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3日 星期日

曾經有個人,他能夠喚出,風的名字。

你會在何時感到血脈賁張?是在正前方出現一位短裙辣妹迎面而來時?還是坐在遊樂園中的雲宵飛車直衝而下時?又或者是觀看電影時的某個鏡頭?某個眼神或是某段曲子?但從一本書呢?

我不是常讀奇幻小說的人,上一次完整讀完一整部已經是幾年前的事,那是羅蘋荷布的刺客系列;奇幻小說對我而言有如毒品,因為知道自己容易上癮,於是不敢輕易翻開。任何一位讀過奇幻小說的人都能理解這樣一件事︰我們在書中享受著另一個世界的故事,那是一個虛構的年代,但人們對於文字與故事的迷戀未曾少過;無法被紀錄的,只能夠用歌謠傳唱。那也是一個用記憶構築的年代。然而記憶會失真,歌謠中的故事會被重新改編,故事於是成為神話。然而要多久才能形成一個故事?也許就從被命名的那一刻就開始了吧

「名字是物之形,能說出名字的人便開啟了通往力量的道路大部份的東西都以某種方式活著。」在童年時,我們如此善於命名,每一個物品都有它自己的名字,也只有我們才知道它們真正的名字。長大後,我們幾乎不再為任何事物命名,也許,只有在戀愛時才又短暫憶起了這個能力,我們為了所愛而命名,直到失去,那個名字再也沒有意義,只除了回憶之外。也或者我們在命名時便用著不同的方法撰寫著故事,期待生命,期待英雄或是出現英雄。他曾有能力呼喚風,因為他比誰都知道,他喚的說不定正是自己的名。

《風之名》並不是一個英雄的故事,也或者說他的確是;但若成就一個英雄非得要讓一個人承受失去家人,貧窮、憎恨與嫉妒的煎熬,你願意嗎?也或者,那就是一個沒得選的結果;克沃思能夠選的只有活下去,如此而已。問題是活下去從來也就不是簡單的事。至少,當你是個十五歲的青少年,跳級進了哈佛法研所(很棒!)還拿了一學期的獎學金,但你畢竟是個孤兒,到要上課前你連一件平常上課可以穿的T-shirt都買不起(很糟。)更糟的是你上課第二天就得罪了系上最兇狠的教授(你下學期休想拿獎學金了,更慘的是還沒人找你當家教!)然後還被大學部的死大學生(就是那群年紀比你大,但實際行為智商可能差不多也只有十五歲的那一群有錢少爺。)惡整。好吧,你是有個正妹夢中情人,她看起來似乎也對你有意,只不過她的手總是挽著別的男人(不幸的是這些男人每個看來是英俊多金,不是嚴凱泰就是威廉王子之流)。這些小情小愛小悲小苦都不足以讓你成為英雄,真正深沉的,是悲慟,是眼見親人橫屍在自己面前,是遊走在街頭封閉自己的知覺,是再也無法真正入睡,被仇恨壓得喘不過氣翻不過身的悲慟。在經歷過這一切,你可還能記得起你的名字嗎?

一口氣讀完七百零三頁(好小說絕對是頂級的海洛因。)夜幕低垂才是傳奇的開始。然而傳奇還能再延續嗎?又或者寇特還是寇特,他註定只能以這個名字終老嗎?首日剛結束,距離次日時分尚早;我屏息著,看著巴特斯的身影敏捷地跳離窗邊,我知道他與我一樣,想找回那個人的名字,曾經有個人,他能夠喚出,風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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