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6日 星期日

那些個關於性、愛及其不可能之追求


是說人生在世,總有些問題不是光靠技術或金錢就能解決的了;比方關係、比方死亡,又或者正義。之所以無法被解決,很多時候都是立場的問題,就好像是一段戀情走到一個臨界點,該走向婚姻或者是選擇分開,都有各自要盤算的地方,就算是走入婚姻好了,後續還是會有其他待解決或是待討論事項〈最近實在很常用到這個詞〉。這樣說來,《如何思考性這件事》或者就是《我談的那場戀愛》的婚後版或者是臨界點版也不一定。

即便現在已經是個號稱性解放的年代,但君不見近日王心凌高調示愛的同時,她那十七歲時到底還是不是處女的問題再度被拿出來大書特書,〈雖然我也從來沒喜歡過她就是了〉;整件事說穿了,這也不過是人家的房內之事,只不過就多數人的觀感來說是不符合「善良風俗」〈話是這麼說沒錯,但是為了什麼所有的報紙和新聞都還是大肆報導?這豈不更沒道德〉,所有人在別人的「事情」中都有各自的看法與立場,但事臨到自己身上,立場卻不一定能夠堅定。人的一生如果能夠找到一個人是真心所愛且是身體所欲就已經是值得稱羨的奇蹟,即便多數人宣稱「公主與王子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根本就是種謬論,但事實上在很多時候我們還是會被制約。倒也不是說自己就能原諒背叛的那方〈這方面我向來嚴厲〉,但很多時候真的就是這樣,你可能很愛一個人,但是你的身體就是對這個人沒反應。又或者某人的身體讓你慾火焚身,但你的想法卻是:「我想在旅館房間裡好好幹你,然後從此永不再見。」;這就好似法蘭岑的《自由》中的沃爾頓所面對的狀況。

只是在現代,性又要再更複雜些,它的困難度在於看似私密,卻又充滿了道德規範,所愛所欲若是在一段戀愛或婚姻中有超出人數限制〈基本上來說,扣打通常是兩人為限;但有的時候會因著各種狀況不同會出現數字上的浮動,最大的變因是在於這些人彼此的協調與,嗯,耐受度。〉很多時候人們對於「破麻」或是「淫魔」大加躂伐,但在潛意識中或多或少也會覺得這樣其實也還好,因為「他們不會投注情感,實際上也不會留在我們身邊,所以不至於成為我們在性方面的脆弱與古怪特性的永恆見證人。」更別說,「人生在世不乏各種折磨人的悲劇,但愛侶在臥房裡一試再試卻總是無法誘使男方勃起的現象,其挫折程度實在少有其他事物能及,在這種時刻自戕恐怕不再只是一種難以想像或缺乏理性的選擇。」

因為我們都希望自己是好人,也都努力成為好人,所以總是克己復禮;幾乎所有人都得在一連串的疑惑中進行推論,再決定是要進行追求、或者是直接把對方推逼在牆上〈或者是推倒在床上〉,甚少人能僅依直覺而行動。我們有著必定要遵循的社會規範,也有要維持的自我形象〈就算再壞也是形象〉,所以「直到現在我們的社會仍然沒有提供任何方式可以讓我們輕易表達自己想要的東西,藉由迴避的方式掩飾我們的需求,結果經常說謊瞞騙,傷害別人的心,自己也在夜裡深受挫折與內疚的困擾。」我們當然可以去找心理治療師或是性治療師去談論這些問題,但很多時候狀況往往來地又急又快,就算是有 mentor 在,也不代表我們就能夠有效抑制〈還不是解決,這和房間中突然冒出一隻小強很像〉,更別說我們甚至不覺得那是需要討論的問題,而這些疑惑在日積月累之下,很可能就會出現「喪失自信」、「冷感」、「厭煩」……,但很多時候答案並不是那麼複雜,比方被別人發好人卡,其實答案也不過是「一個人之所以拒絕別人,不是刻意要傷害對方,而是因為自己別無選擇。我們無法決定什麼樣的人能夠挑起我們的情欲,就像是我們也無法決定自己要喜歡什麼口味的冰淇淋或是什麼風格的繪畫。」又比方「雞肋」,很多時候也是自以為早以理解,但事實上卻從未嘗試用新的眼光或是方式進行探索。這一切狀況不只是在感情中發生,而是任何情境下都會出現。但我們也都忘了,不管是任何人,都也還是一個人〈human being〉他不可能是為了誰而客製化存在,並且能夠定時昇級,就算是強大如微軟、google 也做不到,所以我們倍受困擾,患得患失,但很多時候就真的只是卡在某一個「什麼」上頭,而那個「什麼」女醫師幫不了你,女王公主壞女人使不上力,至於那些個慾經、愛經?你明知那是特技表演手冊……,沒人能幫你,能夠求助的原來是哲學,但話說回來,這個時代還有多少人願意在路上和人討論除了生命的種種疑問?

狄波頓在 23 歲那年寫下了《我談的那場戀愛》,關於初見、相愛到分手也差不多就那樣,20 年後的現在,珂羅葉若是順利與建築師成家,是否會在夜深人靜時點上一根菸,在窗邊思考著「究竟是為了什麼,我的人生會走到現在這一步?」那些個關於小情小愛,關起門來的撕咬、溫柔或平靜,看似不怎重要且非關國計民生的一切,卻是人生中最難以理解的問題;但哲學能為人完全解決這些困惑嗎?我不知道。畢竟我沒有真正學過哲學,哲學的目地究竟是在探索答案,又或者是提出疑問,老實說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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