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這個議題談的人也夠多了,就學養來說,我也不是哈佛或是耶魯畢業,就連台大我也考不上。就個人修養來說,我想上帝也說服不了自己收容個性如此差的罪人上天堂,簡單說,我只是個小老百姓,因緣際會成了台海兩岸空中飛人。和多數同為三十世代的人一樣,現實的環境讓我們只有兩種選擇,要嘛停滯,否則便是走出去。走出去不代表只有中國一個選項,但地緣較近,語言相通,無可否認的是機會也多,不能說這是最好的選項,但基本上從「長見識」、「練膽量」這兩件事情上看來,也未嘗不是太差的選項。我也問過自己,我所反對的到底是什麼,很清楚的是,我所反對的是「黑箱作業」,我覺得很有必要把自己立場說清楚。再者,我個人對於動手打醫生這件事情實在非常感冒,如果不藉此口誅筆伐一番,真的覺得對不起自己的良心。
既是要談服貿議題,總要從理解條例內容開始說起,但當我打開《服貿協議》的第一段「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經平等協商」,便開始對其正當性有了疑惑。首先我們都知道,海基會與海協會的主要工作是「為解決上述因兩岸民間交流而衍生之問題、並兼顧兩岸情勢」,經由官方主持而成立的兩個「民間單位」。雖然說穿了還是政府單位,但是這樣重大的協議的協商過程卻沒有幾個人知道內容,要人不懷疑他的正當性也是很奇怪的事。在看到「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1.存轉網路業務,2. 存取網路業務,3.數據交換通訊業務」,「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投資左列業務。大陸服務提供者須為在海外或大陸上市之電信業者;大陸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不超過50%,不具控制力。」,這真的會讓人大驚,啊不就是很在意國家安全?這年頭連美國都不敢隨便開給別人的業務,我們大有為政府就這樣開放出來喔!對照一下大陸這邊所提供的電信服務,開放的內容還是「增值電信服務」,不管那是call center或是電子商務的交易處理,能夠設點的不是福州,就是福建省。人家開個「增值電信服務」,我們一下就開了「存轉,存取,數據交換」,這麼開法,啊不就好棒棒!
再者,表面上看起來都是雙方可以投資或是入股,對於持股也有一定要求,但事實上,再看得更仔細些,台灣這邊的部分產業,例如「電腦及其相關產業」、「廣告服務」、「技術檢測與分析服務」……是「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是啦,看起來人家開放的比較多,但事實上多數都必須是合資,而不能夠獨資。而投資合夥都有一定風險,君不見當年新光三越如何被狠踢出門?獨資雖然不一定比較好,但就某種程度上,卻也代表著自主性,這對企業主何等重要,不言自明。光是從我這麼不專業的人在看這些內容就有一大堆問號,更別說是相關從業人員看到時該要有多少意見需要提出來討論。
討論?說到這個又忍不住一把火整個上來。立委諸公們平常到底在幹嘛我是真的不知道,光是這玩意躺在立法院裡N個月,我真的開始懷疑稅是交到哪裡去。當然也不是所有立委都讓老百姓的稅白交
講不好聽一點,今天就算不是林飛帆或是陳為廷,不代表同樣的事情不會發生。
為什麼老百姓要一次又一次地走上街頭,老實說,就算不抗議別的,光是抗議繳稅付這些人薪水,而這些人還沒辦法把事情做好都夠了。在一般的公司行號裡都有所謂的KPI與相因應的績效考核措施,績效考核不過,也都還有相對應的處理條款。但當我們是付錢的老闆,卻看不到相對應的績效,我們不能夠表示意見嗎?當這些條款對整個國家社會造成影響,民間自發性地發起公聽會會時,也沒看到幾隻貓來參加啊!〈
我從來就不覺得這次的抗議活動錯在哪裡?甚至於,如果不是這次學生們的挺身而出,我可能不會那麼仔細去研究那些條文。我從來就不反對開放,老實說,從美國與新加坡幫政府洗了這幾次臉,都在告訴我們,開放,並不是只有一種選項,更不只有帳面上的經濟成長率那麼簡單。也有人說,學生的本份應該是要好好讀書,但說真的,那些「大人們」都不盡本份了,是有什麼資格要求學生?還有,就不要講,2014/03/23那天下令在行政院動手打學生和醫生的到底是誰?為什麼學生們要一波波發起攻佔院會運動?說真的,議會真的要開會,不一定是非要在同一個辦公室不可,台灣多的是蚊子館和巨蛋,沒有了立法院或行政院辦公室,就不能換個地方開會嗎?如果真有心要解決問題,會把拒馬高高架起?會在媒體面前說願意公開溝通、逐條審議,卻又被發現這周三要再度硬闖的狀況?這種做法到底是誰比較暴力?
最近看著一些評論,我總是壓著怒氣,一次又一次在自己臉書上重申立場,一次又一次提醒自己,每一個人都有表述意見的權利。老實說,我並不能要求所有人與我立場一致。但我想說的是,如果學生們做得不對,是不可能有上百位律師站出來為他們撐腰,也不會有數十位的醫生自願組成醫療團隊協助相關醫護作業,更不可能影響數以萬計的人湧上街頭,佔住立法院不走。當執政者不尊重司法在先,憑甚麼要求百姓的信任?我不確定這次的抗議會帶領台灣走向何處,更不能確定在這之後,我們所要面對的未來是什麼?但正是因為不明白,所以我們更有權力要求對話,要求理解不是嗎?更何況,開放又不是只有一種選項,面對到「退回服貿」、「建立兩岸監督條例」的先立法、再審查這麼明確的要求,我真是不懂官員們到底在害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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