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7日 星期日

無間對決

總算等到王子與哈利間的大對決了這是我對魔鬼的法則》最大的期待。其實我很少對同一個故事的 N 部曲有這麼大的期待感(除了奇幻小說之外),基本上對於名偵探這回事,我的敏感度也不怎麼高;也或者說,在遇到哈利霍勒之前,只有金田一耕助是我唯一願意所有故事全都讀完的名偵探故事。當然,橫溝正史和 Jo Nesbø處理的題裁畢竟不同,不能與之相提並論。
但我還是忍不住要把金田一耕助和哈利霍勒拿來做個對照:兩個人都有絕佳的邏輯推理能力,都有著不堪回首的過往;兩個人都不善交際也不是太修邊幅,最重要的是對真相有異於常人的執著,暫且不論真相揭露後有多麼醜惡。為什麼會扯到金田一耕助?也許是因為《魔鬼的法則》不但讓我不忍釋卷、無法呼吸;甚至在放下書後過了幾小時讓我想起多年前讀《犬神家一族》的反應,但不同的是《魔鬼的法則》一開始我就知道會惡有惡報(其實本人還蠻希望哈利能夠以暴制暴的。)我甚至於覺得在兇案發生時的符碼則是另一條讓哈利正面槓上王子的軸線,但到兇案真相越發明朗時便越發現自己原先的推論錯得離譜,甚至於我最關切的點從兩人的大對決轉移到連續殺人案,這是我完全始料未及的。
Nesbø筆下誰最後變成兇手都不會讓人意外,基本上如果王子是兇手所指使的我也不會太意外。但老實說,同樣是壞人,洛斯可還是比王子有意思多了。同樣的說帖從洛斯可口中出來,效果就是不一樣,就會讓人感受到一股「純惡」的魅力。某種程度上你也可以說洛斯可就是琛哥,王子基本上則是差劉健民一截(看過《無間道》的人一定都能懂這個梗)

但,哈利霍勒並不是陳永仁。
也或者說,從讀完《魔鬼的法則》後再回顧到一開始的《知更鳥的賭注》,我不禁打了個寒顫;原來,這世上最駭人的殺人動機竟是愛。且不論是露水姻緣、或非卿末嫁(娶);甚或是民族家國。當愛變質,當背叛發生,也就埋下悲劇的種子。然而關於背叛,在某種程度上卻又是一種主觀認定;多數時刻我們相信善有善報,我們努力成為一個好人;為了我們真心所愛,我們也往往努力滿足他們,大體來說,因為能夠付出,所以我們自我感覺都會很良好;被背叛的那個人往往不知道事情是怎麼會發生在自己身上(通常台詞不脫:「我對你不好嗎?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或者是「為什麼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諸如此類的)大多時候我們發現了,大多數會選擇接受甚至離開(過程不見得太愉快);背叛者在大多情況下也都心懷愧咎(嗯,只是頻次高低問題。)。沒有人預期愛會變質,多數人倒也可以接受愛是有可能「質變」的;但問題是,你怎能期望天長地久?如果你自己也不能夠保證一生一世?更何況,對方也沒有給你太多承諾?
哈利當然還是理智的,他要的復仇只是親自抓住兇手送上法庭。他面對的兇嫌們卻顯然不那麼理智,有幾次我甚至以為哈利就要掛在壞人手上,我只能暗自祈求最差就是同歸於盡(我心裡真正的想法其實是:「死在王子的手上也太峱了吧!」)但好在酒鬼哈利還是贏了,雖然真兇讓我十分意外,雖然某種程度上這場勝利也不算完全乾淨;但這世上哪有絕對乾淨的勝局呢?

2011年11月20日 星期日

純粹運算,無關揭密

電腦出現在人類歷史上也不過百來年時間而這幾十年來改變人類的生活尤其劇烈尤其在網路高度發展後更是;每隔十年就要發生一次大變動也就不足為奇了。賈伯斯、Larry PageSergey Brin及馬克祖柏各引領了不同的風潮;但影響人類文明最為劇烈的,也許應該就是Larry PageSergey Brin所創造出來的「Google」。

當然這也沒有什麼好爭議了吧!搜尋本來就是人類文明演進上一直出現的行為,只是Google的出現改變了多數人的想像和生活。突然要查個東西嗎?google一下就有了;想聽音樂或看短片解悶,上Youtube找一下就能找到了許多有可看性的片子。怕信箱容量不夠?gmail目前看來容量還不斷擴增中,要把它弄爆也不是太容易。怕迷路?google map查一下,至少可以讓你赴約時少走點冤枉路。也或者我們可以算一下,一個google帳號到底可以享受到多少服務?目前開啟速度超快的瀏覽器Chrome已經悄悄地拿下了全球第三大瀏覽器的位置。Picasa相簿,雖然沒有Flickr那麼多人用,但它的介面簡單好用,整理個人電腦中的圖片功力更是一流。Blogger,在台灣使用者不算多,但操作或管理上都簡單,比起wordpress的操作更友善,任何人都可以隨便就搞出一個版型不難看的部落格。沒裝Ms Office?沒差,Google文件和試算表也能夠達到你的需求,更重要的是還可以多人協作,再不用傳來傳去,搞不清楚到底改成第幾版了。想知道自己經營的網站的使用者狀況?google analytics能幫你看到的可多了(解讀就要看個人功力了。)……其它還有google calendar (雖然本人放棄它了,因為寫字比打字快多了。)google翻譯(當然還不是太好用,但查查單字是蠻好的。)google talkAdsense、還有飽受爭議的google圖書與近日上線的google+……原則上除了廣告之外,個人用戶使用的google服務幾乎都是免費,只要你登入就可使用。Google總能讓使用者驚喜,但偶爾,會有些驚嚇。

我當然是個google服務的重度使用者;因為工作所需,其中至少有三樣以上的服務是每天都用的,個人生活就更不用說了;目前我最常使用的私人信箱是gmail,我的部落格使用的是blogger;如果沒有了google,我的生活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我不是很確定,但我想會最讓我心疼的還是我曾經努力發表過的部落格文章吧。某種程度上,我也餵養著這家公司;同樣做這件事的人也絕對不在少數。十年前沒有人想過沒有Google的生活,但十年後的此刻若google癱瘓絕對是全球性的災難。Larry PageSergey Brin或許也沒想過,有這麼一天,他們創造的網站會搞成現在這個規模,但更有可能是,他們其實是知道的,只是沒想過會來得這麼快。

Google當然是個純工程產物,它所創造的其實是速度,更快找到答案,更快開啟網頁,更好找到信……老實說,google創造出來的東西外觀都很陽春,但它的易用性和速度總是能帶給所有使用者驚喜;Google這家公司當然是個用天才和數學構築出來的神話。相較於Apple,我對於google的好感度是高的;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便是開放。當然,我不是個蘋果使用者,這個評論有欠公允,畢竟軟硬體相互整合並沒有什麼不好;只除了有一天你需要昇級或是改動時除外。Google當然並也沒有辦法把所有使用者的問題全數解決,在姿態上也只就像多數的資訊工程人員一般,不斷地產出新東西,然後讓使用者決定要不要使用它。這是它唯一能做的,而它不能夠作到的其實是控制使用者的意願,其中包含了怎麼使用它。產品本身是中性的,它的產生原意是為使用者服務,但因為每一個人的目地不同,及每一個社會各自擁有的獨特性與文化背景,讓我們在使用google時感到困惑。

也許google給當代帶來最大的震撼並不只是知識的傳播速度,而是文化爭議。所有人都知道google出來的一切其實就是人們最想知道的事,那一切不全然乾淨,在goole頁面上所呈現的是許許多多台電腦經由計算、歸納出來的結果,換言之,我們所面臨的所有不愉快,其實不也正是我們所必須承擔之惡?當所有人對於「憑什麼姐」的價值觀嗤之以鼻,並高舉道德旗幟要求節目製作人不要再讓她或是同類型的人物上電視以免「敗壞社會風氣」的同時,當週google的關鍵字排行前十名不啻賞了我們一耳光。當我們為了確認某人是否值得信任時,我們google他,發現了他的某些蠢事(或是比我們想像中再更糟一點的事),我們的動機可以說是良善嗎?又或者Do not be evil.實際上要提醒的並不是google公司中上上下下所有人,而是要提醒我們自己?

Google總部大揭密》當然是一本商業書,它所揭示的當然不外乎數字即證據及追求完美解決之道的工程師思維,及外界最好奇的獲利模式與組織文化;但當我一邊讀著它時,卻不得不一邊省思著自己近日面臨到號稱「過不去的那關」及所有人都在關切的台灣產業議題(管它是有形、無形,是一碗泡麵、一本書、一條愛瑪仕絲巾、一雙Prada鞋或只是燈光、空間氛圍甚或只是一個微笑。我們到底是要提供給顧客什麼?我們想改變什麼?最重要的是,你是為了自己的一己之利而將你的所做所為合理化嗎?又或者你其實已經知道目標了,只是還沒找到方向?)我不想探求這家公司為何成功或是失敗,對我來說,少了它,頂多就是退化到十年前的生活。但就精神面來說,我不想失去它;google就像是當代的一面鏡子,甚至可能是你我未來需要面對現實的「呈堂證供」存放之地。但它的存在讓我明白原來自由所需要付出的自制與代價永遠比想像中高;而另一個讓我們看到的是,道德的至高點與股價市值並不衝突,會有衝突的,永遠是人的欲念;靈魂的事,永遠是最難以解決的,這就是為什麼並不是所有公司都能持續偉大。要寫下或是說出「初衷」很簡單,但要能夠咬牙堅持,從來就只有萬分之一的可能性。

2011年11月13日 星期日

約定,是兩個人的事

單身了兩年多身邊週圍的人難免要為我擔心了起來我的生活始終保持著單純假日基本上也都用在整理家裡與到妹妹家看書基本上平淡到差不多就可以被視為修道院等級倒也不是自己就完全沒有外出或是其它的交際活動,與朋友的吃飯聊天總是有,也會去看電影、看表演;只是三十好幾了,總難免被問起這樣一個問題:「是不是該去談個戀愛?」或者「不想結婚嗎?」

不管是「是不是該去談個戀愛?」或者「不想結婚嗎?」對我來說都有點難回答。因為要進行這兩個動作(我實在不知道要用哪個詞了)先決條件便是要有個對象先出現,但目前這個所謂的「對象」還沒有出現,所以也不太可能進行到下一個動作。
但另一個難以回答的問題也出現了:「會不會是因為妳太挑?條件設太高?」嗯,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回答了。

不管是談戀愛或是結婚,原則上就不是簡單的事,我相信沒有人是不挑的;每一個人也有其條件或是原則,條件不可能不變,原則也不太可能一輩子完全沒調整,如果說是用「太挑」來當成一個解答,恐怕也是牽強的。

真的不想談戀愛或是有個伴嗎?也並不是不想。但重點是,該是一個什麼樣的伴?又或者是什麼樣的關係?對我來說又是一個更困難的課題了。經過了這些日子的冷靜(不免還是要再重覆提,在 HGZ 的日子,開啟了我對生命的不同想像,及擁有了一群最不可思議的朋友!)我慢慢理解,很多事情並不是光靠一個人的力量就能夠解決的;很多生命中的課題,也不是投入一段戀愛又或者結婚就能夠解決的。當我讀 Elizabeth Gilbert 的《約定》時,我也一邊思考著,關於迷戀與愛,瘋狂與清醒,及最重要的「責任」。

多半剛邂逅一個新對象時是很難清醒、往往瘋狂;無時不刻都會想和對方說些什麼、對方的每一個小動作,即便我們再怎麼無法接受,也都很可能會努力說服自己去接受…所有一切都是可以被合理化的,因為你戀愛了;你瘋狂地愛上了一個人(想想《戀人絮語》吧!「人們認為任何一個戀人都是瘋子。但誰能想像一個瘋子戀愛:絕不可能。我的瘋狂充其量只是一種貧乏的,不完全的瘋,一種隱喻式的瘋狂」),你希望這個人也和你抱有相同的熱情;迷戀使人瘋狂。直到發現那一切並不美好時,又再度進入了另一次的瘋狂。當然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會因為幻滅而選擇分開,多數人還會是試著去調適,接受,只為了能夠維繫;這時「責任」進來了,因為愛情的不美好。

瘋狂並沒有什麼不對,那畢竟是人生的一部份;戀愛也是。但我們並不能夠企求談一場戀愛就能夠解決寂寞,要知道和一個並不真正懂你的人在一起只會讓你更加無助;但問題是我們往往以為我們願意釋出最大的包容,願意走進(或是讓對方走進)彼此的內心世界,而事實上我們只關心自己的寂寞和需求(別不承認了。)最後我們總要問自己這樣一個問題:「這真的是我要的嗎?」

「可是這真的是你自己選的……」

原本只是一個人的寂寞,最後卻擴大成兩個人(甚至是兩個家庭)的災難;如果我們一開始就能夠多做點功課,像 Elizabeth Gilbert 一樣不斷思考與探索著自由與歸屬之間的關係與答案,也許會好點;但會不會也讓人更不容易投入一段關係呢?也許會。但快慢重要嗎?老實說,我也不確定(當然就現實面來說,如果我要生個孩子就是真的要快了。)

2011年11月6日 星期日

瘋子和偏執狂都能改變世界

最近生活中遇上了一些小危機。說是危機也不盡然,也不過是自己的價值觀和現實生活有了些岐異;以往都還在自己忍受範圍內,但這次看來好像距離大了些。很多人說,老天爺會在冥冥中給你一些指引,我也相信是如此;但我不能確定老天爺這次要給我的指引是不是在《賈伯斯傳》裡。

賈伯斯是個不世出的天才,不管你承不承認;即便是我這種非蘋果迷也忍不住要被蘋果的產品吸引。Safari 之於我就是個明證。老實說 Chrome 和 Opera 都不比 Safari 差,甚至於要比它更好,流暢度高,又不吃資源;但 Safari 的介面卻是沒有任何一個瀏覽器趕得上的,儘管我厭倦極了它時好時壞的表現,但我只能默默承受,誰叫我用的是 PC 而不是 Mac?在 Mac 上可就沒這種問題了。是的,賈伯斯創造了一個 Total Solution,但僅限於蘋果的使用者,也沒什麼不對,但就做為一個使用者來說,我並不是很能接受這樣的控制,當然說「控制」是有點過了,只是對我來說,是有被制約的感受沒錯。

賈伯斯生前沒看傳記的手稿也許對他來說是好的,畢竟這真的不是一本歌功頌德之作,另一方面 Isaacson 的敘事手法也很縝密,他筆下的賈伯斯絕對不是個神,是個人;完全就可以感受到其實賈伯斯在個性上就是個徹頭徹尾的王八蛋,除了”Asshole”之外,我真的找不到其它單字可以形容這個人的個性。也難怪賈伯斯自己說可能在看完就會被氣死,但在歷史上多的是王八蛋,賈伯斯不會是第一個,也絕對不會是最後一個;他卻可能是唯一有能力而且也真的改變了世界的王八蛋。儘管他的功過應該是要再過個幾十年才能夠蓋棺論定,但沒有人能否認,如果不是這個王八蛋,科技業永遠就只會是一個毫無美感可言的行業。

我不確定在現實生活中,我是否有辦法接受他的管理模式?但事實上我也清楚以我自己的斤兩,應該只會被他歸為 C 咖一類,而 C 咖是進不了他的團隊的,所以也沒有什麼好假設不假設的;但就實際上來說,如果可以選老闆,我會情願我的老闆是葛洛夫而不是賈伯斯。葛洛夫沒有像賈伯斯那般光芒萬丈,但他的價值觀和行事風格是讓我更尊重的。市面上有很多書在教如何像賈伯斯一樣思考或是賈伯斯式的思考術…之類的,但其實這些書真的都可以不用看,因為賈伯斯唯一專注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完美的產品」,而這點正是許多企業做不到的。

也或者說,所有企業一開始都是卯足全力做出「完美的產品」,「產品」指的可能是衣服、餐點、空間氛圍、服務…當規模擴張了,多數企業為了下一季、甚或只是下一個月的成長,便整個失焦了。成長本身當然不是壞事,但是,成長的背後往往是失焦。到最後,這家公司所提供的產品,往往和所有市面上的產品無差異;在職場上工作也是,一剛開始的初衷到最後變得糢糊了,自己能做什麼?該做什麼,往往到最後也變得不清楚了。什麼都變得不上不下的時候,也就是可以被取代的時候。關於這點,賈伯斯和葛洛夫都清楚,” Only the Paranoid Survive”,這世界上從來就不缺少產品,但永遠缺少顧客要的「完美產品」。

而顧客在意你這家公司年營收多少?成長率多少嗎?老實說,顧客真的一點也不在意。但詭異的是,我們總是用很簡單的數字量化顧客的需求,或是我們自己的生命價值;當我讀著馬庫拉說的:「你的產品應該是你相信有價值的東西。」和賈伯斯與蘿琳的洗衣機理論:「我和我太太常討論到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家電,以及該如何取捨。我們也談到設計和家庭價值。我們最在意的是喜衣要多花一倍時間嗎?或者我們希望衣服洗完變得柔軟而且能穿得更久?我們在意洗衣機省水嗎?有兩個星期,我們每天吃晚餐的時候都在討論這些問題。」我突然感到一陣沒來由的感動。

是啊!「價值」是唯一沒得商量的事,重點是你打算要提供的是一個什麼樣價值的產品?如果是人生呢?我的存在又應該是什麼?我還是不喜歡賈伯斯這個人;我也不希望自己成為那樣的人。但我羨慕極了他那毫不懈怠地追求簡單的精神;也許人生就應該是要簡單的,但追求簡單的過程卻往往不簡單。賈伯斯也絕對不會告訴我們:「有為者亦若是」那些屁話。他要我們記得的是”The people who are crazy enough to think they can change the world are the ones who do.”面對生命,有時候需要的,是瘋狂,而不是單純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