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8日 星期四

在消息經濟來臨之前

事情發生在前天,當我意外發現自己的部落格內容被某家電子報廠商未經告知便大剌剌地引用,甚至在該網站上告知可供訂閱;當下我便寫信給對方,請他將該訊息拿掉。我覺得要轉貼或是引用只要說一聲都是可以的,但沒有經過作者授權就要使用作者的工作成果未免過份。當然不是說敝帚自珍(雖然這把掃把也沒很好。)但好歹寫了幾年,如果真的有需要,也是應該坐下來談的才對。

也湊巧前幾天在好友的推薦下讀了《消息經濟來了》,讀完之後雖然不是很完全欣賞這本書,正確來說是這本書其實寫的東西是已經發生,並沒有什麼創新論調,實在算不得是趨勢之作;但卻不得不說這是一本實用的工具書,也應該說是一本簡明版的數位新聞學概論之類的入門書。當然這樣的觀點有點偏頗,對於許多正處於水深火熱的新聞從業人員來說也一定會覺得這個部落客在說什麼風涼話?我又不靠新聞吃飯,這個格的流量也不大;怎能理解新聞業所面臨的轉型之痛呢?所以我想用一個觀眾的心情和來做為一個內容提供者的立場敘述這個不怎麼樣的觀點。

也許就從做為一個觀眾的心情開始說起吧。其實不看電視新聞很久了。不看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新聞很難看,總覺得我看的不是新聞而是肥皂劇。叩應節目就更別提了,沒有觀點只有立場的講者,讓我只覺得看完後像經歷一場災難。要獲得資訊在這個時代早就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沒有電視新聞並不會對我造成困擾。但這並不代表我不需要一個『概要性』的新聞總覽;我還是需要一些這麼概要的東西來決定我是不是要繼續深入該則新聞。我當然贊成『這是個「被找到」比「絕妙內容」還重要的時代』但是當作者在大書特書內容供應者該怎麼適應改變的同時,卻忽略了多數一樣需要大概內容的普通讀者。媒體本身當然需要轉型,但SEO是不是最好的解決方案?我其實不很確定。

再者還是回到內容供應這回事,寫部落格幾年了,90/9/1原則的確是存在的,但經常參與者不代表就是好的提供者或是有意願的提供者。經常參與者之所以會成為經常參與者多數是因為習慣已經養成,但是就內容來說多半還是屬於個人的內容,公共議題並不一定多;雖然多數部落客已經具備了基礎的數位技術能力,但是否人人都真有能力當自己的總編輯?其實我個人持保留態度。同樣地我們也不要忘記,部落格文化的核心之一是分享;部落客們固然樂意分享自己的一切,但並不代表他們願意分享給所有人?又或者是願意被『收買』?如何經紀部落客?這樣的的議題卻沒有被作者提及,這一點也是讓我感到訝異的。我其實贊成『創作有價』的概念,是不是金錢並不那麼絕對;但相對地一定要有最基本的尊重,引用和告知是最基本的,要進行長期合作時,內容提供者的權益如何被維護?彼此如何建立互信關係?編輯的角色又該是什麼?(經過了大半個月的偷懶,我證明了如果沒人盯的話,拖稿其實也沒想像中難....)作者在這個部份也並沒有交代,這也是我對於這本書沒有抱持特別高的評價的原因。

前不久和很尊重的前輩提及了自己的一些想法,他感嘆地說著:『現在的新聞其實很墮落。』我當然相信每一個新聞工作者對於新聞、公平與正義仍抱有期望;但當每一個人都可以是新聞工作者時,我們是否會誠實地報導所有的一切?網路其實是分眾的大眾媒體,在消息經濟來臨之前,我們是否記得伏爾泰的提醒?
Je ne suis pas d'accord avec ce que vous dites, mais je me battrai jusqu'à la mort pour que vous ayez le droit de le dire.縱然我不同意你所說的任何一句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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