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5日 星期二

在隱私與責任之間

雖然我曾在文案中用過「一生懸命」這四個大字,但我常想,有什麼事情是值得人賭上一輩子的?雖然說我自己在談戀愛時也還算得上是賭性堅強,但還是覺得「一生懸命」是很不可思議的事。山崎豐子老師的國家三部曲總算是來到了《命運之人》,讀完後還是不由得冒出了這樣一個問號:「值得嗎?」也或者說,那是我不能瞭解的男人的浪漫,但賭到這麼大又是為了什麼?信念嗎?

或者是因為自己也在職場打混,信念這件事對我來說也很重要;但我不是那種會為了捍衛自己的信念而留在組織內的人,如果你很清楚知道組織與自己的信念並不契合,為了什麼要留下?再怎麼出色的MVP還是需要一群默契絕佳的隊友才能夠成就一些什麼,如果MVP自己沒有這樣的自覺,也是不可能幫助球隊拿到冠軍的。弓成無疑就是MVP,有著旺盛的求勝意志。不可諱言的是他的努力與精神,但《每朝》還有這樣的精神嗎?也或者我更想問弓成的,如果不是《每朝》一切會不會不同?但也許還是一樣的吧!國家機器的運作從來就不是透明的,甚至是髒的,但要用什麼立場與說法去揭發?證據的取得又是否合法?太多問號無法被解決,弓成的自負造成了盲目,竟忘記了這世上沒有不髒的政治,那淌渾水哪是你一個記者或是一家報社淌得起的?

我也不禁懷疑起「知的權利」底限何在?更嚴格地說,我對於現在在台灣的記者都想提這樣的問題。「知的權利」與隱私權之間向來就是模糊不清的,人們當然會對於自己不熟悉的事感到好奇,但當私領域問題模糊了公領域問題的焦點時,做為一個媒體或是一個記者是不是有本領去判斷什麼才是討論的重點?很顯然,在書中弓成的私事被無所不用其極的放大檢視,讓整個焦點轉移,當然不是缺少有良知的媒體,但更不乏嗜血的媒體與大眾隨著審判起舞。說真的,在房裡誰先脫下褲子是他們在房裡的問題,唯一有資格可以問這個問題的是弓成與三木的合法配偶,一點也不關法官和記者的事;只除非今天是他們的合法配偶以「通姦罪」控訴,那又是另一話。最該關心的是這份文件的真偽與來源,如果弓成是教唆就應該以教唆犯罪去起訴他,文件真偽還是要證實的。但話說回來,這和這陣子看到的某些新聞雷同性也頗高;說真的,政治人物要無恥的時候,什麼話都說得出來,這可也不只日本才這樣。不幸的是,台灣並沒有弓成。所以我們看到了很多人脫了褲子,卻沒有人能夠告訴我們更重要的真實。

如果法治國家的一切都能夠依法解決,那麼我想問;當政府犯了罪,有誰能夠站出來定罪?如果記者擁有的「第四權」,「知的權利」難道就能無限上綱嗎?如果連新聞與政府都不能夠被信任,那麼我們還有什麼是能夠信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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