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Against, then?

前幾個月陪著遠道而來的小客人在台北四處遊玩,十三歲的她有著可愛的笑容與靦靦的細膩。一樣喜歡做點手工,一樣喜歡聽音樂看電影;一路上我們從《真善美》、《孤兒怨》聊到《mamamia》、《Avatar》....她不斷在臨行前提醒我一定要看《Twilight》,承諾了她一定會看;在某天我打開電視很認真看著這部片時,我竟大笑出聲,一發不可收拾。若我是在二十年前看,我相信我的心情必然與她一樣,但很不幸的是經過二十年的世俗污染,再加上幾次的失敗經驗,早就對於『純愛』與『浪漫』不抱希望;生活會讓人變得現實,即便三不五時也會有濫情的時候。

也或許是不抱希望後人就會比較幽默,穿著高跟鞋的理由除了是看起來比較像個大人,也可以是走路可以慢一點,或者是補一下當年轉骨長不夠的身高。開始可以開些無傷大雅的玩笑,也能夠偶爾反唇相譏幾句。對抗風花雪月在這個年代是辛苦的事,即便我厭倦極了那些甜得發膩的專欄,厭倦極了一切可供消費的一切;但想想這個產業能帶來多大的產值啊?房仲業、通訊業、零售業...無一不存在,即便是離婚也有相對應的法律與財務諮商服務。一個人的力量太小,又難以提出足夠有力的證明去反對這一切;可不可以有一天,一天就好,我們不要有任何消費愛情的一切出現?讓愛情回歸私領域,不是如此廉價地赤裸著?不幸的是,這當然是不可能的;當我看到Kipnis的《Against Love》時,突然覺得在地球的另一端多了一位盟友;不覺鬆了口氣,原來不是只有我感到厭煩而已。

當然Kipnis的筆法與選定的題材的確有些微的辛辣,但我們仔細想想,一定會有這樣的場景:『如果你在搜尋,基本上你已經知道答案了,不是嗎?要是這次找不到證據,你會就此罷手嗎?恐怕不會!猜疑是會上癮的,有時候甚至帶來滿足。畢竟正義與你同在,你要對方守住承諾,可惡。你要對方信守那些誓言,你要安全感,當然你也想要愛情─誰不要?要是得不到愛情,遵從也可以;要是什麼都沒有,還可以下最後通牒。』你一定看過類似的歹戲拖棚戲碼,而不幸的是在這樣的爛戲裡,周遭無辜的親朋好友可能會被流彈波及;更不幸的是被自己炸爛的自尊及分不清的情緒(是愛還是不甘心?)最後造成的一連串悲劇。我當然不是幸災樂禍冷嘲熱諷,相對地這都是每一個人可能面對到的誘惑和課題;若連敏銳如西蒙波娃都要語出:『我們不發誓永遠忠誠,但我們的確同意延遲任何分手的可能性,直到我們相識三四十年的永遠的年代。』我們都誤以為社會體制可以用來保障(或延遲)些什麼,但事實從來就不是如此。

我當然還是相信愛情所帶來的美好,(我against的是泛濫的消費)但在投下反對票之後,世界會有什麼改變?又或者剝下了消費面具之後,還有多少人會投下信任票?然後呢?執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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