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0日 星期六

NOT a perfect picture

關於家暴,周杰倫唱過了,《新聞哇哇哇》和《國民大會》也不知道談論過多少次了。嚴格說來,這個議題給人的感受向來既嚴肅,卻又最像肥皂劇的劇情,總在現實生活中不斷上演著。我當然不覺得有任何人可以對另外一個人施以任何暴力;不幸的是,不管是身體上或是言語上的暴力卻從沒有在現實中少過;那些暴力的發生不只是在家裡,也在校園、職場…與你想像得到的所有場合上演著。

所有人都會為了被施暴者掬一把同情淚,施暴者就如過街老鼠一般,卻甚少人(除了專業的心理學家外)會從施暴者的病態行為從何而來,施暴者又是如何看待自己的行為…等進行討論,皮考特在《幸福的時光》中總算是稍稍挑戰了一下這個議題;雖然不能算是很成功,卻還是讓我心驚了一下。我不是皮考特的書迷(她的作品議題很多元,但我唯獨對《事發的十九分鐘》難以忘懷,甚至哭了幾回。)家庭議題對皮考特來說也算是駕輕就熟的;在讀這本書的時候,我還是忍不住要回想《砂之器》的某些片段。同樣在描述創傷,清張爺爺下筆時寫下的並不是傷痕出現的地方,而是在眼神與旁人的絮絮叨叨中去拼湊出全貌;皮考特則是清清楚楚要你看到瘀血在那,哪邊出血、甚至被打到流產(啊!我竟然爆雷了!)就算是你清楚知道男主角曾經吃過的苦,受過的傷,你還是在心裡頭忍不住要罵他王八蛋,甚至於你也會罵女主角執迷不悟;但我還是忍不住覺得皮考特並沒有真正用力去挑戰這個議題。

沒有任何一個人生出來就應該要被傷害,也沒有任何一個人生出來就願意去傷害別人。傷害這個本領絕對是後天可以培養的。相信我,就算你再沒天賦,也絕對可以學得又快又好…只要你有那個環境就行。

你當然可以說Alex是自做自受,他不是沒有機會可以改變些什麼,誰叫他根本沒有勇氣面對?你當然也可以說威爾好棒、好有男子氣概,為什麼Kathy不選擇他?或者說Kathy很不負責任,難道毀了一個人,就能真正拯救他嗎?各種各樣的指責與躂伐都能夠在每一個章節被人們所提出,但就只是這樣嗎?

這或許是我覺得皮考特不夠用力的原因吧。

我沒有很喜歡Alex這個角色,但我卻不得不同情他需要找到一個依歸與出口的處境;威爾,我個人覺得也還好;他也不過是個不敢面對自己身世的孩子,畢竟要和自己血液中的一切和解困難度太高,他已經算是很有勇氣了。Kathy未嘗不是在傷害中成長的人,她的運氣只比兩個男人再好一點點。只是我不能夠理解的是,為什麼皮考特不願意再花力氣去敘束Alex為什麼突然失去勇氣這件事?

心理治療的過程並不是完全愉快的,曾經真正在精神病院進出探病一段時間的我多少能夠感受到那一股壓力;有時甚至會想,或許失去心智要比清醒面對自己來得容易,當你清醒地挖心掏肺時,你才發現自己原來早就超載了。要鼓起勇氣面對自己也不是件簡單的事,突然失去勇氣的理由卻往往很簡單。我在想,有沒有一種可能性是KathyAlex其實並不信任對方?又或者說,信任並不在這本書的討論重點中?我不知道。如果他們之間只靠愛得要死要活去支撐,那麼任何一方崩潰我都不會太意外。

你我都知道支撐一個家,不可能是依靠很濃很濃很濃的愛情而已,它需要的遠比愛情多了。如果Alex沒有突然失去勇氣,如果Kathy能夠誠實面對自己,故事會不會不同?

2011年4月17日 星期日

老千從未離開,只是轉台

二十年過去了,人們開始淡往當年的《老千騙局》,倏地平地一聲雷,雷曼倒了,美林被賣了,高盛、花旗無一不受重挫;令人無法接受的是美國政府用納稅人的血汗錢為華爾街紓困時,那些執行長的口袋賺得飽飽的。是的,老千從未離開,只是轉台。

對一個數字白癡如我,從沒機會弄懂那一大堆什麼COD、選擇權;也或者是因為自己腦子鈍,從第一次讀《老千騙局》到多年後讀《大賣空》時仍稍感吃力,但即便自己是個數字白癡,一路讀下來仍是忍不住膽顫心驚,這擺明了是一場豪賭,一個不定時炸彈,怎麼會是投資工具?在常識下,銀行放款本來就應該要考慮還款能力與所謂的道德風險問題;浮濫的放款成為兇器之一時,兇手究竟是誰?又或者說,這樣的騙局如此明顯,為什麼總有老百姓前仆後繼地貸款,直到債務成為壓垮生活的最後一根稻草?這一切當然不能完全怪最在金融業頭上,政府在這中間或多或少也扮演幫兇的角色。

這一切究竟是誰的錯?也許問題應該是這麼問的;「當這些金融商品被設計出來的時候,到底有沒有人知道那是什麼東西?」我猜想,這或許是整本書最重要的核心也不一定。

「但是我們愈瞭解COD是什麼,就愈覺得:見鬼了!這真是它媽的瘋狂,根本是詐騙。或許你無法在法庭上證明它是詐騙,但它的確是!」

就如我們上街去買菜好了,雞蛋就是雞蛋,魚是魚,蔥是蔥,肉是肉,絕對不會去買個來路不明或者是我們根本看不出內容是什麼,且老闆也語焉不詳的菜回家食用。但書中的金融商品似乎不是那麼回事,當然有很大一種可能性是因為我自己本身就不懂,以致於自己有種被坑殺的感覺,但我轉念一想:「有沒有搞錯啊!就算我去買一台電視,至少也會有詳盡的使用手冊啊,到底是誰讓這些人連使用手冊都不編一本出來的?」但越往後看越讓我冷汗直流,原來,這些人也不頂自己究竟賣了什麼出去,只知道賣出了,鈔票便進到口袋,重點是自己的口袋而不是顧客(不管付多少錢,其實都是金主啊!)這已經不是一場單方受騙的騙局,而是一場自欺欺人的詐欺大戲!

經過了多年,我始終未曾弄懂那一拖拉庫的專有名詞,但我卻明白二十年來貪婪未曾消退;誠實在現實生活中顯得多麼珍貴卻又鄉愿。如果誠實成為一種活化石,貪婪才是一種美德,那麼再來幾次「大賣空」也都不令人意外了。

2011年4月10日 星期日

關於臉書、隱私與替代品

一口氣讀完《臉書效應》,腦子裡浮起了一些回憶與疑問。剛巧這陣子自家臉書粉絲團粉絲數破了十萬人次(因此和老闆說明年應該要來參加數位時代的粉絲團大賽。)加上這幾天PCHOME與愛情公寓都分別有了一些新聞,好似一切又回到了多年前所有人都為了網路瘋狂的年代。這年頭幾乎沒有聽說不用MSN或是沒有Facebook帳號的;只是當自己成為重度使用者時,有些事情我開始感到疑惑了。

曾經有個很照顧我的前輩在別的前輩面前引薦我時用了這樣一句:「She is good in data mining.」但我很清楚在這個時代因為google,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資料搜尋與分析高手,前輩的誇獎真是折煞人了。搜尋一件事情在現今不是難事,搜尋一個人更是;只是當我一次又一次地封鎖、舉發廣告,一次又一次因對對某些言論讓我感到不愉快而封鎖人時,一邊讀著書時,我一邊思考著這會不會是一個沒有第二次機會的年代?又或者說這也可能是一個謊話連篇的年代?

我相信每一個人多多少少都有一些表現欲,所以我們樂於在臉書和是部落格上發表或分享一些作品、照片、或是各種訊息;在那過程中,或多或少我們都在為自己塑造某些型象,或甚至藉由參與某些串連活動來強化自己給人的印象。我們當然可說在臉書上有許多串連的活動真的帶來了巨大的影響…比方我也參加的「連署要求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立刻將募來的錢全數交給日本紅十字會 」,至於幫忙找人找貓找狗更是沒少到哪去;但我在噗浪和Facebook上全說了真話嗎?我得很誠實地回答:「沒有。」這或許對於祖克柏來說,不啻是狠狠地賞了一耳光;是的,他是一個實名制的社群網站,但他並沒有能力讓我開口說出所有的事;更無法阻止人們說謊。

我是一個重度使用者,也可以說我真的非常喜愛這樣的一個網站,它讓我有機會看到了不同的世界,認識了更多人,也是我個人專用的新聞台。但當自己陸陸續續在上面找到人、封鎖人,我突然起了身雞皮疙瘩;這個網站在一剛開始的良善立意怎麼最後會成為一種折騰?在現實生活中還可以道不同不相為謀,但當我們開始懂得按下刪除鍵那刻,或多或少會在那之後發表一些什麼;又或者是一張被tag的照片,竟讓我們在其它不認識的人面前(通常是朋友的朋友或者是朋友的朋友的一表三千里之類的一家老小。)留下印象,一句無心的憑論足以讓一個人丟掉工作,一段惡搞的影片則足以讓一個人永遠被劃上記號。臉書效應影響的已經不只是新聞(以前覺得安迪沃荷的每個人都可以有15分鐘的成名機會是很不可思議的,現在可不是這麼回事了。),更有可能就足以影響一個人的生命。

我很喜歡Facebook上一句實際的名言:「我們也不喜歡廣告,但它們付錢。」它的崛起也讓人再度確認起心動念的重要性(人們永遠需要的是好的產品與服務,而不是第二個I pad或是google);一個產品如果能夠被複製,便足以說明它的概念是為最大多數人能夠接受的;這並非一個網站企劃如何如何,又或者UI如何美,行銷如何厲害。只想做出一個替代品或是某某第二的,便註定了之後的辛苦;也願之前一同參加讀書會的朋友們重新思考,我們是不是花了太多時間在羨慕別人的公司和工作模式上了?

2011年4月5日 星期二

在隱私與責任之間

雖然我曾在文案中用過「一生懸命」這四個大字,但我常想,有什麼事情是值得人賭上一輩子的?雖然說我自己在談戀愛時也還算得上是賭性堅強,但還是覺得「一生懸命」是很不可思議的事。山崎豐子老師的國家三部曲總算是來到了《命運之人》,讀完後還是不由得冒出了這樣一個問號:「值得嗎?」也或者說,那是我不能瞭解的男人的浪漫,但賭到這麼大又是為了什麼?信念嗎?

或者是因為自己也在職場打混,信念這件事對我來說也很重要;但我不是那種會為了捍衛自己的信念而留在組織內的人,如果你很清楚知道組織與自己的信念並不契合,為了什麼要留下?再怎麼出色的MVP還是需要一群默契絕佳的隊友才能夠成就一些什麼,如果MVP自己沒有這樣的自覺,也是不可能幫助球隊拿到冠軍的。弓成無疑就是MVP,有著旺盛的求勝意志。不可諱言的是他的努力與精神,但《每朝》還有這樣的精神嗎?也或者我更想問弓成的,如果不是《每朝》一切會不會不同?但也許還是一樣的吧!國家機器的運作從來就不是透明的,甚至是髒的,但要用什麼立場與說法去揭發?證據的取得又是否合法?太多問號無法被解決,弓成的自負造成了盲目,竟忘記了這世上沒有不髒的政治,那淌渾水哪是你一個記者或是一家報社淌得起的?

我也不禁懷疑起「知的權利」底限何在?更嚴格地說,我對於現在在台灣的記者都想提這樣的問題。「知的權利」與隱私權之間向來就是模糊不清的,人們當然會對於自己不熟悉的事感到好奇,但當私領域問題模糊了公領域問題的焦點時,做為一個媒體或是一個記者是不是有本領去判斷什麼才是討論的重點?很顯然,在書中弓成的私事被無所不用其極的放大檢視,讓整個焦點轉移,當然不是缺少有良知的媒體,但更不乏嗜血的媒體與大眾隨著審判起舞。說真的,在房裡誰先脫下褲子是他們在房裡的問題,唯一有資格可以問這個問題的是弓成與三木的合法配偶,一點也不關法官和記者的事;只除非今天是他們的合法配偶以「通姦罪」控訴,那又是另一話。最該關心的是這份文件的真偽與來源,如果弓成是教唆就應該以教唆犯罪去起訴他,文件真偽還是要證實的。但話說回來,這和這陣子看到的某些新聞雷同性也頗高;說真的,政治人物要無恥的時候,什麼話都說得出來,這可也不只日本才這樣。不幸的是,台灣並沒有弓成。所以我們看到了很多人脫了褲子,卻沒有人能夠告訴我們更重要的真實。

如果法治國家的一切都能夠依法解決,那麼我想問;當政府犯了罪,有誰能夠站出來定罪?如果記者擁有的「第四權」,「知的權利」難道就能無限上綱嗎?如果連新聞與政府都不能夠被信任,那麼我們還有什麼是能夠信任的?

2011年3月13日 星期日

曾經有個人,他能夠喚出,風的名字。

你會在何時感到血脈賁張?是在正前方出現一位短裙辣妹迎面而來時?還是坐在遊樂園中的雲宵飛車直衝而下時?又或者是觀看電影時的某個鏡頭?某個眼神或是某段曲子?但從一本書呢?

我不是常讀奇幻小說的人,上一次完整讀完一整部已經是幾年前的事,那是羅蘋荷布的刺客系列;奇幻小說對我而言有如毒品,因為知道自己容易上癮,於是不敢輕易翻開。任何一位讀過奇幻小說的人都能理解這樣一件事︰我們在書中享受著另一個世界的故事,那是一個虛構的年代,但人們對於文字與故事的迷戀未曾少過;無法被紀錄的,只能夠用歌謠傳唱。那也是一個用記憶構築的年代。然而記憶會失真,歌謠中的故事會被重新改編,故事於是成為神話。然而要多久才能形成一個故事?也許就從被命名的那一刻就開始了吧

「名字是物之形,能說出名字的人便開啟了通往力量的道路大部份的東西都以某種方式活著。」在童年時,我們如此善於命名,每一個物品都有它自己的名字,也只有我們才知道它們真正的名字。長大後,我們幾乎不再為任何事物命名,也許,只有在戀愛時才又短暫憶起了這個能力,我們為了所愛而命名,直到失去,那個名字再也沒有意義,只除了回憶之外。也或者我們在命名時便用著不同的方法撰寫著故事,期待生命,期待英雄或是出現英雄。他曾有能力呼喚風,因為他比誰都知道,他喚的說不定正是自己的名。

《風之名》並不是一個英雄的故事,也或者說他的確是;但若成就一個英雄非得要讓一個人承受失去家人,貧窮、憎恨與嫉妒的煎熬,你願意嗎?也或者,那就是一個沒得選的結果;克沃思能夠選的只有活下去,如此而已。問題是活下去從來也就不是簡單的事。至少,當你是個十五歲的青少年,跳級進了哈佛法研所(很棒!)還拿了一學期的獎學金,但你畢竟是個孤兒,到要上課前你連一件平常上課可以穿的T-shirt都買不起(很糟。)更糟的是你上課第二天就得罪了系上最兇狠的教授(你下學期休想拿獎學金了,更慘的是還沒人找你當家教!)然後還被大學部的死大學生(就是那群年紀比你大,但實際行為智商可能差不多也只有十五歲的那一群有錢少爺。)惡整。好吧,你是有個正妹夢中情人,她看起來似乎也對你有意,只不過她的手總是挽著別的男人(不幸的是這些男人每個看來是英俊多金,不是嚴凱泰就是威廉王子之流)。這些小情小愛小悲小苦都不足以讓你成為英雄,真正深沉的,是悲慟,是眼見親人橫屍在自己面前,是遊走在街頭封閉自己的知覺,是再也無法真正入睡,被仇恨壓得喘不過氣翻不過身的悲慟。在經歷過這一切,你可還能記得起你的名字嗎?

一口氣讀完七百零三頁(好小說絕對是頂級的海洛因。)夜幕低垂才是傳奇的開始。然而傳奇還能再延續嗎?又或者寇特還是寇特,他註定只能以這個名字終老嗎?首日剛結束,距離次日時分尚早;我屏息著,看著巴特斯的身影敏捷地跳離窗邊,我知道他與我一樣,想找回那個人的名字,曾經有個人,他能夠喚出,風的名字。

2011年3月6日 星期日

沒有了死刑,社會真的會變得比較好嗎?

沒有了死刑這個社會真的會變得比較好嗎?今早在報上看到廢死聯盟的抗議,鄰版即是一位母親殺死自己三名親生子女的悲劇,我不禁覺得這樣的排版充滿了諷刺。

直至此刻,我仍是贊成死刑的。並非我生性嗜血,只是我們必須冷靜思考:調查過程中是否縝密?執法者是否在立場上已有所預設?再重新思考誤判的機率有多高。我們都不是死者或是死者的家屬,除非他們親口在所有人面前授權,否則我們沒有權利代替他們發言。同樣的,也沒有資格代替犯人與犯人的家屬發言。別和我說你有多在意人權!有這麼一天,你的孩子在路上遭到了姦殺,你的親人在家中遭到了搶劫後被無情殺害,你真能因為兇手一句:「對不起」而打從心裡原諒他嗎?我不是聖人,我承認我自己做不到。

過年前便讀完野澤尚的《深紅》一時間痛得無法下筆寫下什麼,若非今日的新聞,恐怕過再久我也不會寫下任何一字。

沒有人天生就願意犯罪,但卻也沒有人能夠保證人不會蓄意犯罪。犯罪一如謊言,一旦做了、說了,就再回不去了。又或者是不願被提起的實話也是。書中的每一個角色或多或少都有罪,只是那個罪在司法上是否成立罷了。秋葉的死讓我覺得那是罪有應得,但我也無法認同都築殺人的事實。奏子與未步只是被波及的無辜之人。兇事發生後,被害人的生活四分五裂卻無力挽回;如果可以,他們也願意代為承受那一刀、一槍,甚至是代替死者死亡;兇殺案所造成的傷害從來就不是一個人的。犯人的家屬也沒有比較好過,他們無法獲得社會的憐憫與認同,自己內心的衝突與折磨對他們的禁錮比任何刑罰都要重。

我怎不理解奏子心中的仇恨?試想當你只有十二歲,看著自己父母和弟弟的屍體陳列在你面前,你不痛嗎?你真能夠寬心接受親戚的撫養嗎?都築的死刑對未步帶來的也並不是解脫;他是個好人,好父親,但他被逼到犯罪了;未步在她成長過程中只能用自己的方法保護自己,努力活下去;這一切的始作俑者又是誰?我不相信未步沒有察覺到奏子,但她渴望信任、渴望愛,這一切並沒有錯啊!

復仇當然是愚蠢的行為,但原諒也從來不容易;甚至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我贊成死刑,是因為那說不定是一種更深的慈悲。我們現在儘管可以誇廖國豪文章寫得好,但二十五年後我們真能夠接納他住在我們住家附近,甚至是和我們或是我們的孩子一同進出學校或是工作場合嗎?又或者我們再回想《刺激1995》的場景,一個犯人在重返自由後竟然選擇了死亡,他們比我們更懂他們未來的艱難啊!

一個犯了錯的人當然可以選擇面對,乞求原諒,一輩子在悔恨中度過;但那些抗議的人們啊!你們憑什麼代言人們的哀傷!

2011年3月3日 星期四

狂飆,在尋路的旅途上

念書時,中國對我來說是地圖上的一個地方,腦子中總得記著秦嶺、淮河是地理分界,記著「江西」的簡稱是國罵,記著馬關、天津、南京…一拖拉庫條約,沒完沒了的聯軍、事變;一拖拉庫的帝、宗、后、將、相;井田制、府兵制、飛錢、一條鞭法…。聯考時的史地成績算是不錯,但那畢竟只是試卷上的成績,關於中國,一個十多歲的孩子能懂多少。

開始工作後,中國成為週圍朋友工作的地方,以往課本上的名詞,成了朋友居住與工作的城市;還未去過對岸的我,總是在一次又一次的短暫相聚和從各種各樣管道得知的片段拼湊出一些中國的輪廓。儘管我能讀懂簡體字,儘管我也認得王朔、韓寒、尹麗川;儘管我進了戲院看《唐山大地震》;讀過《山楂樹之戀》,知道現在還有中國小三協會(我猜想現在大家都應該知道什麼是小三吧!)。但我從不認得中國。

文化上的距離比起地理上的距離要難以跨越。至少當我讀著《尋路中國》時,那書中的一切讓我感覺到教科書上的一切已經成為歷史;我所神往的長城也可能在某些地方只剩下幾塊磚頭。

一直沒有動機去學開車駕車橫越某大洲對我來說都是別人的故事也曾想像過小住在某些地區學著當地人過著當地的生活;但當我看著三岔幾年間的變化,我突然不知該不該慶幸自己沒有機會親眼目睹那個小村落突然轉型為一座大型的觀光農場,養殖著不屬於中國的物種提供給遊客食用;看著兩年間的兩座山被剷平開發為工廠的景況著實令我冒出冷汗,愚公移山再也不是寓言故事,還有什麼革命比起全民卯起來賺錢還要厲害的?

我們都以為我們曾經經歷過狂飆的年代,但當「狂飆」二字再也不足以形容改變時又會是什麼光景?當地圖改版速度跟不上開路的速度,在還來不及習慣一條新路,大量的人車卻已湧進。在中國,在路上的不只有車、有人;更有數不清、找不到答案的疑問在飄移著。