓人意外,基本上如果王子是兇手所指使的我也不會太意外。但老實說,同樣是壞人,洛斯可還是比王子有意思多了。同樣的說帖從洛斯可口中出來,效果就是不一樣,就會讓人感受到一股「純惡」的魅力。某種程度上你也可以說洛斯可就是琛哥,王子基本上則是差劉健民一截(看過《無間道》的人一定都能懂這個梗)
但,哈利霍勒並不是陳永仁。
也或者說,從讀完《魔鬼的法則》後再回顧到一開始的《知更鳥的賭注》,我不禁打了個寒顫;原來,這世上最駭人的殺人動機竟是愛。且不論是露水姻緣、或非卿末嫁(娶);甚或是民族家國。當愛變質,當背叛發生,也就埋下悲劇的種子。然而關於背叛,在某種程度上卻又是一種主觀認定;多數時刻我們相信善有善報,我們努力成為一個好人;為了我們真心所愛,我們也往往努力滿足他們,大體來說,因為能夠付出,所以我們自我感覺都會很良好;被背叛的那個人往往不知道事情是怎麼會發生在自己身上(通常台詞不脫:「我對你不好嗎?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或者是「為什麼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諸如此類的)大多時候我們發現了,大多數會選擇接受甚至離開(過程不見得太愉快);背叛者在大多情況下也都心懷愧咎(嗯,只是頻次高低問題。)。沒有人預期愛會變質,多數人倒也可以接受愛是有可能「質變」的;但問題是,你怎能期望天長地久?如果你自己也不能夠保證一生一世?更何況,對方也沒有給你太多承諾?
哈利當然還是理智的,他要的復仇只是親自抓住兇手送上法庭。他面對的兇嫌們卻顯然不那麼理智,有幾次我甚至以為哈利就要掛在壞人手上,我只能暗自祈求最差就是同歸於盡(我心裡真正的想法其實是:「死在王子的手上也太峱了吧!」)但好在酒鬼哈利還是贏了,雖然真兇讓我十分意外,雖然某種程度上這場勝利也不算完全乾淨;但這世上哪有絕對乾淨的勝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