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4日 星期六

活著,是為了要告訴你

我不太常看歐美推理小說是大多數的朋友都知道的不過Nesbø與拉森是特例當然所有人都知道我一開始喜歡Nesbø是因為他很帥(大誤!)但如果文本不夠有意思,我可能也是看過就算了。也或者說Nesbø筆下的哈利型象太過鮮明,於是我回想了幾個我曾經讀過的推理小說中的警探,發現愛喝酒的男人還真不少,比方馬修.史卡德;或許是因為我本身不能喝,所以我完全沒辦法理解為什麼要靠酒精來麻醉自己用以紓壓;(唔本人應該算是靠亂吃來紓壓的。)所以總覺得和這些超人有一段距離;直到遇見了 D.D.華倫。

我想所有過了三十歲的女人看到D.D.一定都會有那種「沒錯,就是這樣!」的認同感;因為工作要讓我們隨時維持冷靜的頭腦,所以我們總會靠吃好吃的東西來犒賞自己;關於前男友與他的沈佳宜對我們來說並不是完全沒影響,但日子總是要過下去,我們不一定會給予祝福,但風度也還算維持住。工作周圍有像喬治克隆尼一樣的帥哥?很好。但兔子最好不要吃窩邊草,口頭聊聊還可以,要再更多一點?嗯,讓我想想。換句話說,不管是在美國或是在台灣,D.D.其實就像我們這一群三十多歲的一般女性工作者一樣,只是她剛巧是個警察,如此簡單。

撇除D.D.驚人食量這件事情之外,讓我驚豔的還是《活著告訴你》的故事架構。當然我承認故事大概進行到三分之二時就差不多猜到結局了,但對我來說結局真的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為什麼」?也正是因為想理解「為什麼」?於是我專心地讀著,專心地看著丹妮爾與維多利亞所受過的傷,也思索精神醫學所不能解決的病患問題。也或者說,醫學,對我來說,能夠解決的是「疾病」本身,並不一定能完全解決「疾病」所帶來的延伸問題,例如家屬的心理狀態、驚人的醫藥費所帶來的負擔及醫護人員所承受的壓力等…,比方丹妮爾用了這麼多年,也始終擺脫不了的心理創傷;比方維多莉亞被粉碎的生活。故事一開始當然是蠻驚悚的,撇開一開頭就掛掉兩家人不說,如果把二十多年前丹妮爾家人再算進來,這個故事前一百頁就有十幾個人是被有意識地屠殺掉,是所有社會記者最趨之若鶩的題材,血腥程度直逼「驚聲尖叫」或是「德州電鋸殺人狂」。麗莎.嘉德納在處理這個題裁時的特色是她並不打算塑造任何英雄而只是好好地把一個你我所看到的社會案件背後的故事好好說完不管是身為母親的無力感被滅門的遺族所承受的罪惡感又或者是警察其實也很平凡這樣簡單的故事

關於兒童的心理疾病,我所知甚少;通常接觸到的也只有講述過動症、亞斯伯格症…精神官能症對我來說,是一種深不可測的疾病,一個有精神官能症的孩子究竟會給一個家庭帶來多大的折磨?就算是不看書,光憑想像就足以讓我頭皮發麻;更別說是一整個病房中的小病患除了有精神官能症外,還有重度的過動症、自閉症…的孩子;丹妮爾說得好:「你以為癌症的兒童病患很悲慘嗎?其實當一個孩子有重度的精神疾病更悲慘。」我看著每一個小病患無意間給自己家人與醫護人員所帶來的折磨,我完全能理解這些大人的無力感。當大人們在安德魯.萊特福特這個…(嗯,我該要說他是靈媒還是神棍的咖?)身上尋求一些平靜與力量時,我真的是完全不意外;D.D.是不是真的不吃這套,我不太清楚,但信念這件事情很怪,你信就是信了,至於是不是真的有效,也是要看個人造化;雖然我個人認為整部小說最具喜感的就是他了…

但整個故事很喜感嗎?老實說除了D.D.的食量和性幻想之外,真的是悲慘與有壓力到一個極點。D.D.Alex有限時破案卻又沒有足夠資源與證據的壓力;身為兩個孩子的母親,維多莉亞選擇照顧伊凡時對自己女兒所造成的傷害,讓她總是無力卻也充滿了罪惡感。丹妮爾一開始就告訴你:「我父親殺了全家人,卻只留下我。這是否意味著他最愛我?亦或最恨我?」,她活著,但那晚之後所帶給她的折磨卻比死去更慘…案子破了,看起來似乎有了算是還不錯的happy ending;但傷害究竟是傷害,那個疤,總是還在;只是沒那麼痛,也不可能回到原狀了。

2011年9月17日 星期六

記著,然後死去;在末日酒店

並不是重要或不重要的問題也向來不是記得或記不得關於黃碧雲或是《末日酒店》裡的一零七號房。

一零七號房當然永遠不會是二零四六,就如黃碧雲是黃碧雲,王家衛是王家衛;而我是我。仔細想想,苦等她的小說七年是為了什麼?明知總會被她的文字牽著,明知讀完之後也不一定有力量下筆寫關於她的一切,但我還是等了,還是讀了,毫不意外地發現自己寫不出來。

當然,有的時候忘記了,下筆或許會比較簡單一些;但問題是你明知道那不是一個人或者是一個酒店的故事,你明白那不是什麼飯店一代又一代地換了經理人那麼簡單,而是背後盛載的。記憶。直到你無力承受,推開大門毫不回頭,必要時再加個「幹!」、「去死吧!」之類的詛咒,故事就差不多了結了;如果一個時代也能夠這樣了結有多好?但你離不開,即便你的身體移動了,年紀增長了,什麼都變了,有的事情卻不會變,比方一座酒店的崩壞。

或者,這是一個廢墟的故事吧!經過六代百年,還有什麼能不崩壞的?即便形體依舊?L字打印的銀餐具最終還不是換成不鏽鋼,換了不管幾個主子,阿方索最後也不過就一死;羅氏美清只會成為一個被遺忘的名字,管他二十七歲,六歲,總督、老闆、神父秘書使終也不過在那三十平方里地短暫稱王最後免不了死亡

死亡與被遺忘也不就同一回事重要的就會記得只是沒有人確定能被記得的是否真的重要

2011年9月11日 星期日

雲不會回答你任何形而上的問題,天空也不會。

我其實無法定義《雲的理論》究竟算是什麼樣的小說,就像是我一直無法真正定義何謂文學小說是一樣的道理。甚至,我不能懂為什麼要拿雲來當做題裁來寫;看完書介,腦子浮出的第一個疑問是:「這和原子彈可有關係?」幸運的是,我猜中了,沒有料到的則是一種無關緊要的哀傷。

有一陣子,很喜歡拿著相機往天空拍,也應該說一直很喜歡拍天空;天空對我來說就像是夢想的所在,空曠、純粹,沒有什麼情緒或是喻意,只除了人們自己將自身的感覺投射進去後,它才有了故事。偶而雲飄過來的時候,思緒也就跟著飄盪,至於可有什麼哲學或是科學思考,老實說也並沒有;只有突然下起雨時才會有一搭沒一搭地想起原來現在的雨是酸性的,淋過雨回家要快點洗頭之類的。太平盛市裡,誰會關心城市裡的雲怎麼變?雨何時下?台北沒有真正的天際線,天空總是窄窄地,夾在一棟又一棟的大樓中間。

原子彈落下時的蕈狀雲,是雲上的第一朵雲,承載著他消失的記憶與童年;他的父母可有從歐洲回來找尋自己的孩子?故事裡沒有交待,但你比誰都清楚,他在追的那本《元錄》,是因為他需要一個交代,這世界始終欠他的,他自己想辦法要回來。也或者,你可以說這有點迷信,亞貝坎比投胎到了廣島成為雲上,為的是他的欲求。

亞貝坎比一生都無需為了生存而掙扎,他有足夠的錢、時間與他對於科學的熱情;一切都很足夠,只除了日漸消失的信仰。信仰怎會消失呢?又或者我們換個問法,信仰為什麼不會消失?如果當你發現這世界不只一種樣貌,不只一種信仰時,你真不會對你所知的信仰提出任何質疑?雲上則是另一種極端,為了生存,他曾經什麼事都做的出來,也或許他在女體身上才能感覺自己還活著。又或者說他早知道《元錄》裡頭是什麼,有沒有這本書對他來說不一定重要,他要的從頭到尾就只有死亡。

是的,美國人投下那顆原子彈後,雲上就不曾真正活著了;年齡是假的,身份也不一定是真的,記憶早就隨著黑雨消失了。沒有什麼可以證明他曾經活著,直到功成名就後,他砸下重金找出自己活著的證據,卻又無力面對。《元錄》對他來說或許是種寄託,他比誰都明白,即使沒有找到它,他會是會選擇死亡,一次又一次。

活著,真有那麼難嗎?又或者再來玩一次這個思辨遊戲,死亡會不會是一個比活著要更加簡單的課題?我們真的期望世界和平嗎?那麼為了什麼,我們不能包容不同的種族、信仰?愛能夠用交換而得來嗎?又或者,恐懼會不會是一種產生愛的方式?雲不會回答你任何形而上的問題,天空也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