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讀《包法利夫人》是在離開成都往溫州工作、生活的班機上。
那時,「名媛拚團上海寶格麗酒店」新聞剛落幕不久,「凡學」尚屬熱詞,儘管一切看似喜劇,甚至可以說,鬧劇;但對當時的我來說也只是當成個娛樂事件看待,畢竟換個城市工作和生活對我來說有太多要思考與要處理的事,比方,四、五百本書的遷移、新工作內容的轉換與適應(成年人的喜怒哀樂最後總難免要與工作KPI挂鈎的)。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陌生的工作,適應起來並不那麽地容易,儘管表面看來從容。
溫州與臺北有極大的差异,也與我待過的成都、廣州完全不同。在到任前,我查了一下GDP等資料,確認整體環境應該可以適應得來,城市也在富庶的省份內,雖說文化、藝術消費環境差些,但距離上海也僅三小時高鐵;然而當我抵達時發現,原來在這裏要找一家過得去的書店原來沒有想像中的容易,展覽、現代舞或者戲劇還是得要去上海看。過去習以爲常的標配包含7-11(我臺北家樓下就有一家)、IKEA、宜得利、甚至永旺或者伊藤華洋堂超市,這座城市裏一件也沒有——而這裏租屋房價甚至單位成本高出我過去在成都租屋成本的40%,僅略低于廣州;麵包店、飯館的成本也高地讓我訝異。然而路上各色豪車却不斷在提醒我,也許只有我有這個問題,我太習慣于那些理所當然的一切,以至于格格不入。
團隊成員比我年輕甚多,小紅書、抖音、大衆點評與B站都是她們生活的一部份,休假時的探店打卡、擺拍、發小紅書或朋友圈對她們來說是再自然不過的事;這行爲很包法利夫人不是?當然,年輕女孩已經不需要等待邀請前往如沃比薩爾的貴族宅邸,二十一世紀並不缺乏華麗的酒店,也不需要擔心同儕的邀約動機——這可和安德威列侯爵的「如果邀請這對年輕夫婦到侯爵府來,既不會有失體統,也不會惹出是非。」動機大不相同,當然你我都知道,在沃比薩爾之行後,愛瑪更加嚮往浮華的生活與狂風暴雨式的愛情。
我們不能說,愛瑪的愛情不是純愛或者真愛,畢竟她的情感又或者說是情欲啓蒙來自于羅曼史,許多人也曾經在年輕時因爲羅曼史的影響,對愛情産生了不切實際的想望,艾瑪並不是單一個案;但不幸的是,她將羅曼史中的一切當真了。夏爾是世俗定義中的好人、好丈夫,他表達愛意的方式是無限的寵溺與崇拜,即便被逼債到瀕臨崩潰的那時,他依然優先考慮的是自己的妻子。但對於巴不得自己就活在羅曼史裏的愛瑪來說,只有丈夫是不够的,她需要情人。我一度疑惑,是否渡邊淳一小說《失樂園》中的凜子原型便是艾瑪?也許艾瑪在情人面前寬衣解帶的魅惑姿態讓我想到《失樂園》後段的凜子,但相較于愛瑪在情感上的揮霍無度(包含金錢上也是),凜子更加有果斷殺伐的氣勢,凜子的死亡是爲了愛情,艾瑪則是債務。
和愛瑪.包法利一樣,我眷戀著美好的物品、衣飾。某種程度上,我必須承認我拜物。但,戀物與拜物不就是人類文明的一部份嗎?當我們看著各大博物館內精美絕倫的館藏,甚至是《紅樓夢》中,王熙鳳那一身「秋板貂鼠昭君套,圍著攢珠勒子,穿著桃紅撒花襖,石青刻絲灰鼠披風,大紅洋縐銀鼠皮裙」,都曾讓我們贊嘆甚至心生嚮往。又有幾個人不曾因爲虛榮而做了一些逞强、甚至可能愚蠢的事情?畢竟誰的衣櫃裏沒有幾件買錯的衣服,誰的化妝臺上沒有幾件沒用過幾次的化妝品?但,我終究不是愛瑪。
我常想,也許愛瑪活在二十一世紀的此刻會快樂一點,畢竟好人夏爾不能給她的,小紅書、Instagram也許能給,也或許她有機會成爲時尚博主或者電商主播。但也許她也不會快樂,因爲她會發現在二十一世紀賺錢比十九世紀更加困難,夏爾的薪資可能養不活房子,博主或者主播之路原來也幷不好走,也幷不是到處都有金主爸爸能够供養她的物欲,「艾瑪的狂熱,用市儈的常識來判斷,是不值錢的」、「肉欲的饑渴,金錢的覬覦和情感的抑鬱匯融在同一杯苦酒裏」狀態仍舊持續,鏡頭之後的真實人生和所有人都一樣;鏡頭前面的愛瑪和其他人在小紅書、Instagram的表現也許也沒有什麽不同,一如小紅書中滿滿的柏金包。
19世紀到20世紀其實人類在虛榮心這件事情上面真的沒多大長進。艾瑪包法利如果活在現在,我想也不會快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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