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6日 星期六

抖In City城市美好生活節之我思

2019.10.26 12:30排隊人流
搭了22站的地鐵到天府公園看抖音的官方活動,超過市區20站的距離,出地鐵口便是接駁車,一車又一車的把人載往活動現場。等待入場時聽前面一樣在排隊的觀眾聊天才知道,官方號稱11點開始活動,但實際上兩點才能進場,而且電子票只能進去一次......等,言語中可以聽得出抱怨,而我只是驚訝於這麼遠的距離、且下雨降溫的今天竟然還湧來這麼多人。

或許是曾經的電商經歷,我其實並沒有對抖音有太多想法或者評價;也許對我而言,它就是個傳播工具,因應著技術、硬體的改變而造就了傳播形式的變化,嚴格來說,這樣的技術變革在人類歷史上並不是第一次,也不可能是最後一次;讓我好奇的仍然是人、行為、與心理狀態。

參加活動的人並不完全是所謂的潮人或者穿著漢服、二次元裝扮的年輕人,絕大多數仍然是普通人,牛仔褲加 T-shirt、顏色不一但版型基本差別不大的夾克外套,雖然號稱都是來參加活動的,但實際上各自的最終目標並不相同;不意外的是活動現場其實就是大型名人見面會,在網路世界走紅的人與粉絲的近距離交流;每一個攤位是不同的機構,在活動時間還沒到時,就是各種各樣的遊戲時間,比方桌球、抓娃娃、猜謎。網紅和明星當然不會是一回事,但經紀模式倒還是萬變不離其宗;經紀公司找到某個人加以訓練、包裝,在某個時間點以某種形象在某個渠道發布,並持續訓練產出內容,使其外部印象不斷被加深,到了某個臨界點,網紅誕生了。當然,網紅比起明星、偶像入門門檻低得多,養成成本相對也沒有那麼高。活動現場也少不得商業活動接洽處,不管是要請網紅代言、或希望學習操作短視頻的商業操作......都能在活動現場隨處可見,不管怎麼說,商業展會的本質仍在。

2019.10.26 現場攤位之一
參與活動的人當然是多的,離開展場時,仍是一車又一車的粉絲被載來排隊;展場當然是熱鬧的,震耳欲聾的電音和眩目的攤位設計,每一個攤位都是打卡點。展場裡的內容卻是貧乏的,滑手機的業務員、除了蓋章換贈品之外,沒有任何實物或者實質的什麼,打了卡、蓋了章、換了(品質真的不怎麼樣的)贈品、等網紅來表演或者互動,再無其它。

我常常在想,是否是因為自己已經成為生活的老油條,以至於參加每一場活動都期望著可以從中得到什麼,比方參加張學友演唱會的熱淚盈眶、比方在電影院看《雙子殺手》被人物表情震懾屏息;或者最低限度的,在不同的商業展覽上看到的商品、服務、資訊......決定是否採購、買入用以獲得利益。走在會場,我並不覺得自己走在異域,只是,沒有任何一點感覺;當然,如果空虛算感覺,那麼我是有感的。

我無從評價活動,一如無從評價軟體或者平台,工具向來就是這樣,只有順手與否,從來這一切就是主觀認定。我當然也不至於偽善到能接受為那些濫用軟體或者平台的行為,底限就是底限,不能被破壞的,不是嗎?從行銷的角度,我絕對會試著用抖音,觸及顧客與顧客互動是我的目的,而很顯然的,我不可能花時間刷抖音,對現在的我而言時間成本只能用於有足夠含金量、有體系的內容,不湊巧只是我在抖音上面並沒有找到我所欲求的;臉上的膠原蛋白缺失也是我不可能上鏡頭的原因之一,畢竟這是個少女感與小鮮肉的審美時代,身為阿姨輩如我還是活在實體世界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